招标
仲恺高新区红岗排渠整治工程(一期)施工招标代理市场调查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招标代理单位: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24条关于“对采购价格、规格及技术要求等相关事项进行市场调查或者论证”的规定,我中心对仲恺高新区红岗排渠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施工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市场调查,并将市场调查结果作为本项目委托施工招标代理单位的参考依据。欢迎符合要求、有履约服务能力的单位按本邀请函的有关要求协助调查,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整治河长1044米(红岗排渠干流长772米,南塘支流272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连片鱼塘形成湖面面积7.20万平方米,新建驳岸1600米,沿线种植水生植物0.62万平方米,新建红岗过路涵1座,公路预留涵3座,桥涵2座,红岗支流排水涵1座,新建沿河路及沿线道路照明长1457米。本工程为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工程等别III等,规模为中型。
二、服务内容:依法依规开展仲恺高新区红岗排渠整治工程(一期)施工相关招标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拟定招投标方案,拟定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审查投标人资格,编制招投标文件,组织投标人查看现场情况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咨询以及招标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工作等。
三、报价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报价函(原件)。
以上资料用A4纸进行装订,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价要求: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最高限价为:14.43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项目报价以总价包干,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工、差旅、材料编制、税费等一切费用,超出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如果发现报价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条件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五、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所有招标工作为止。
六、报价文件送达地点:仲恺高新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二楼)。
七、报价截止日期:2023年3月20日。
八、联系人:蔡先生;电话:0752-2609796。
附件 报价函.docx
仲恺高新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6日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24条关于“对采购价格、规格及技术要求等相关事项进行市场调查或者论证”的规定,我中心对仲恺高新区红岗排渠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施工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市场调查,并将市场调查结果作为本项目委托施工招标代理单位的参考依据。欢迎符合要求、有履约服务能力的单位按本邀请函的有关要求协助调查,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整治河长1044米(红岗排渠干流长772米,南塘支流272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连片鱼塘形成湖面面积7.20万平方米,新建驳岸1600米,沿线种植水生植物0.62万平方米,新建红岗过路涵1座,公路预留涵3座,桥涵2座,红岗支流排水涵1座,新建沿河路及沿线道路照明长1457米。本工程为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工程等别III等,规模为中型。
二、服务内容:依法依规开展仲恺高新区红岗排渠整治工程(一期)施工相关招标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拟定招投标方案,拟定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审查投标人资格,编制招投标文件,组织投标人查看现场情况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咨询以及招标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工作等。
三、报价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报价函(原件)。
以上资料用A4纸进行装订,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价要求: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最高限价为:14.43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项目报价以总价包干,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工、差旅、材料编制、税费等一切费用,超出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如果发现报价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条件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五、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所有招标工作为止。
六、报价文件送达地点:仲恺高新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二楼)。
七、报价截止日期:2023年3月20日。
八、联系人:蔡先生;电话:0752-2609796。
附件 报价函.docx
仲恺高新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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