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某建设项目二标段电气材料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某建设项目二标段综合机电电气材料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某建设项目二标段综合机电电气材料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某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综合机电电气材料 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某建设项目二标段场区内电气施工所需主要材料的供应包括本项目电气材料设备(自变压器低压侧出线开始的所有材料)、柴油发电机组及配套、防雷接地材料、10KV电缆管材料、消防电和消防报警工程的配管和预留预埋材料、智能化工程电线管和预留预埋材料、室外工程的各种强、弱电井及井圈井盖的材料。
合同数量:供应材料的种类、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品牌为乙方按招标文件、供货范围及全部附件资料复核的、满足设计及技术要求的全部供应数量,除按约定发生的设计变更外,招标清单数量即为最终结算数量。
材料名称:综合机电电气材料,具体参数及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天津市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4月15日,具体截止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品牌要求:见“第五章供货要求”的“四、关于材料品牌选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制造厂商及其经销商也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无需提供)。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额16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
(3)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2022年、2023年)至少两年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⑥本项目对企业及法人被央企、军队列为黑名单的投标人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g.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h.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i.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j.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k.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l.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m.投标人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n.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o.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p.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q.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r.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s.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t.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u.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v.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w.……。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加盖单位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8)其他要求: / 。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16时00分至 2024年11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可通过登录“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s.sinoconst.com.cn/)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将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完成截图、标书款转账记录扫描发至13720096281@163.com进行线上购买。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公司地址。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个人转账或汇款支持开普票(电子发票),公对公转账或汇款不受限制(专票为纸质发票)。
5.2投标人按5.1款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按“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下载专区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提交相关合规背景调查资料后提交经审核进入中机建设合格供方名录,已进入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5.3投标人需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上进行注册(已注册可忽略)。
5.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接收标书款及中标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账 号:30206098006044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6日10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盖章扫描上传至“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提交投标报价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其他说明: /
7.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央大道桥西南200米(开拓路)国机集团项目部某建设项目二标段总承包会议室
其他说明: /
8.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在“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s.sinoconst.com.c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南五巷5号
联系人: 孔雪磊、谢壮志
电 话: 17501178568、17608221131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系人:吕记、常江、郭培晨
电 话:13720096281、010-88354433-113、335
电子邮件:13720096281@163.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的注册、投标文件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下载专区”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平台的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可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因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4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由招标人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0.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6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联系人姓名及咨询电话:谢工,17608221131 。
1.招标条件
某建设项目二标段综合机电电气材料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某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综合机电电气材料 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某建设项目二标段场区内电气施工所需主要材料的供应包括本项目电气材料设备(自变压器低压侧出线开始的所有材料)、柴油发电机组及配套、防雷接地材料、10KV电缆管材料、消防电和消防报警工程的配管和预留预埋材料、智能化工程电线管和预留预埋材料、室外工程的各种强、弱电井及井圈井盖的材料。
合同数量:供应材料的种类、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品牌为乙方按招标文件、供货范围及全部附件资料复核的、满足设计及技术要求的全部供应数量,除按约定发生的设计变更外,招标清单数量即为最终结算数量。
材料名称:综合机电电气材料,具体参数及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天津市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4月15日,具体截止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品牌要求:见“第五章供货要求”的“四、关于材料品牌选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制造厂商及其经销商也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无需提供)。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额16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
(3)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2022年、2023年)至少两年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⑥本项目对企业及法人被央企、军队列为黑名单的投标人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g.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h.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i.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j.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k.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l.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m.投标人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n.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o.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p.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q.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r.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s.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t.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u.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v.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w.……。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加盖单位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8)其他要求: / 。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16时00分至 2024年11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可通过登录“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s.sinoconst.com.cn/)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将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完成截图、标书款转账记录扫描发至13720096281@163.com进行线上购买。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公司地址。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个人转账或汇款支持开普票(电子发票),公对公转账或汇款不受限制(专票为纸质发票)。
5.2投标人按5.1款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按“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下载专区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提交相关合规背景调查资料后提交经审核进入中机建设合格供方名录,已进入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5.3投标人需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上进行注册(已注册可忽略)。
5.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接收标书款及中标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账 号:30206098006044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6日10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盖章扫描上传至“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提交投标报价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其他说明: /
7.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央大道桥西南200米(开拓路)国机集团项目部某建设项目二标段总承包会议室
其他说明: /
8.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在“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s.sinoconst.com.c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南五巷5号
联系人: 孔雪磊、谢壮志
电 话: 17501178568、17608221131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系人:吕记、常江、郭培晨
电 话:13720096281、010-88354433-113、335
电子邮件:13720096281@163.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的注册、投标文件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下载专区”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平台的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可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因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4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由招标人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0.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6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联系人姓名及咨询电话:谢工,17608221131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