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甲醇下游新材料及中间体一体化技改项目)一期工程标段二
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甲醇下游新材料及中间体一体化技改项目)一期工程
标段二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甲醇下游新材料及中间体一体化技改项目)一期工程标段二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通开发行审备(2023)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亚路以南、海堡路以北、通达路以东
2.1.2建设规模:主要包括:
标段二:地下车库、生产质检中心大楼、餐厅及多功能中心大楼、综合楼、门卫三等及地面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
标段二:地下车库、生产质检中心大楼、餐厅及多功能中心大楼、综合楼、门卫三等及地面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合同估算价:约6110万元。
2.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3月30日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特别提醒: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符合《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并提供近6个月(2022年9月-2023年2月)社保缴纳证明。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指以下两点: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两点: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3.3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因信用手册版本更新,新办理信用手册的投标企业须同时将信用手册封面及扫描封面二维码后的人员界面截图一并上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信息须列明在人员界面截图中,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月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2020年3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年3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年3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18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21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江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16号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桃园路12号中南世纪城34号楼B座2205-2207室
联系人:任工 联系人:刘牛、刘炜
电话:0513-85929521 电话:0513-89076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