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国大木器城市更新项目公告(谈判邀请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8/03/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hjy201802020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0755-23332589
标书截止时间2018/03/14
投标截止时间2018/03/15
公告正文

深圳市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邀请函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国大木器城市更新项目合作招商

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

(项目编号:LHJY20180202004

深圳市顺泰鑫置地有限公司 (被邀请单位):

根据《深圳市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农建设用地和征地返还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若干规定》(深府〔2011198号)和《关于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公开的意见》(深办发〔20139号),参照《龙华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管理规范(试行)》(深龙华府〔2017〕8号)等相关规定,经大浪街道办事处审查同意,并由深圳市大浪鹊山股份合作公司股东(代表)大会决议,现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国大木器城市更新项目范围涉及深圳市大浪鹊山股份合作公司的集体资产进行合作开发招商,现诚邀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的单一来源谈判。

1. 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国大木器城市更新项目

2. 项目概况

为提升大浪鹊山社区整体形象,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促进片区经济发展,提升民治整体城市面貌,秉着“尊重历史、民主决策、公开透明和依法依规”原则,深圳市大浪鹊山股份合作公司决定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引进实力雄厚的开发企业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国大木器城市更新项目范围涉及深圳市大浪鹊山股份合作公司的集体资产进行合作开发招商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国大木器城市更新项目位于龙华区大浪街道龙观西路和华荣路交叉口西北侧,东至龙华河、南至龙观西路、西至又一村海鲜城、北至高峰山庄;项目拆除用地面积约19643.7平方米,其中,涉及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河边边角地)面积约6263.78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为未征未转用地,地上无建筑物;经深圳市政府批准,本项目已经纳入《2016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3批计划》。

合作开发商不得转让合作开发项目,未经深圳市大浪鹊山股份合作公司书面同意,不得采取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等方式变相转让合作开发项目。

3. 应答方资格

3.1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在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内需含有房地产经营类项目;

2)净资产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现行行业平均水平;

3)申请人近三年内(自20153 9起算;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次报名接受母子公司(限直接持股51%以资信授权方式申请(申请人及资信授权方数量均仅限于1家),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1)为谈判委托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申请;

3谈判委托人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控股或参与经营的企业,不得参与谈判委托人的土地开发项目;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规事实成立的;

9)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10)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11)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12)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4.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的获取

被邀请单位应于北京时间201839 2018314 ,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14 时至18 时,到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四楼)获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20183151430分,本中心开始接收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3151500分,地点为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委托人不予受理。

6.交易保证金的交纳

6.1 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6.2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户名:深圳市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755921544610806001

6.3 填写备注时必须注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国大木器城市更新项目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付款账户必须为谈判应答方自身对公账户。

6.4 谈判应答方请在北京时间20183141800 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或者未足额交纳的,谈判委托人不予受理其谈判应答。

7.项目的谈判

7.1 谈判时间:20183151500(北京时间)

7.2 谈判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8.信息公告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谈判的有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http://lhxq.szzfcg.cn/(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江先生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邮政编码:518100

电 话:0755-23332589

传 真:0755-23338435

谈判委托人:深圳市大浪鹊山股份合作公司

人: 郑燕辉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鹊山新村35号

邮政编码:518110

电 话: 13602593342


深圳市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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