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昌吉市2022年乡村振兴项目-昌吉市滨湖镇滨湖村基础供热项目室外热力管网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zz202304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芦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1363998003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1
公告正文

昌吉市 2022 年乡村振兴项目-昌吉市滨湖镇滨湖村基础供热项目室外热力管网
工程
(招标编号:XJZZ2023046)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市2022 年乡村振兴项目-昌吉市滨湖镇滨湖村基础供热项目室外热力管网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0 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市政
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市2022 年乡村振兴项目-昌吉市滨湖镇滨湖村基础供热项目室外热力管网工
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吉市2022 年乡村振兴项目-昌吉市滨湖镇滨湖村基础供热项目室外热力管网工
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
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
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7、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
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
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
人员信息。
8、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1臼 10时00分到2023年09月27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12楼12-1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11 时00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12楼12-11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市2022年乡村振兴项目-昌吉市滨湖镇滨湖村基础供热项目室外热力管网工程(招标
项目编号:XJZZ2023046)已由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地债资金,
招标人为昌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昌吉市滨湖镇
2.项目规模滨湖镇滨湖村三片区热力管网工程,管线全长1728米,直埋保温管管径为DN40-
DN150。车行道破路2415m³,车行道罩面修复670m³,车行道道路结构层恢复 5300m³。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招标项目编号:XJZZ2023046
投资额:280万元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年12月06日,总工
期50日历日。
质量等级:合格
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
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
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7、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
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
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
人员信息。
8、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09月27日
2.获取方式: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12楼12-1室进行报名
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套(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按相应文件规定,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形式缴纳。
账户名: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
行 号:102881001021
帐 号:300201020920034266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报名时间: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09月27日
2.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11:00(北京时间)
3.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4.递交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12楼12-11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联系人:芦先生 电 话:0994-223910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994-2323082/1363998003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地 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75号
联系人:芦风
电 话:0994-22391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北一巷9号时代广场小区1栋11层B座11I
联系人: 张继月
电 话: 0994-2323082
电子邮件: 149375141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榘姹R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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