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省商业集团服务区充电站配套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第二标段)项目公告
金额
399.1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1/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谈判方式采购浙江省商业集团服务区充电站配套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第二标段),现公告邀请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竞标。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浙江省商业集团服务区充电站配套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第二标段)。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标段。
预算金额:3991644元(含暂估价60万)。
项目实施地点和时间:萧山服务区、诸永诸暨服务区、诸永东阳服务区、神仙居服务区、磐安服务区、永嘉服务区
工期:开工后40日历天完工,60天日历天竣工;
上述工期以监理审批的开工报告为准。如因发包人原因或春运期间暂停施工的,工期可顺延。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发包人拟引进两家充电桩运营单位进入到服务区开展充电桩运营,每家运营单位充电桩功率负荷为480-720KW不等(具体以初步设计图纸为准),采用一拖多的形式设置,根据招标人的需求及平面布置方案,完成施工图设计(含电源点至箱变的外线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按施工图完成所有施工(电源点至箱变线路除外),包括但不限于箱变基础、箱变安装和调试、充电桩基础、防雷接地、电缆沟施工(含盖板)、电缆管排管施工(开挖、顶管等)、路面或绿化带开挖及修复、绿化移除及场地硬化、排水设施(如需)、车位标线、照明、视频监控、安全防撞措施、警示标语等。
3、☑计划工期: 开工后40日历天完工,60日历天竣工(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月【15】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春运期间如暂停施工,工期延后。)
4、☑施工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技术协议,以及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GB50966-2014《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T 29781-2013《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DB37/T3717-2019《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站验收规范》及其不时更新的版本)的要求,项目设计寿命不低于20年。如技术协议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标准为准。
发包人有权安排监理单位以及发包人的指定代表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承包人应当接受发包人的前述巡查。承包人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履行报验义务,如发生进场设备及材料、隐蔽工程或工序转换未经报验擅自施工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工纠正。如需要第三方检测确认的须经发包人确认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后方可恢复施工。由此停工造成的损失及第三方检测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5、其他: /
二、承包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业绩要求:2020年以来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充电站施工承包项目或200万元(含)的输配电项目施工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出具的竣工证明,上述两个缺一不可)
☑(3)项目负责人要求: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有效资质证书(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二级及及以上执业证书、B证)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5)其他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1月12日11时00分至2023年1月1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且与系统设置时间一致)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月16日11时00分。采购人将于2023年1月17日11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应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1月17日11时00分00分;(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电子响应文件1份,响应文件应制作成清晰的,不影响阅读的盖章或扫描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月17日11时00分。
6、其他要求:/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采购人需要的其他媒介)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机场路里街48号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18358649285
2、采购代理机构:无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3、监督部门: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机场路里街48号钱锦大楼三楼
电 话:0571-88033027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谈判方式采购浙江省商业集团服务区充电站配套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第二标段),现公告邀请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竞标。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浙江省商业集团服务区充电站配套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第二标段)。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标段。
预算金额:3991644元(含暂估价60万)。
项目实施地点和时间:萧山服务区、诸永诸暨服务区、诸永东阳服务区、神仙居服务区、磐安服务区、永嘉服务区
工期:开工后40日历天完工,60天日历天竣工;
上述工期以监理审批的开工报告为准。如因发包人原因或春运期间暂停施工的,工期可顺延。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发包人拟引进两家充电桩运营单位进入到服务区开展充电桩运营,每家运营单位充电桩功率负荷为480-720KW不等(具体以初步设计图纸为准),采用一拖多的形式设置,根据招标人的需求及平面布置方案,完成施工图设计(含电源点至箱变的外线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按施工图完成所有施工(电源点至箱变线路除外),包括但不限于箱变基础、箱变安装和调试、充电桩基础、防雷接地、电缆沟施工(含盖板)、电缆管排管施工(开挖、顶管等)、路面或绿化带开挖及修复、绿化移除及场地硬化、排水设施(如需)、车位标线、照明、视频监控、安全防撞措施、警示标语等。
3、☑计划工期: 开工后40日历天完工,60日历天竣工(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月【15】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春运期间如暂停施工,工期延后。)
4、☑施工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技术协议,以及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GB50966-2014《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T 29781-2013《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DB37/T3717-2019《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站验收规范》及其不时更新的版本)的要求,项目设计寿命不低于20年。如技术协议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标准为准。
发包人有权安排监理单位以及发包人的指定代表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承包人应当接受发包人的前述巡查。承包人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履行报验义务,如发生进场设备及材料、隐蔽工程或工序转换未经报验擅自施工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工纠正。如需要第三方检测确认的须经发包人确认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后方可恢复施工。由此停工造成的损失及第三方检测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5、其他: /
二、承包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业绩要求:2020年以来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充电站施工承包项目或200万元(含)的输配电项目施工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出具的竣工证明,上述两个缺一不可)
☑(3)项目负责人要求: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有效资质证书(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二级及及以上执业证书、B证)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5)其他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1月12日11时00分至2023年1月1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且与系统设置时间一致)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月16日11时00分。采购人将于2023年1月17日11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应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1月17日11时00分00分;(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电子响应文件1份,响应文件应制作成清晰的,不影响阅读的盖章或扫描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月17日11时00分。
6、其他要求:/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采购人需要的其他媒介)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机场路里街48号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18358649285
2、采购代理机构:无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3、监督部门: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机场路里街48号钱锦大楼三楼
电 话:0571-88033027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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