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社会车辆保障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征集公告
一、采购项目内容
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吉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吉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社会车辆保障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前期的采购需求方案进行征集。为更好的了解市场需求,获得潜在供应商充分响应,保障项目采购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采购需求面向市场进行公开征集意见,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向指定的邮箱提交相关意见。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吉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社会车辆保障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1元
3.响应服务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服务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要求: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采购需求:(见附件)
(4)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公务出行社会车辆保障服务框架协议》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征集方案说明
1.征集方案要求
(1)提供完整准确的项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类别、报价单位、最高限价、服务要求等。该方案将作为采购人编制采购需求重要参考依据。
(2)方案征集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0日17:3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请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潜在供应商按附件中《潜在供应商意见征集表》的格式,将意见方案(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和word版本)同时发送至以下邮箱:jxja_xl@126.com。
2.其他说明
(1)本次市场征集的意见,将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方案评审,以确定最终的项目采购需求。
(2)参与本次征集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并不会因此在本项目正式采购中得到特别的优待;即使未参加征集意见的潜在供应商仍然有资格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潜在供应商也不会因参与征集意见提出问题而遭到采购人的歧视,请潜在供应商充分表达对推进本项目实施的合理性和建设性建议。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彭文芳
联系电话: 0796-8930125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琪
联系电话:0796-8289802
附件 公务用车市场化保障服务需求方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