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军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菲菲18351909123
标书截止时间2020/12/2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编号: AYH190306-03SG
1. 招标条件
南京雨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NO.2019G03地块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谷管委备[2019]3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3713.2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
2.2 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中国(南京)软件谷管委会 中国(南京)软件谷。华威钢构以东,华为路以西,徐家凹路以北。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2.6 工期要求: 73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45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基坑支护工程;消防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和网架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其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6252.5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842.3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410.25平方米。建筑物层数:地上14 层,地下3层,最大建筑高度60米。单跨最大跨度0米。本标段包括:桩基及基坑支护、土方、土建、水电安装、消防、暖通、钢结构,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46252.56 m2;基坑深度:16.7 m;土石方量:90000 m3;钢结构跨度:0 m;总重量:0 t;网架工程边长:0 m;建筑面积:46252.56 m2;根数:431 根;桩形:承压型囊式扩体锚杆 ;桩长:7 m;建筑面积:46252.56 m2;建筑物层数:14 层;其中地上层数:14 层;其中地下层数:3 层;建筑物高度:60 m;其中地下室面积:18410.25 m2;造价:14500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46252.56 m2;幢数:1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空调制冷量:0 冷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 (njggzy.nanjing.gov.cn/njweb)申请投标,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4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北岭路307号301室)。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5.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2.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2.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2.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2.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无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5.3.1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1月1日(含)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厂房,仓储,住宅,商住,单独地下室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
5.4 资格审查的其他要求:
5.4.1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05月-2020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注: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4.2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4.3投标企业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5.4.4根据江苏省住建厅、南京市建委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以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以及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及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废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5.4.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经理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4.6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
6. 评标方法
6.1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6.2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2.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6.2.2采用横向暗标
6.2.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横向暗标)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6.2.4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6.2.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2.6报价评审偏差
投标报价:76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2.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方案;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安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6)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7)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6.2.8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住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备注:
(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横向暗标,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应不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70%。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投标报价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信用评分)进行排名,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7名(无排名)定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多者胜出。
(4)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每一个评分点的页数篇幅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要求制作,每超过1页的,扣0.01 分。(不含封面及目录)。
6.3定标候选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将最终得分最高的前7名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顺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7名,则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3名,则由评标委员会评判投标是否具备竞争性,若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招标;若具备投标竞争性,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
6.4定标方案
6.4.1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5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排名5以后的得0分,本次N为5),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6.4.2定标因素:
(1)定标因素1(权重15%):投标人2019年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5%(含)的排序分为5分,资产负债率75%-80%(含)的排序分为4分,资产负债率80%-85%(含)的排序分为3分,其他排序分为0分。(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定标因素2(权重20%):企业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国优(指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二个及以上的排序分为5分,国优(指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一个或二个省优的排序分为4分,一个省优的排序分为3分,其余不得分。(奖项必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该业绩证明材料。获得工程奖项的有效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国优有效期为3年,省优工程2年,省辖市级市优工程1年。获奖时间以发证或者发文之日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同一工程按最高奖项仅计一次。)
(3)定标因素3(权重15%):企业具有AAA级资信等级,且在有效期内。有证书的排序分为5分,无此证书的排序分为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定标因素4(权重30%):本项目采用对项目经理进行答辩,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现场提出。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排名5以后的得0分。
(5)定标因素5(权重20%): 对投标人制定的竣工保修方案进行评审。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排名5以后的得0分。
备注:
(1)定标时,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答辩,项目经理未按要求到场进行答辩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项目经理未通过现场核验的,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上述定标因素第4项则为0分。
(2)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现场出题。项目经理现场书面作答,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由公证人员编制暗标编号。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否则不得分。)
(3)充分比较上述内容后,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按定标因素综合打分后,汇总各定标委员打分,按最终合计得分高低顺序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同时,以项目经理答辩项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项目经理答辩项得分相同,由定标委员会抽签决定。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12月17日17时12分到 2020年12月24日17时12分为止
9. 其他
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3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和携带的证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4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9.5投标人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雨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西路3号12幢 地 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北岭路307号301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00000
联 系 人:李军 联 系 人:孙菲菲
电 话:025-52428082 电 话:18351909123
传 真:/ 传 真:0512-5717603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2563781874@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账 号: 账 号:37150188000000965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88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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