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防护装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40.7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zzgc-202206-03
预算金额41.81万元
招标公司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中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萌萌18735993187
中标公司山西卡西服饰有限公司40.7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11252022ACS00057
二、项目名称: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1.成交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防护装备采购 | 1 | 批 | 报价:407222 | 山西卡西服饰有限公司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发展路2号联合大厦A座4-1303A | 91140105MA0K2GDF58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防护装备采购 | 夏执勤服短袖 | 楼拉 | 187 | 88 | 面料:涤棉细斜,经250dtex涤纶纶异形长丝,纬250dtex涤纶纶异形长丝与棉及天丝混纺,纤维含量:经纱涤纶100%,纬纱涤纶50%,棉39%,天丝14%。 |
2 | 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防护装备采购 | 制式长袖 | 楼拉 | 114 | 97 | 面料:涤棉细斜,经250dtex涤纶纶异形长丝,纬250dtex涤纶纶异形长丝与棉及天丝混纺,纤维含量:经纱涤纶100%,纬纱涤纶50%,棉39%,天丝14%。 |
3 | 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防护装备采购 | 短袖防护服 | 楼拉 | 635 | 158 | 防护服短袖 1.材质:交织绸 2.反光材料: 车缝反光条+高亮反光字 3.尺码:165-170-175-180-185 |
4 | 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防护装备采购 | 长袖防护服 | 楼拉 | 297 | 168 | 交警防晒衣 1.材质:30D格子100%聚酯纤维面料 2.反光材料: 热压反光条+高亮反光字 3.尺码:165-170-175-180-185 (特号可订制) 紫外线防护糸数UPF值大于30,且UVA透过率小于5%,从原材料到加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选用30D格子100%聚脂纤维面料,其性能具有抗紫外线UVA和UVB紫外线反射及紫外线吸收等功 |
5 | 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防护装备采购 | 作训服短袖 | 楼拉 | 411 | 115 | 夏季速干T恤 面料:89%锦纶+11%氨纶 穿着冰爽舒适,透气速干。 |
6 | 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防护装备采购 | 单裤 | 楼拉 | 411 | 155 | 面料:毛涤纶素花呢,毛50%,涤纶50%(含0.5%导电纤维),Nm110/2×Nm60,质量215g/m。 |
7 | 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防护装备采购 | 单鞋 | 楼拉 | 411 | 258 | 女鞋面料:牛皮,里料:猪里,鞋底:橡胶 男鞋面料:头层牛皮。 鞋底:PU鞋底。(聚氨酯) 内里:精选羊皮内里。 烫底:精选猪皮烫底。 |
8 | 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防护装备采购 | 夏帽 | 楼拉 | 297 | 42 | 漂白色涤棉交织绸 经250dtex涤纶异形长丝,纬250dtex涤纶异形长丝与棉混纺;纤维含量:经纱涤纶100%纬纱涤纶80%,棉20%; 密度290根/10cm×213根/10cm,防透处理 执行标准 GA 321-2010警帽 大檐凉帽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善伟,王福娥,于婧(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相关规定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10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柳林杨家港
联系方式:0358-4019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中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亲贤街建设路口昌盛双喜城3号楼807
联系方式:187359931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萌萌
电 话:18735993187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柳林服装.doc磋商文件--柳林服装.doc
361.6K
项目编号:SXZZGC-202206-03竞争性磋商文件警用防护装备采购项目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目录2022年06月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山西中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盖章):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七部分相关附件66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2第五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37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6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9
项目概况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防护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使用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2年 08月01日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1.5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壹万捌仟壹佰贰拾叁元整(¥:418123.00)1.4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壹万捌仟壹佰贰拾叁元整(¥:418123.00)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2项目编号:SXZZGC-202206-031.1项目名称: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防护装备采购项目一、项目基本情况
1.10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9质保期:1年1.8质量要求:合格1.7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交货具体采购需求及所应达到的具体内容,以磋商文件中采购内容及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1.6采购需求:夏执勤服短袖、制式长袖、短袖防护服、长袖防护服、作训服短袖、单裤、单鞋、夏帽等服装。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3.3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3.2获取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3.1获取时间:2022年07月2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07月27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磋商文件:
4.3方式: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响应文件。4.2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4.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2年08月0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地点和方式3.4磋商文件售价:0元。(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六、其它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开启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供应商自行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0358-联系人:郭主任地址:吕梁市柳林县采购人: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人信息
电话:13327464488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3327464488地址:太原市小店区亲贤街建设路口昌盛双喜城3号楼807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柳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SXZZGC-202206-03 |
3 | 项目概况 | 需采购夏执勤服短袖、制式长袖、短袖防护服、长袖防护服、作训服短袖、单裤、单鞋、夏帽等服装。 |
4 | 采购内容 | 夏执勤服短袖、制式长袖、短袖防护服、长袖防护服、作训服短袖、单裤、单鞋、夏帽等服装 |
5 | 预算金额 | 人民币肆拾壹万捌仟壹佰贰拾叁元整(¥:418123.00)响应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其报价将被否决。 |
6 | 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 无 |
7 | 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天内完成交货 |
8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9 |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审计报告(2021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完善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需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影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纳税凭证(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任意税种的纳税凭证,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如纳税金额为“零”,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社保缴纳凭证(磋商截止日前最后一次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一年内,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或失业保险或工伤保险))(复印件或影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无违法记录声明(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六部分);*供应商响应保证金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影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特定资格的证明文件(若无要求可不提供)(复印件或影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磋商小组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无效,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此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供应商提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10 | 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六部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六部分);*磋商函(在报价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报价无效;正本中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六部分);*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商务技术规范偏离表(格式见第六部分);服务方案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 |
11 | 响应有效期 | 为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 |
12 | 响应保证金 | 1响应保证金的形式:(供应商自主选择以下响应保证金形式)响应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且具备网络查询功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响应文件中需装订保证金凭证复印件。2、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7000.00 元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响应保证金账户: 户 名:山西中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三营盘支行帐 号:0502122209200066942供应商交纳响应保证金时,须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可简写)。未按前述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未足额交纳响应保证金及文件费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
13 | 响应文件封套 | 项目名称: 采购人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人: 供应商联系电话: |
14 | 同类型业绩 | 1、同类型业绩指:相同或类似服装项目2、同类型业绩年限:近3年(2019年6月至2022年6月) |
15 | 响应文件份数及解密时间 | 纸质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电子版文件:一份(U盘,Word格式)(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当纸质正本与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解密时间90分钟 |
16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时间:2022年08月0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北大街346号北方大酒店七层会议室电子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北大街346号北方大酒店七层会议室 |
17 | 磋商时间及地点 | 时间: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见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18 | 磋商方式 | 一轮磋商、二轮报价 |
19 | 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服务需求中的要求等相关内容及第五部分合同原则中相关内容 |
20 | 代理服务费 |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执行;支付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
21 | 磋商小组人数及构成 | 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从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 |
22 | 付款方式 | 签了合同交了货了付60%,验收合格后付35% 然后余的5%保证金 |
23 |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 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60分钟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报价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 |
24 | 其他 | 本次磋商采用网上开启方式,供应商必须准备好CA及笔记本电脑准时参加磋商会议 |
2.5“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3“工程”指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的各项工程。2.2“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2.1“货物”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定义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3.1具有本项目服务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报价。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单位电子签章、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1)与采购人(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磋商资格;(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5)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磋商文件的内容二、磋商文件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上传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5.通知4.1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磋商费用
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公告;6.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
7.2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个工作日前发布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或补充通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第七部分相关附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等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7.3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9.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采用胶装装订形式。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或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9.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上传及要求:采用网上电子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上传。商务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按要求加密上传。评审以政采云平台递交的电子版为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如需分册,各供应商可自行编排分册并在封面标注)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份数。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时:9.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评审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2)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价格,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9.4磋商报价
(b)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注:1、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本项内容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不予认可)(a)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联合体报价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e)采购货物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中的产品,在评分标准中予以加分。(d)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c)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等的企业。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和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大、中型企业与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标的总价给予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h)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g)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投标产品若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该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请用醒目标记,标识出所投型号)。(f)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在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截图、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产品若为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请用醒目标记,标识出所投型号)。
10.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4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附件。10.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0.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8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0.7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电子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按报价无效处理。12.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上传加密文件。12.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12.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加盖标准公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2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4.1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启时间,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六十分钟(供应商可在政采云系统中远程解密)。若遇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解密时间,并通知参加该项目的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文件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无效。14开启响应文件13.1响应文件须按照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报价无效。13磋商截止时间
16.1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主持磋商文件开启会议。磋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6、磋商及其有关事项15.4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形式在开启时间前提出,否则不予撤回。15.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5.2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响应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补存、修改的书面响应文件应与系统中上传的内容一致,不一致的,以系统中上传的为准。15.1供应商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8、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7.3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该包纸质响应文件不得拆封。代理机构应将未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退还供应商,并由供应商和代理机构签字确认。17.2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供应商第一轮报价)进行分别记录,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对其报价进行签字确认。17.1由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对各自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当众查验,并签字确认。经查验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拆封,并核实各供应商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份数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份数(为保证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纸质文件在线下进行评审的情形,提交的纸质文件份数需符合前附表的数量要求,未按数量要求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情况确认表上签字确认。17、响应文件的拆封16.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五、磋商程序和要求(5)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如有)(4)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如有);(3)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2)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记;
19.4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19.3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磋商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9.2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9.1磋商小组由采购方代表和评审专家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人员总数的2/3。对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并对3家及以上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9、磋商小组组成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最后综合评分方式进行。
20.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报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0.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20、响应文件审查19.7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19.6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9.5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
20.6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方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20.5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20.4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将及时告知有关报价人。20.3.2磋商小组要求报价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提出,报价人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需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形式进行响应。20.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3符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F.响应文件附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E.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D.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B.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A.本文件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的;
21、磋商20.10响应文件评审结束,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0.9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应做‘评审记录’。20.8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有特殊要求外(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进行实质性审查),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0.7响应文件如果未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G.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最后报价21.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报价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报价人就某些磋商事项做出明确的承诺,承诺内容需在山西政府采购网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保存,并加盖报价人电子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1.3磋商内容包括报价、业绩、交货期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21.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报价人签到的顺序进行。2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报价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报价人平等的磋商机会。
22.4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22.3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成员有权拒绝该响应。22.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最终报价,同时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放弃最终报价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其磋商保证金。22.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方案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2.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方案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2.1磋商结束后,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电子形式进行,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将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政采云系统中。在规定时间内未在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也未在系统中上传放弃最终报价函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其第一次报价将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5)磋商小组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符合性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4)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3)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2)未在指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1)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22.5、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文件无效:
24.3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2)综合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1)综合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24.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审得分情况,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2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服务和最后报价进行独立评审、打分。2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1、资格性审查具体评标办法如下:24.4.2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4.4.1本次磋商项目,由采购人按照24.2确定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并按照下列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4.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证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供应商的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未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查询的内容有不良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响应文件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现场在线查询) |
3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2021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完善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需提供财务报表)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 |
5 |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的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任意税种的纳税凭证,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如纳税金额为“零”,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证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6 |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的社保缴纳凭证(投标截止日前最后一次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一年内,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或失业保险或工伤保险))(证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7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 |
8 | 缴纳响应保证金凭证 | 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影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
4、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原件扫描件不清晰、无法辨认,将视为无效。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说明:
(1)业绩(10分)3.1商务部分(10分)((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3、详细评审注: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磋商无效,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步详细评审。2、符合性审查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函的审核 | 审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磋商函是否按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响应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授权人签字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全部符合,即为有效,否则,报价无效。 |
2 | 响应文件报价审核 | 1.审查报价一览表是否按磋商文件提供格式的内容进行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货物/服务名称是否与磋商文件一致;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授权代表的签署时间是否在授权签署时间内。全部符合,即为有效,否则,报价无效;2.报价若存在漏项、缺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的,报价无效;3.报价表和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4.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方案和报价的,报价无效;5.价格修正办法见本磋商文件第9.4款规定。 |
3 | 商务要求相应内容的审核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采购内容、交货期、交货地点等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报价处理。 |
4 | 技术要求相应内容的审核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技术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做无效报价处理。 |
A、供应商是否按采购人要求有明确的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和体系,磋商方案是否提供详细的实施内容,对因规格或工艺未达标的磋商产品是否提供具体的维修方案,磋商方案是否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并作出相应的承诺(2分);质量保证措施(8分)有实施本项目的时间进度表及详细描述,安排科学合理的得分(2分),否则不得分。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本项目主要人员、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住址、从事本行业经验说明和联系方式得分(3分),否则不得分。3.1服务部分(15分)(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同类项目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供应商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每提供一个在磋商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得2分。最高得10分。
3.2技术部分(45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审)供应商是否承诺在特殊情况下,满足采购人量体方面的其他要求,如因遇特殊情况(如出差、请假等),未能在指定量体时间内及时到场参加量体的采购人工作人员,供应商能否承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另行安排补量时间等(2分)量体裁衣方案的合理(2分)D、供应商是否承诺服装主要面料及辅料的备件至少达到供货量的2%(2分)。C、供应商是否承诺散服(补单)的质量保证,交货期是否能符合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对超出保修期的磋商产品,供应商是否提出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2分);B、是否承诺按照磋商文件和采购人要求完成面料、辅料采购、生产及按期供货,对此所采取的措施及供应商承诺初次供货合体率情况达到90%(2分);
3.3响应报价部分(30分)(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对样品的颜色、质量、面料成分说明、外观、工艺水平等指标进行打分。(4)投标产品样品评分,最高得18分;(3)货物质量保证措施,交货进度保证措施,及配送计划合理可行、供应商提供的交货时间、质量等承诺书,最高得6分;(2)供货方案合理完整,符合项目需求,安排组织严密、各项措施具体可行,各环节安排有序,最高得8分;(1)货物相关技术指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最高得13分;
4.所投货物既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3.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单位价格折扣: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报价。响应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30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响应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3)本文件未列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2)本文件列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磋商供应商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本项内容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不予认可)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a)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时:(7)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6)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磋商供应商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磋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b)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联合体报价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③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注: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本项内容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不予认可)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联合体报价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核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5、无效磋商的情形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c)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等的企业。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和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大、中型企业与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标的总价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①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6.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5.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法律法规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25.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六、磋商保密
27.2项目终止磋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C、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报价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A、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27.采购项目终止
29.签订合同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8.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交易系统内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成交通知七、签订合同
30.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30.1成交服务费用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30.成交服务费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32.2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2.1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2.披露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1.保密八、保密和披露
34.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答疑会时以书面形式提出。34.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4.质疑33.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3.询问九、询问和质疑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十、供应商违规处罚34.3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信息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商务、技术要求(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5)在磋商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4)公开报价后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
4.质量要求:合格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交货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交货最高限价:418123元1.预算金额:418123元一、项目情况:
合同编号:第五部分合同原则二、技术要求:5.付款方式:签了合同交了货了付60%,验收合格后付35%然后余的5%保证金。
序号 | 服装名称 | 数量(套)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参数 |
1 | 夏执勤服短袖 | 187 | 90 | 16830 | 面料:涤棉细斜,经250dtex涤纶纶异形长丝,纬250dtex涤纶纶异形长丝与棉及天丝混纺,纤维含量:经纱涤纶100%,纬纱涤纶50%,棉39%,天丝14%。 |
2 | 制式长袖 | 114 | 98 | 11172 | 面料:涤棉细斜,经250dtex涤纶纶异形长丝,纬250dtex涤纶纶异形长丝与棉及天丝混纺,纤维含量:经纱涤纶100%,纬纱涤纶50%,棉39%,天丝14%。 |
3 | 短袖防护服 | 635 | 159 | 100965 | 防护服短袖1.材质:交织绸2.反光材料: 车缝反光条+高亮反光字3.尺码:165-170-175-180-185 |
4 | 长袖防护服 | 297 | 169 | 50193 | 交警防晒衣1.材质:30D格子100%聚酯纤维面料2.反光材料: 热压反光条+高亮反光字3.尺码:165-170-175-180-185 (特号可订制) 紫外线防护糸数UPF值大于30,且UVA透过率小于5%,从原材料到加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选用30D格子100%聚脂纤维面料,其性能具有抗紫外线UVA和UVB紫外线反射及紫外线吸收等功能;薄如蝉翼、轻盈随风 ,整件衣服68克;透气清爽,6分钟速干等特点。为一线执勤工作人员,减少夏天酷暑。 |
5 | 作训服短袖 | 411 | 115 | 47265 | 夏季速干T恤面料:89%锦纶+11%氨纶穿着冰爽舒适,透气速干。 |
6 | 单裤 | 411 | 155 | 63705 | 面料:毛涤纶素花呢,毛50%,涤纶50%(含0.5%导电纤维),Nm110/2×Nm60,质量215g/m。 |
7 | 单鞋 | 411 | 258 | 106038 | 女鞋面料:牛皮,里料:猪里,鞋底:橡胶男鞋面料:头层牛皮。鞋底:PU鞋底。(聚氨酯)内里:精选羊皮内里。烫底:精选猪皮烫底。 |
8 | 夏帽 | 297 | 43 | 12771 | 漂白色涤棉交织绸经250dtex涤纶异形长丝,纬250dtex涤纶异形长丝与棉混纺;纤维含量:经纱涤纶100%纬纱涤纶80%,棉20%;密度290根/10cm×213根/10cm,防透处理执行标准 GA 321-2010警帽 大檐凉帽 |
第一条合同标的及数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甲方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有关规定,为确保甲方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下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供应商(乙方):采购人(甲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2.本合同总价是货物(产品)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元,(¥)。第二条合同价款供货一览表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货物(产品):
序号 | 产品名称/服务名称 | 品牌/商号 | 型号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 (元) |
大写 | ¥ |
(2)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价款。(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价款;1.货物(产品)按下列比例支付价款:第三条货款支付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3.本合同总价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费用。
2.交货地点:。1.交付时间:。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按甲方指定时间、地点交货。第四条交货时间与地点3.结算方式:。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完税发票,甲方进行支付结算。
5.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4.乙方所提供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安全、环保、节能之规定,“3C”认证的货物(产品)应加贴“3C”认证标志。3.质量标准按照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商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标准为准。2.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节能、环保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第五条质量保证
第七条包装要求与运输方式4.如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没有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2.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第六条权利保证
1.货物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并按下列程序进行:第八条货物验收4.乙方负责货物(产品)运输,货物运输的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3.货物(产品)运输方式:。2.每一包装单元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
(5)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4)货物终验: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3)货物初验:乙方应在货物到货之日起,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完毕;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完成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按乙方承诺的产品包装环保材料进行验收,必要时乙方需提供检测报告,甲方发现虚假承诺时,将扣除总货款的5%作为处罚。(2)到货验收:货物到达后,按合同第一条款的货物清单和装箱单经行逐一核对,同时检查货物外观,是否有划痕或破损的,并做好相应记录;(1)交货验收时,乙方须提供质检部门产品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或生产厂家自检报告)及所提供货物(产品)的合格证、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产品使用说明书)、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
3.货物验收时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4)质检部门抽样检查货物(产品)合格的检测报告。(3)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2)响应文件;(1)磋商文件;2.货物验收依据:
(6)超出合理磅差的处理方法:。(5)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4)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3)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货物(产品),同时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或更换整个货物(产品)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1)乙方提供不符合磋商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乙方承诺的货物(产品)质保期。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第十条履约保证金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第九条售后服务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每天支付欠款总额‰的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1.甲方违约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5.乙方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格式见附件1)。4.货物(产品)质保期结束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
(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4)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的违约金;(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1)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乙方违约责任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9)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8)乙方在承担上述1-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6)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3.协议2.成交通知书1.本合同书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第十四条合同文件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3.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___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5.响应文件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封面格式二、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按无效处理,并须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后果。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文应响项目编号:项目(正/副)本
目录一、资格证明文件年月日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件
*无违法记录声明*社保缴纳凭证*纳税凭证*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审计报告*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报价被拒绝,作废标处理。(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本项目特定资格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响应保证金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无违法记录声明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磋商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目录二、商务技术文件年月日磋商供应商代表:(电子签章)
供货方案同类型业绩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企业简况*商务技术规范偏离表*报价一览表*磋商函
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报价被拒绝,作废标处理。以上内容自定格式,必须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龄: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年月日磋商供应商代表:(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采购人名称)
磋商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附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供应商代表电子签章: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内90个日历天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磋商函年月日磋商供应商代表:(电子签章)
7、承诺完全满足和磋商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3、提供磋商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招投标法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9、如果在磋商后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15、我方将严格遵守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日期:供应商代表电子签章: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E-mail: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
磋商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注:供应商不得更改表格格式,否则响应文件无效。报价一览表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总报价(元) | 大写 |
总报价(元) | 小写 |
交货期 | |
交货地点 | |
质量要求 |
项目名称:分项报价表②报价一览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注:①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年月日磋商供应商代表:(电子签章)
磋商供应商代表:(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货币:人民币/元项目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
总报价:(大写) (小写)¥ |
年月日磋商供应商代表:(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商务技术规范偏离表年月日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全称 | ||||
序号 | 名称 | 磋商文件 | 响应文件 | 偏离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磋商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注:按顺序附合同原件扫描件。(附合同原件扫描件)类似项目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企业简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业主 | 合同价格 | 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 …… | …… | …… | …… |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如适用)第七部分相关附件年月日磋商供应商代表:(电子签章)
企业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
1、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如适用)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单位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原件扫描件)。1、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如适用)3、产品为信息安全产品,如有涉及的内容,响应文件中时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磋商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适用)
日期:磋商供应商代表(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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