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305-2018-0177-二分-zb015-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春彦1897267604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16
公告正文
资格预审公告

我公司现对中冶天工(武西高铁云梦东站联络线)孝感市孝云大道长兴三路延伸工程新增路基、涵洞、管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 招标名称:中冶天工(武西高铁云梦东站联络线)孝感市孝云大道长兴三路延伸工程新增路基、涵洞、管沟工程劳务分包2标段

(二) 招标编号:201305-2018-0177-二分-ZB015-02

(三)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云梦县

工程内容:K0+000至K15+455.987,全长15.456 km,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 ,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60米(新G107至澴河桥段)、36米(澴河桥以西路段),有跨澴河大桥1座计长996m;跨北京路公路立交1座,计长517m;跨京广铁路特大桥1座,计长1036m(采用转体分离设计);中桥6座;小桥2座;综合管沟10公里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承包范围包括:道路工程(含路基工程与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管沟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安全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

2. 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共2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2标段,工程范围为K11+091-K15+455.987(交叉区域不含澴河大桥桥梁图纸中工作内容)图纸中工作内容)路基路面工程、管沟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工作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原有混凝土路基路面的拆除、乔木砍伐、清表及路基土石方开挖回填、水塘清淤换填、袋装砂井、搅拌桩、堆载预压、路基防护及护坡、强电电力管沟、给水雨水污水工程、路床整形、水泥稳定碎石摊铺、改路混凝土路面浇筑、人行道及路缘石安装、现场水电源接入和水电费、现场围挡安拆、临时便道便桥操作平台搭拆、临时土地租赁和临时建设拆除、外部关系协调和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程等完成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的工作内容。

(四)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劳务分包不分等级资质,信誉良好,具有垫资能力(垫资至主体完工);

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持有建筑施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且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2. 资金要求: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以保证此项目施工期各节点的资金投入。

3. 业绩要求:类似(规模)工程业绩

4. 投标人须是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的合格分包商;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 投标人需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履约能力交流鉴定,经鉴定合格方可参与投标,交流内容涉及履约、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法律诉讼等方面内容。

7. 信誉要求:良好

8. 投标人可选择本招标工程的1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兼投兼中。

9. 其他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五) 资格预审相关文件的获取方式

投标人登录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系统后自行下载资格预审相关文件,按要求在申请截止时间前编制并递交(通过附件上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六) 资格审查文件的评审

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 未列入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失信个人名单;

2. 投标人企业资质须与上述要求相符;

3. 与我公司不存在法律诉讼。

4. 参加本工程资格审查申请的申请人代表,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须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5.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 近期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件的;

2) 影响招标人企业声誉,对招标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投标

(七) 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1000元以单位名义现汇缴纳至招标人财务账户,并将银行转账回执单作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附件上传至五矿采购平台,未缴纳的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

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12001785600052501895

开户行: 建行天津滨海临空支行

退还联系人:王志辉联系电话:18972676047

2)汇款时请注明:天津有限孝感路面标书费2018-0177-ZB015,如按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附相关证明资料,如有债权质押的投标人,需说明具体质押情况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 标书费不予退还,投标人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分包招标文件约定的退还时间内(一般在中标结果公示后1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给财务共享提单完成后,财务共享中心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完毕后7日内无息退还。

3.有下列行为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收到招标文件,不参加投标的;

2)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放弃中标资格的或者要求更改中标条件的;

3)中标单位进场后,提出与原工程及服务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条款不符的;

4)不符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况。

(八)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111609(以五矿采购平台最终时间为准)

(九)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李春彦联系电话:18522966257

电子邮箱:zczx@ctmcc.com.cn

招标人: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期: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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