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深圳市城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园岭东区多层停车场附楼3~4层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室内装修装饰公共区域整体风格实用功能水电功能室内环境消防通道及楼梯翻新户外阳台翻新消防通道门更换公共区域窗翻新卫生间翻新装修及维修工程保险费材料设备运输费脚手架搭设费现场环卫费工程排污费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保证工期措施费垃圾清运费环境检测检验费材料检测检验费拆除费设备保护费施工时间调整施工配合费调试费深化设计费水电费临时设施费验收费物业管理费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规费装饰工程房屋修缮水电接驳点隐蔽工程验收加固应急维护损毁修复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施工现场保卫垃圾的清运施工机械设备装修工程砌筑抹灰中间工程给排水管线电路管线防水工程隐蔽验收项目开发建设承包商评估表电气安全防护用品用电设备危险作业审批临时用电高空作业工程维保升降车棚架农药施用廉洁协议书项目施工工程质量处理工程分包与施工售后服务维护服务主要零配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深圳市城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园岭东区多层停车场附楼3~4层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深圳市城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就园岭东区多层停车场附楼3~4层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文件进行投标。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到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zcjjt.com)下载。招标人在网站(www.szcjjt.com)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如招标文件补遗等,均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2、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3年2月2日上午9:00至2023年2月14日上午9:00止。
3、投标人如确定参与项目投标的,需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通过邮件报名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不受理未按时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2月14日上午9:00。开标时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人)需到现场参加会议。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4日上午9: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滨河东路1011号鹿丹大厦12层会议室。
6、投标人资格标准等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5-82247055。
邮箱:932123774@qq.com。
附件:园岭东区多层停车场附楼3~4层装饰工程招标文件20.doc园岭东区多层停车场附楼3~4层装饰工程招标文件20.doc
日期:2023年2月1日
1
1
城建集
集
团
深圳市城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园岭东区多层停车场附楼3~4层装饰
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人:深圳市城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3年1月3日
目录
招标公告3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4
第二章技术需求书(任务书)8
第三章合同格式10
第一条工程概况11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计价标准12
第三条工期14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15
第五条工程结算16
第六条双方指定人员17
第七条双方权利与义务17
第八条工程变更、签证20
第九条材料设备的供应21
第十条工程质量检验及验收22
第十一条索赔24
第十二条保修责任25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25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27
第十五条发票信息28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28
第十七条附则29
附件一安全管理协议30
附件二项目开发建设廉洁协议书35
附件三结算办理承诺函39
附件四承包商评估表40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43
招标公告
深圳市城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就园岭东区多层停车场附楼3~4层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文件进行投标。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到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zcjjt.com)下载。招标人在网站(www.szcjjt.com)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如招标文件补遗等,均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2、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3年2月2日上午9:00至2023年2月14日上午9:00止。
3、投标人如确定参与项目投标的,需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通过邮件报名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不受理未按时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2月14日上午9:00。开标时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人)需到现场参加会议。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4日上午9: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滨河东路1011号鹿丹大厦12层会议室。
6、投标人资格标准等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5-82247055。
邮箱:932123774@qq.com。
日期:2023年1月3日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一览表
招标范围/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园岭东区多层停车场附楼。园岭东区多层停车场附楼第三层和第四层(建筑面积764.45㎡)公共区域整体风格、实用功能、水电功能、室内环境、室内装修装饰、消防通道及楼梯翻新、户外阳台翻新、消防通道门更换、公共区域窗翻新、卫生间翻新等。 | ||
投标报价上限 | 940000 元,(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6501.06元。投标报价应不高于上限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不得修改,否则将被废标。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近三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具有同类设施装饰、装修及维修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包括:合同封面、项目基本情况规模描述页、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金额页),竣工验收报告(包括:验收合格页、竣工验收合格日期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3.投标人必须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项目负责人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个人报名。 | ||
投标质疑及质疑回复 | 投标质疑截止时间为截标前5天,超过此时间的任何质疑事项将不被受理。投标人应将对招标事宜的质疑汇总成质疑文档,并将该文档的WORD版及其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一起发到招标联系人邮箱,并电话确认。招标人将在截标前3天,在城建集团网站公布所有投标人的质疑回复,但不说明质疑的来源。 | ||
报价要求 | 1.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即投标人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为完成本项目服务范围的所有服务工作所需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以及税金和利润的总和;3.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投标项目情况,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详细报价书;4.该工程入围的报价范围为:不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报价。投标人应认真复核招标人给定的招标控制价是否满足自己的成本情况,招标人只对入围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5.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单价与其数量相乘的总和,必须与投标报价汇总表总价相符,不符时招标人可按单价乘数量的总和为准,也可认定其为废标;6.投标人必须对本招标书、施工现场条件、材料价格变化等各种因素和状况充分了解,并充分考虑了达到设计和本招标书要求的所有内容、数量及一切工序的费用和各项措施费用(包括施工措施费、技术措施费等)及工程所需的其它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并附带施工方案,各项措施费用一次包干,结算时不予调整。 | ||
投标文件的包装、盖章密封要求 | 1.纸质文件共 2 份:正本 1 份、副本 1 份。(副本内容须与正本完全一致,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2.电子光盘 1 份。光盘中投标文件内容为WORD版本,内容须与正本完全一致,光盘要求密封和标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不予受理。3.投标文件应有详细的目录(带页码),并装订成册。4、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及光盘密封在投标专用袋(箱)中,封口处应密封。5.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中封面的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包装外封面。 | ||
中标通知书 | 预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向预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 | ||
签订合同 |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 | ||
投标费用 | 无论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投标文件格式。 | ||
其他 | 1.投标人自愿参加开标会议,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投标人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的,参加开标的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中标人需承担该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政府报批报建及监督管理等所有手续,包含但不限于消防报审、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防尘降噪、周边关系协调、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等。若该项目报批报建不通过,则自动终止该合同,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
二、开标及评标
1、招标人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是否存在被废标或不被受理的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性检查的结果是“通过”或“不通过”,只有逐条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表”各项评审内容的投标文件方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废标。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招标失败处理,不进行后续评标流程。
符合性审查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内容 | 审查结果 |
1 | 投标文件 |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指定的时间将投标文件提交至指定的地点;(2)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盖章并打印包装密封; | 通过/不通过 |
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近三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具有同类设施装饰、装修及维修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包括:合同封面、项目基本情况规模描述页、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金额页),竣工验收报告(包括:验收合格页、竣工验收合格日期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3)投标人必须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项目负责人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个人报名。 | 通过/不通过 |
3 | 工期(服务期) |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日历天:90天 | 通过/不通过 |
4 | 投标报价上限 | 投标报价上限为: 940000 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6501.06元。投标报价应不高于上限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不得修改,否则将被废标。 | 通过/不通过 |
5 | 其他废标条款 | (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投标人拒不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在资格审查阶段,当部分相关单位自愿退出后仍有两家或两家以上要求继续进入后续招投标环节的;(5)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投标方案(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7)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重要条款(不可偏离项)要求的;(8)投标文件只对同一服务包中的部分内容投标,或把同一服务包中的内容拆开的投标;(9)项目经理(建造师)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1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11)投标人或相关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1.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11.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11.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11.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11.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11.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11.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11.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11.9)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12)投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否决因素的。 | 通过/不通过 |
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排序靠前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或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或服务方案得分仍然相同,则采用抽签的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评审要素 | 分项要素 | 评分细则 |
价格标(80分) | 投标报价(80分) | 价格得分=(1-A×|1-投标报价/Z|)×M1.M= (价格评价分项满分值)。2.Z为本次招标最佳报价(即基准价):取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3.A为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即基准价)时,A=1;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2。4.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当价格分<0时,计为0分。5.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不计算价格得分。 |
商务和技术标(20分) |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7分) | 投标人近3年(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的,仅提供1个业绩不得分,提供2个业绩得3分,再每多提供1个业绩加1分,业绩得分最多得7分;投标人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证明文件无法辨认,则该证明文件不参与评分。 |
商务和技术标(20分) | 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7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负责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的,仅提供1个业绩不得分,提供2个业绩得3分,再每多提供1个业绩加1分,业绩得分最多得7分;投标人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证明文件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职务的,则还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职务证明,否则该证明文件不参与评分。 |
商务和技术标(20分) | 投标人拟投入的本项目团队情况(6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配备有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等至少5人,且提供相关人员证明文件的得6分,人员配备不齐全的,每少1人扣2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需提供团队人员近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及有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
评标谈判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可以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加以澄清、说明或纠正,并要求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如预中标人是因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中标义务时,将列入城建集团黑名单,并三年内不得参与城建集团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
最终报价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算术错误的更正,其最终报价视为无效。
对是否满足实质性要求或报价是否合理或是否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定。
三、异议处理
中标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二章技术需求书(任务书)
一、工程名称:园岭东区多层停车场附楼3~4层装饰工程。
二、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园岭东区多层停车场附楼。园岭东区多层停车场附楼第三层和第四层装饰工程建筑面积764.45㎡,原来用途为办公,现需改造成小型公寓,供公司员工住宿及对外出租。
三、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园岭东区多层停车场附楼第三层和第四层(建筑面积764.45㎡)公共区域整体风格、实用功能、水电功能、室内环境、室内装修装饰、消防通道及楼梯翻新、户外阳台翻新、消防通道门更换、公共区域窗翻新、卫生间翻新等。
四、技术方案
(一)施工组织要求
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文字结合图表阐述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劳动力计划表、主要材料需用量计划表、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应急预案、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减少扰民噪音、降低污染环境技术措施、产品保护措施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保修期服务计划等。
2.由于该项目除招标范围内的安装工程项目外,其它设备均在使用的,中标人入场后需做好各成品保护工作,防止其它设施损坏,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车场均处在正常运营中,需充分考虑给施工中带来的影响并做好相关的防护措施。
3.投标人要高度重视施工安全问题,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期间造成的人身财产等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投标人投标时应考虑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场地交通、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手续及工程移交前的清洁费用,有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招标人不再以任何形式给予补偿。
5.投标人一旦投标,可以认定投标人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施工现场环境(现场踏勘)及工程特殊施工条件均已详细研究和完全明了,并到现场察看施工现场制约条件并正确理解无误。
(二)其他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1.本装修工程要求达到完工可直接投入使用的标准。
2.本工程的图纸由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设计完成,并经集团公司设计管理部审核确认。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委、行业、省、市的一切有关工程施工的标准、规模、规程、验收标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如消防、环保、挥发性、放射性等要求),并以上述标准中的最高标准作为质量检验、验收评定标准。
3.本维修保修期为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指工程竣工验收且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办理完合同范围内全部验收手续之日);工程保修期内,凡被判定为使用方使用原因引起的问题,均由中标人无条件进行修缮;由于材料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在任何时间内均由中标人负责并及时免费维修或更换,直至满足使用要求(经招标人确认后重新计入保修期)。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现场踏勘
(一)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那些需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二)现场踏勘由招标人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施工现场的不予接待。
(三)招标人现场踏勘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5-82247055。
(四)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五)投标人通过现场踏勘,可以认为投标人对现场环境、施工条件等条件已明了,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投标报价。除合同文件和招标文件另有约定之外,投标报价价款已包括了合同文件、招标文件及附件的要求和保证工期、技术、安防、质量、施工的各项措施费用。如果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未单列以上费用和投标报价时如有错漏,皆视为在合同价款或项目单价中已综合考虑,构成中标价格合同价款和项目单价均不作调整。
六、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见附件。
第三章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小型施工合同
(下划线文字部分为根据实际工程修改的内容)
工程名称:园岭东区多层停车场附楼3~4层装饰工程
工程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园岭东区多层停车场附楼3~4层
发包人:深圳市城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
2023年月日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深圳市城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园岭东区多层停车场附楼3~4层装饰工程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园岭东区多层停车场附楼3~4层装饰工程
1.2工程建设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园岭东区多层停车场附楼3~4层
1.3工程规模:小型
1.4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园岭东区多层停车场附楼第三层和第四层(建筑面积764.45㎡)公共区域整体风格、实用功能、水电功能、室内环境、室内装修装饰、消防通道及楼梯翻新、户外阳台翻新、消防通道门更换、公共区域窗翻新、卫生间翻新等。
1.5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施工总承包方式
1.6工期:总日历工期天数:90天。
1.7工程质量:合格。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计价标准
2.1合同总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元(¥:元)
(含暂列金额为¥:元);
其中:
不含税金额为(小写)¥:元
税额为(小写)¥:元,税率:%
该合同价格包括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满足合同要求,且工程达到验收标准所必需的全部费用(包括:直接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还包括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因素发生的所有措施性费用以及技术规范要求和工程施工技术要求的措施性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保险费、材料设备运输费(含二次运输费)、脚手架搭设费、现场环卫费、工程排污费、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保证工期措施费、垃圾清运费、环境检测检验费、材料检测检验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拆除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时间调整及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配合费、调试费、深化设计费、水电费、临时设施费、验收费(含政府主管部门的检验、试验及相关费用)、垃圾清运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本合同价款已考虑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政府标准合同文本规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所有风险及其他一切可预见或不可预见因素等。
2.2本工程采用以下A种计价方式:
(A)固定总价:
本工程按照本合同各项要求实行固定总价包干。
(B)固定单价:
(B1)全费用单价:本工程按照本合同各项要求实行全费用单价包干。合同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完成一个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其他一切遇见或不可遇见费用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B2)综合单价:
合同综合单价包含完成一个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和工程
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3计价依据:
2.3.1计量依据:建设方提供的该工程施工方案;
2.3.2计价规范: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13》;
2.3.3定额标准:《深圳市装饰工程(2020)》《深圳市房屋修缮工程(2011)(2014机械)》《深圳市安装工程(2020)》等相关定额;
2.3.4设备材料价格标准:人工及材料价格采用《深圳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21年8月发布的价格信息,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参照市场价;
2.3.5费率标准: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8)(深建价〔2018〕25号)及建办标函〔2019〕193号税率执行。
第三条工期
3.1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为90天。
3.2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当顺延:
(1)由于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的;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导致停工连续8小时以上的;
(3)因政府对施工限制的;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发生上述工期需顺延的情况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顺延申请,说明工期延误的原因、需要顺延的工期长短并提出相应的证明,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工期予以顺延,否则工期不得顺延。
3.3除上述的原因,乙方不能在约定的日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予顺延,且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责任。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
4.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以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拨付工程款节点 | 占合同价款比例 | 金额(元) | 备注 |
合同签订后,乙方要求购买的其他保险保单及办理完工程和作业备案及其他手续,所提交的备案回执、保险保单经甲方审核通过,并达到工程合法开工目的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预付款申请。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申请审批完成14个工作日内(包含全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 | 支付至合同价10%作为预付款 | ||
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交付款资料经甲方审批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 | 支付至合同价 60 % | ||
办理完结算及相关资料归档,乙方提交付款资料经甲方审批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 | 支付至结算价的 97 %,余下 3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 乙方应按本次申请结算款连同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并向甲方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工程质保期满,取得无维修事项的情况说明文件。乙方提交付款资料经甲方审批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 | 支付结算价 3 % | 质保金一次支付,装饰装修工程1年保修期满后支付3%,(扣除各阶段违约金) |
4.2本合同除特别约定外,以人民币计价与支付。
所有甲方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银行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所有乙方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银行收取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可选择通过银行支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信用证议付或通过银行电汇等方式支付合同款项。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与交易内容一致、开具单位与乙方企业名称一致的合法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甲方因乙方提供不合规发票而受到税务部门处罚,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甲方有权在未付合同价款直接扣除相应的赔偿金额,未付款不足以弥补甲方因不合规发票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索赔的权利。
4.3乙方的收款信息
开户银行:
开户名:
银行账号:
第五条工程结算
5.1结算原则:
本工程采用了A计价方式,结算方式按以下第A种:
(A)固定总价:
若无经甲方认可的变更签证,在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结算时合同价款不会以任何理由进行调整。
(B)固定单价:
(1)在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结算是合同单价不会以任何理由进行调整。
(2)结算时工程量按实际完成情况按实结算。工程结算金额=合同总价±奖惩金额。
5.2结算办理时限的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完整的结算书及相关结算送审资料,且应对结算书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负责。双方的结算工作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若乙方逾期不办理结算,经甲方书面发函满15日乙方仍未报审的甲方有权自行办理结算,且视为甲方的结算成果被乙方认可且接受,竣工结算至此办理完毕。若乙方未完成结算资料归档手续,甲方有权延迟支付结算款直至乙方完成资料归档。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关于结算办理的书面承诺函,作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3承包商评估条款:本合同执行完毕并完成结算后,对本合同执行情况,甲方将按照附录三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仅作为甲方考核承包商工程是否合格。
第六条双方指定人员
6.1甲方指定人员
甲方委派作为代理人以代表甲方行使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代理人的联系方式为:。
6.2乙方指定人员
乙方委派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履行合同。项目经理的权限为:。
乙方更换项目经理的,必须得到甲方同意,并提前5日通知甲方。若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的联系方式为:(电话、邮箱、地址)。
第七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7.1甲方权利与义务
7.1.1甲方应在在约定的开工日期,保证工程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7.1.2甲方应负责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7.1.3甲方提供水电接驳点,乙方自行承担现场施工相关的水电费用。
7.1.4甲方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按照约定组织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
7.1.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项目人员。
7.1.6其他:。
7.2乙方权利与义务
7.2.1乙方应制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并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负责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
7.2.2施工中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并无条件地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的人员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7.2.3乙方应对工地所有作业和施工方法合理性、可靠性及安全性负责。同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保证体系和职业健康与安全保证体系,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应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否则应承担未履行职责引起的一切责任。
7.2.4乙方负责协调施工场内、场外与施工有关的各种关系,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施工期间乙方须对本工程的及其不能影响到的其他专业工程和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加固、维护、安全防护和损毁修复。
7.2.5乙方应当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的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事故或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2.6在本工程或本工程中某单项工程已竣工但未交付甲方以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应予以修复并承担费用。
7.2.7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乙方还应为本工程施工场地内的施工机械设备和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办理保险。
如乙方所雇用的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对于这类事故的赔偿费用,甲方均不予承担,由乙方负担涉及这类事故有关的诉讼、损害赔偿、赔偿及其它费用。
7.2.8乙方未经甲方的许可,不得将所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分包。分包必须经过甲方的审核确认,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分包后乙方对分包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负有全部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分包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7.2.9乙方须按甲方管理人员的要求按时递交各类报表。
7.2.10乙方应当加强工程款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农民工和工人工资等费用。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扰和拒绝。
7.2.11在施工过程中,各施工阶段所投入的各类机械设备数量、规格及型号应与投标文件中所列的各类机械设备数量、规格及型号一致,如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投标文件中所列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或增加;如需减少机械设备的,须报甲方和现场监理(如有)核实批准后,方可减少。
7.2.12乙方应积极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
7.2.1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7.2.14其他:乙方需承担该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政府报批报建及监督管理等所有手续,包含但不限于消防报审、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防尘降噪、周边关系协调、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等。若该项目报批报建不通过,则自动终止该合同,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八条工程变更、签证
8.1施工期间如有变更签证,双方应对变更签证的内容、费用以及工期进行书面确认。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需经甲方审批盖章确认。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定材料更换、增加工程量的,甲方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2乙方应在变更签证现场施工完成后,及时通知甲方现场审核确认,并应在指令单所有内容完工后2个工作日内报审变更签证资料。
8.3工程变更及签证价款的确定:
(1)合同价格构成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签证的项目单价,按照已有的项目单价确定变更、签证的价款;
(2)合同价格构成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中只有类似于变更、签证的项目单价,可以参照类似项目单价确定变更价款。
(3)合同价格构成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没有适用及类似的项目单价的,根据变更签证资料以及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价格信息及本工程的中标下浮率(需中标后根据中标单位报价中的实际中标下浮率填写)确定。
(4)变更及签证的价款均不计取规费及措施费。
第九条材料设备的供应
9.1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甲方要求或行业标准。
9.2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进场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供材料设备合格的相关证明。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政府、行业有关规定共同进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甲方对材料的确认备案,不能免除乙方应负的责任,若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出现差异,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材料需要送检的,乙方应将材料取样送检。
9.3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其品牌、型号、规格、质量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图中没有约定的,乙方在采购前必须报甲方确认,并经甲方定价后方可采购(辅助材料及消耗材料除外)。未经甲方确认所采购的材料设备,乙方除承担质量责任外,其价格在竣工结算时由甲方根据合同相关规定和市场价格确定,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9.4涉及外观及对质量有较大影响的材料均需由甲方先确定样板,乙方应将确认后的样板封存留样,并作为验收依据。与样板不符的任何材料不允许在施工中使用。所有装修工程(包括砌筑、抹灰工程等),在大面积施工前必须先做施工样板,施工样板经甲乙双方验收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第十条工程质量检验及验收
10.1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1)按照国家现行的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进行验收。
(2)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
(3)其他相关验收依据。
10.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以下验收工作:
10.2.1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
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当工程具备覆盖、遮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标准,乙方自检后,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验收。
经验收合格,且甲乙双方办理验收手续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要求打开已经隐蔽的部位进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对将被下道工序所封闭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一般指给排水管线、电路管线、防水工程等。
10.2.2竣工验收
合同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当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后7日内进行验收。
竣工验收合格的,双方应签字确认。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而造成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经整改后,另行验收,因此导致的整改费用及工期延误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整改后仍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也可要求乙方离场并向乙方索赔不合格项目造成的损失。
竣工验收并移交甲方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甲方的验收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工程质量责任。
第十一条索赔
11.1甲方索赔情形
当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下述约定项目所列举的情况时,甲方有对乙方按约定条例进行索赔的权利,当下述约定项目多次或重复出现时,按次数累计计算(若本表与合同中处罚有冲突时按罚金额高的条款处罚):
约定项目 | 罚款 |
隐蔽验收发现问题需整改 | 1000 元/次 |
发现问题后整改不力或整改达不到要求 | 2000元/次 |
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或合同要求 | 2000元/次 |
使用的设备或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 | 1000元/次 |
不能按进度计划实施且无正当理由 | 1000元/天 |
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 | 1000元/次 |
对其它专业质量、工期造成影响较大 | 1000元/次 |
无应有保护措施而被污染或对其它工种、专业造成污染 | 1000元/次 |
拒绝执行监理或甲方合理的指令 | 1000元/次 |
拒绝接受上述单项罚款 | 3000元/次 |
其他: |
11.2乙方索赔情形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条件、支付工程款、顺延工期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11.3索赔程序:
11.3.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索赔方向被索赔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
11.3.2索赔方在发出索赔意向后28天内,向被索赔方提交详细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11.3.3被索赔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28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被索赔方在28天内未作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第十二条保修责任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乙方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由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甲方其他财产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甲方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除应按照已完合格工程量支付工程款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的违约金。
13.2乙方违约责任
13.2.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违约金。已完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13.2.2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工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乙方延误工期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按照约定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解除合同造成的实际损失。
13.2.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进行返工。因返工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延误工期。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事故或造成工程损失的,除应负相应法律责任外,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负责赔偿部分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损失,甲方保留追究其他相关责任的权利。
13.2.4乙方不得擅自将承接的工程转包或者分包给他人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
13.2.5如乙方发生材料、设备货款、农民工和工人工资等费用的拖欠行为,乙方应自行组织资金迅速偿还欠款。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偿付时,甲方代为支付,并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并将有关情况报相关主管部门,必要时可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13.2.6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投标文件中所列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乙方未予以更换或增加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费用的增加均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13.2.7工程竣工移交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成品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维护,使其免于损毁或破坏。如出现损毁或破坏,乙方须及时进行修复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现场设施设备,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3.2.8因乙方任意堆放、排放废水废油或弃置施工废弃物造成妨碍公共交通、影响城镇居民生活、危及居民安全、破坏周边环境等后果,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且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13.2.9乙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足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3.2.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相关负责人的,乙方应按照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和解,或者调解、和解不成的,合同各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发票信息
双方开票信息为:
类别 | 甲方 | 乙方 |
企业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开户行名称 | ||
银行账号 | ||
地址 | ||
电话 |
乙方应保证上述乙方信息的准确性,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均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以下方面的自然灾害(除此以外的不可抗力的影响已由乙方综合包干考虑):
①烈度为5级以上的地震;
②8级以上持续8小时的台风;
③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为300mm以上;
④10年未发生过持续3天的高温天气;
⑤以上自然灾害的认定以当地气象部门记录为准。
不可抗力发生后,甲、乙方双方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时间发生后7日内,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第十七条附则
17.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7.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7.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安全管理协议
附件二项目开发建设廉洁协议书
附件三结算办理承诺函
附件四承包商评估表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地址: (必填) | 地址: (必填) |
电话: (必填) | 电话: (必填)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必填) | 电子邮箱: (必填) |
附件一安全管理协议
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全面履行双方已经签订的合同,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保护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第一章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开展工作、从事生产活动时应当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
四、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章甲方的安全责任
一、向乙方公布本企业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监督乙方工作中涉及安全内容的安全操作、管理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
三、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生产安全的劳动作业环境。若按合同要求,须甲方提供的电气、机械等设施、设备、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等,甲方必须保证上述物品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物品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双方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未经乙方检验合格,乙方可拒绝使用。
四、监督乙方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五、对乙方作业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违章违规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止作业,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整改完成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再进行作业。如果乙方拒不改正或者违章作业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有关合同,将乙方清退出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监督乙方对工作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七、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培训和技术交底,监督乙方对用电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操作培训,并检查其培训文件及培训记录。
八、监督乙方建立设备检查记录,如各项用电设备的检测、使用情况等。
九、监督乙方制定工作计划、危险作业审批,包括临时用电工作、高空作业及工程维保(如使用升降车和棚架等)等工作计划和作业审批。
十、涉及人员安全、财产安全的各项工作(含且不限于第九项),甲方须进行现场监管,监管情况记录在相关专业的值班日志中。
十一、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章乙方的安全责任
一、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规要求,配备合格安全管理人员。
二、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作业规程等,并向甲方备案。
三、编制作业范围内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四、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五、乙方人员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由乙方进行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同时,还应提交现场《安全生产培训记录》给甲方审核并留存复印件。如有人员调整时,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甲方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的人员和未满16岁的童工,不得安排50岁以上的人员从事高空、用电、农药施用等工作。
六、人员首次进场前须向甲方提交相关特种作业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乙方印章),无相关特种作业证明不得进入甲方现场。
七、乙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有效从业资质,资质复印件盖红章交甲方备案。
八、乙方应对自用的用电设备进行绝缘测试,并提供绝缘测试的合格证据(可张贴于用电设备上)。
九、乙方作业现场所有人员遵守甲方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工作中如因乙方工作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确保乙方员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十一、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物品时,应当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
十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乙方注册地、本合同履行地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保证合法用工。
十三、乙方应为其派到甲方工作的人员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
十四、乙方应向其员工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及福利,确保乙方员工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政府部门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十五、乙方要在工作中采取必需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以保障乙方员工的劳动安全。
十六、乙方应依法或根据员工自愿申请安排员工加班工作。
十七、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可靠的,如果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使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损失无法确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
十八、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十九、若因为乙方员工工资、社会保险等纠纷导致乙方不能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影响甲方的正常经营管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使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损失无法确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
二十、乙方不得转包合同业务,不得将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二十一、需要补充的其他注意事项:
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附件二项目开发建设廉洁协议书
项目开发建设廉洁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廉洁建设,规范双方的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廉洁从业的各项要求,双方签订本廉洁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从业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定;
(二)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及本协议条款,自觉履行权利和责任;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项目开发建设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监督部门和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倾向,有权利和义务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六)发现对方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应及时向指定的监督部门举报控告,也有权向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举报控告;
(七)双方应互相配合,积极开展廉洁教育、学习和宣传活动,有配合对方履行本协议的责任;
(八)一方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廉洁宣传教育责任的,另一方有权利和责任要求对方履行和督促改进。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一)甲方作为项目的建设单位,全面负责项目开发建设的进度、质量和资金管理,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甲方责任;
(二)甲方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变更规划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或改变项目开发建设的投资规模、变更工程量等;不得违反规定与项目承担单位商谈项目施工、资金拨付、工程验收、工程质量处理、工程决算等事项,也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决定;
(三)甲方人员不得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购买合同约定以外的商品、物品、设备和服务等;
(四)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接受项目承担单位违反法规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股份等各种财物;不得索要、接受项目承担单位违反法规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
(五)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接受施工单位对个人或配偶子女等亲属亲友的馈赠、赞助、费用报销、装修、旅游、疗养、健身以及各种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六)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接受项目承担单位为本人配偶子女等亲属亲友提供工作的安排、照顾和便利等;本人及配偶子女等亲属亲友不得从事与项目承担单位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与施工、劳务等经济活动。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一)乙方作为项目的施工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与规范,依照合同负责承担项目开发建设工程的进度、质量、资金控制;
(二)乙方不得违反规定变更规划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或改变项目开发建设的投资规模、变更工程量等;不得违反规定与建设单位商谈项目施工、资金拨付、工程验收、工程质量处理、工程决算等事项,也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决定;
(三)乙方不得接受建设单位要求购买合同约定以外的商品、物品、设备和服务等要求;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法规向甲方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股份等各种财物;不得违反法规向甲方人员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乙方不得对甲方人员个人或其配偶子女等亲属亲友提供馈赠、赞助、费用报销、装修、旅游、疗养、健身以及各种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六)乙方不得为甲方人员个人的配偶子女等亲属亲友提供工作的安排、照顾和便利等;不得接受甲方人员个人及配偶子女等亲属亲友从事与项目承担单位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与施工、劳务等经济活动的要求。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由甲方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二)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的,由乙方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五条监督与联络
甲方指定由作为甲方执行本协议的监督部门,监督电话:(办公时间),指定为廉政联络员,通讯地址:。
乙方指定由作为乙方执行本协议的监督部门,监督电话:(办公时间),指定为廉政联络员,通讯地址:。
第六条其它
本协议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在双方签署工程合同的同时签署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准。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三结算办理承诺函
承诺函
(甲方公司名称全称):
本公司与贵公司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特向贵公司承诺如下: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完整的结算书及相关结算送审资料,且对结算书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负责。双方的结算工作根据合同约定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
若我方逾期不办理结算,经贵公司书面发函后15日内我方仍未报审,贵公司有权自行办理结算且我方不得对结算结果有异议;若我方未完成结算资料归档手续,贵公司有权延迟支付结算款直至我方完成资料归档。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自愿无条件赔偿贵公司的经济损失,贵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取消承包商资格、追究本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法律责任的措施。
前述承诺永久有效。
特此承诺!
承诺方: | |
年 月 日 |
附件四承包商评估表
承包商评价表
(此表格仅做参考,根据实际工程进行调整)
序号 | 评估指标 | 权重 | 基本分评分等级(整数分) | 基本分 | 权重后得分 | 扣分理由 | |
1 | 质量控制 | 20% | A:90-100分 | 优秀,未出现质量整改项 | |||
1 | 质量控制 | 20% | B:80-89分 | 良好,极少出现质量整改项,能及时配合整改并达到质量要求 | |||
1 | 质量控制 | 20% | C:70-79分 | 合格,出现部分质量整改项,不影响设计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但能及时配合整改达到质量要求 | |||
1 | 质量控制 | 20% | D:该项不得分 | 不合格,出现大量质量整改项,甚至质量事故,未能及时整改,或经多次整改仍未达标 | |||
2 | 进度控制 | 20% | A:90-100分 | 优秀,全部计划提前完成 | |||
2 | 进度控制 | 20% | B:80-89分 | 良好,全部计划按时完成 | |||
2 | 进度控制 | 20% | C:70-79分 | 合格,中间进度轻微滞后( 天以内),未影响总工期 | |||
2 | 进度控制 | 20% | D:该项不得分 | 不合格,进度严重滞后,影响总工期 | |||
3 | 安全文明施工 | 10% | A:90-100分 | 优秀,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要求,未发生安全事故 | |||
3 | 安全文明施工 | 10% | B:80-89分 | 良好,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措施到位;未发生安全事故 | |||
3 | 安全文明施工 | 10% | C:70-79分 | 合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存在安全问题或隐患能及时整改;未发生安全事故 | |||
3 | 安全文明施工 | 10% | D:该项不得分 | 不合格,存在严重安全问题或隐患,未及时整改;发生安全事故 | |||
4 | 现场管理配合 | 15% | A:90-100分 | 优秀,管理人员经验丰富,能力强,能积极主动沟通,及时提供甚至创造有利现场施工条件、资源 | |||
4 | 现场管理配合 | 15% | B:80-89分 | 良好,管理人员有较强的管理经验,沟通良好,积极配合,整改及时 | |||
4 | 现场管理配合 | 15% | C:70-79分 | 合格,管理人员有较好管理经验、定期沟通,能较好配合 | |||
4 | 现场管理配合 | 15% | D:该项不得分 | 不合格,管理人员经验欠缺。沟通不顺畅或不到位,未能有效配合 | |||
5 | 付款申请合理性 | 10% | A:90-100分 | 优秀,按合同付款条件提报付款申请,提报资料齐全、合规、质量高,完成产值计算准确,无虚报 | |||
5 | 付款申请合理性 | 10% | B:80-89分 | 良好,按合同付款条件提报付款申请,提报资料较齐全、合规、质量较好,完成产值计算较准确 | |||
5 | 付款申请合理性 | 10% | C:70-79分 | 合格,按合同付款条件提报付款申请,提报资料较齐全、合规、质量一般,有时需补少量资料,完成产值计算一般 | |||
5 | 付款申请合理性 | 10% | D:该项不得分 | 不合格,有时不按合同付款条件提报付款申请,提报资料较差、质量一般,经常需补资料,完成产值计算一般,经常有虚报现象 | |||
6 | 成本工作配合情况 | 15% | A:90-100分 | 优秀,成本工作配合及时、积极,态度好 | |||
6 | 成本工作配合情况 | 15% | B:80-89分 | 良好,成本工作能按要求时间完成和进行沟通,态度较好 | |||
6 | 成本工作配合情况 | 15% | C:70-79分 | 合格,成本工作一般能按要求时间完成和进行沟通,偶尔有拖延,态度一般 | |||
6 | 成本工作配合情况 | 15% | D:该项不得分 | 不合格,成本工作经常不能按要求时间完成和进行沟通,经常拖延,态度较差 | |||
7 | 签证、新单价等报价与合同要求的响应程度 | 10% | A:90-100分 | 优秀,安全按合同计价原则和市场中等偏下水平报价,报价文件质量高 | |||
7 | 签证、新单价等报价与合同要求的响应程度 | 10% | B:80-89分 | 良好,按合同计价原则和市场中等水平报价,报价文件质量较好 | |||
7 | 签证、新单价等报价与合同要求的响应程度 | 10% | C:70-79分 | 合格,按合同计价原则和市场中等水平报价,偶尔会偏离合同计价原则和高于市场中等水平,报价文件质量一般 | |||
7 | 签证、新单价等报价与合同要求的响应程度 | 10% | D:该项不得分 | 不合格,经常不按合同计价原则报价,报价较高 | |||
总分 | A | 优秀,90分以上-100分 | |||||
总分 | B | 良好,80分以上-90分(不含) | A | 优秀,90分以上-100分 | |||
总分 | C | 合格,70分以上-80分(不含) | B | 良好,80分以上-90分(不含) | |||
总分 | D | 不合格,70分以下(不含) | C | 合格,70分以上-80分(不含) |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1、封面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格式2、投标函
致(招标人):
贵司招标文件收悉,我司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投标,并作相关承诺如下:
(一)我司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
(二)我司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三)我司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计算的XX天,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司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司中标,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四)我司同意提供招标人要求的有关本次招标的所有资料;
(五)我司理解,贵司无义务必须接受投标价最低的投标,并有权拒绝所有的投标;
(六)我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七)我司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八)我司未被建设部门或者交通部门给予红色警示;
(九)我司未拖欠工人工资;
(十)我司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无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十一)我司未被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3、开标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 | 工期 | 质量 | 备注 |
注:1、工期以“日历日”为单位,包括法定节假日;
2、质量以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填报“合格”或“优良”;
3、投标人如果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一栏中填写。
4、投标总报价为含税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4、投标报价明细表(如有)
视项目要求,包含单项工程投标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等。
投标报价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品牌型号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期(天) | 免费质保期 |
--- | |||||
投标总价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报价总价包含运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格式5、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招标人):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我司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签发日期:
附:
法定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主营(产):
兼营(产):
(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性别:
所在单位:职务: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兹委托代理人合法地代表我单位参加贵司组织的采购活动,代理人有权在该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向评标委员会及招标人澄清、解释指标文件中的疑问,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事项。
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需附: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6、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及注册资金证明文件
(2)企业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资格
(4)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发包人 | 合同价(或结算价)万元 | 开工日期 | 在建/已竣工 |
注:1、项目规模为:建筑面积等;
2、类似业绩为:项目性质及合同内容与本项目类似;
3、填写近三年(以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倒算)已完成施工项目和现在正施工的项目。
4、所有类似业绩应有合法的证明文件,如合同关键页、竣工报告或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7、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
学历 | 公司职务 | 职称 | 证书编号 | |||||
已完成项目情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发包人 | 合同价(或结算价)万元 | 项目规模 | 开工日期 | 在建/已竣工 | |
注:1、项目规模为:建筑面积等;
2、类似业绩为:项目性质及合同内容与本项目类似;
3、填写近三年(以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倒算)已完成施工项目和现在正施工的项目。
4、所有类似业绩应有合法的证明文件,如合同关键页、竣工报告或证明;
5、应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8、售后服务计划(如有)
主要内容应包括:售后服务单位简介;维护技术人员情况;应急维护时间安排;维护服务收费标准;主要零配件价格;其它服务承诺等。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9、其它
1、按招标文件要求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2、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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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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