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某客户智慧楼宇能源管理平台试点项目一期ICT公开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24.34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b-2023-11538
预算金额24.34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江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致国1861158895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比选文件 | |||||
比选文件名称: |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某客户智慧楼宇能源管理平台试点项目一期ICT公开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4-14 16:08: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4-15 08:3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4-19 17:3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某客户智慧楼宇能源管理平台试点项目一期ICT公开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某客户智慧楼宇能源管理平台试点项目一期ICT公开比选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3-11538),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比选项目为某客户智慧楼宇能源管理平台试点项目一期ICT公开比选项目,为客户提供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平台系统集成服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为客户提供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平台系统集成服务。 1.2.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名。 1.3本项目采购规模:预估金额24.34万元(不含增值税)。 1.4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ICT技术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5服务地点:北京市。 1.6项目性质:集成服务。 1.7★质保期:能源监控系统平台质保期24个月、楼宇采集设备保修期24个月。 1.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自然日内完成相关软件平台搭建、硬件安装调试。 1.9技术要求:参选人技术必须符合技术规范书及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1.10★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总价最高参选限价24.34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或评选委员会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及企业证件: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比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参选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参选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扫描件。 2.2参选产品资质要求: 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入网许可证:不涉及。 2.4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人员要求: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建立专有维护支撑团队,至少2名(包含项目负责人)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人员的服务团队。 注1:为本项目配置的服务团队人员,须提供技术服务团队所有人员清单列表、须提供本单位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提供近1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 注2: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提供团队《人员信息表》,格式自拟。 2.6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20年3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日前(不含比选公告发布当日)的同类项目(智慧能源项目)的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提供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如提供订单的,必须提供订单相应的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按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按框架合同数量计算;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参选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选委员会或比选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参选人所提供的原件与扫描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7参选人之间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9不得存在情形: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参选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4月15日8时30分至2023年04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5日9: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比选文件要求现场递交其他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邮 编:100010 联 系 人:江经理 电 话:13301126336 电子邮件: /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512室 邮 编:100045 联 系 人:胡致国,杨涛 电 话:18611588951 电子邮件:huzhiguo.jszbtx@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提出异议的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04月14日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某客户智慧楼宇能源管理平台试点项目一期ICT公开比选项目 |
标包内容:
标包名称: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某客户智慧楼宇能源管理平台试点项目一期ICT公开比选项目标包内容说明: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某客户智慧楼宇能源管理平台试点项目一期ICT公开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某客户智慧楼宇能源管理平台试点项目一期ICT公开比选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3-11538),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比选项目为某客户智慧楼宇能源管理平台试点项目一期ICT公开比选项目,为客户提供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平台系统集成服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为客户提供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平台系统集成服务。
1.2.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名。
1.3本项目采购规模:预估金额24.34万元(不含增值税)。
1.4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ICT技术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5服务地点:北京市。
1.6项目性质:集成服务。
1.7★质保期:能源监控系统平台质保期24个月、楼宇采集设备保修期24个月。
1.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自然日内完成相关软件平台搭建、硬件安装调试。
1.9技术要求:参选人技术必须符合技术规范书及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1.10★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总价最高参选限价24.34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或评选委员会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及企业证件: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比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参选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参选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扫描件。
2.2参选产品资质要求:
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入网许可证:不涉及。
2.4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人员要求: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建立专有维护支撑团队,至少2名(包含项目负责人)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人员的服务团队。
注1:为本项目配置的服务团队人员,须提供技术服务团队所有人员清单列表、须提供本单位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提供近1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
注2: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提供团队《人员信息表》,格式自拟。
2.6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20年3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日前(不含比选公告发布当日)的同类项目(智慧能源项目)的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提供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如提供订单的,必须提供订单相应的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按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按框架合同数量计算;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参选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选委员会或比选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参选人所提供的原件与扫描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7参选人之间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9不得存在情形: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参选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4月15日8时30分至2023年04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5日9: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比选文件要求现场递交其他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邮 编:100010
联 系 人:江经理
电 话:13301126336
电子邮件: /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512室
邮 编:100045
联 系 人:胡致国,杨涛
电 话:18611588951
电子邮件:huzhiguo.jszbtx@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提出异议的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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