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编号:QT23088)观海卫镇东山头村标准厂房(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编号:QT23088)观海卫镇东山头村标准厂房(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1.招标条件
观海卫镇东山头村标准厂房(二期)工程已由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意观海卫镇东山头村标准厂房(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慈发改观审批〔2023〕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慈溪市观海卫镇东山头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慈溪市观海卫镇东山头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慈溪永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0243.9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6416.29万元,建设规模:工程新建村级标准厂房9幢,总建筑面积74818平方米,建设地点: 慈溪市观海卫镇东山头村。
2.2招标范围:以初步设计为依据,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和工程施工总承包以及后续服务,其中:工程设计服务包括:建筑工程、附属工程以及专项设计深化等所有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建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及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本次工程招标控制价: 16615.76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为156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6416.29万元,桩基检测费43.47万元)。工程承包方式: 设计施工总承包。
2.3设计施工总工期: 580日历天。
2.3.1设计:设计深化及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
2.3.2施工:54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至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所经历的日历天数。
2.4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依照发包人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国家、省、市相应标准及规范要求,施工图设计应满足国家、省、市各部门施工图报批报建深度的标准,并应通过有关职能部门审批;(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能力。(联合体投标的,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投标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承担施工任务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1 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总承包负责人一名,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师];
3.4拟派设计负责人一名,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拟派施工负责人一名,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要求。
3.7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包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8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得兼任;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承包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由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拟派。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5日17时00分前进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中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前投标单位须进行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公告发布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为电子招标文件等。只有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需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企业注册中注册,联合体牵头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工程建设-投标-组建联合体中邀请联合体成员组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在系统中同意邀请组建联合体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
5.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上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在系统上自行下载已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及读取,来确认投标文件是否上传完整。)
7. 其他说明
7.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定性评审法 。
7.3本次项目定标办法采用 直接票决法 。
7.4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服务指南。
7.5申领“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服务指南。
7.6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下载并认真阅读《投标人操作手册》、《宁波投标工具操作手册》。
7.7投标制作软件工具《宁波施工投标工具》(版本号:4.5.0.1)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下载。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慈溪市观海卫镇东山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慈溪市观海卫镇东山头村
联 系 人: 徐书记
电 话: 13968268237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慈溪永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慈溪市商务二路29号永利大厦8楼
联 系 人: 侯工
电 话: 0574-63837858
传 真: 0574-63837838
1.招标条件
观海卫镇东山头村标准厂房(二期)工程已由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意观海卫镇东山头村标准厂房(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慈发改观审批〔2023〕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慈溪市观海卫镇东山头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慈溪市观海卫镇东山头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慈溪永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0243.9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6416.29万元,建设规模:工程新建村级标准厂房9幢,总建筑面积74818平方米,建设地点: 慈溪市观海卫镇东山头村。
2.2招标范围:以初步设计为依据,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和工程施工总承包以及后续服务,其中:工程设计服务包括:建筑工程、附属工程以及专项设计深化等所有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建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及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本次工程招标控制价: 16615.76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为156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6416.29万元,桩基检测费43.47万元)。工程承包方式: 设计施工总承包。
2.3设计施工总工期: 580日历天。
2.3.1设计:设计深化及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
2.3.2施工:54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至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所经历的日历天数。
2.4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依照发包人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国家、省、市相应标准及规范要求,施工图设计应满足国家、省、市各部门施工图报批报建深度的标准,并应通过有关职能部门审批;(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能力。(联合体投标的,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投标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承担施工任务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1 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总承包负责人一名,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师];
3.4拟派设计负责人一名,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拟派施工负责人一名,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要求。
3.7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包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8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得兼任;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承包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由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拟派。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5日17时00分前进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中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前投标单位须进行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公告发布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为电子招标文件等。只有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需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企业注册中注册,联合体牵头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工程建设-投标-组建联合体中邀请联合体成员组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在系统中同意邀请组建联合体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
5.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上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在系统上自行下载已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及读取,来确认投标文件是否上传完整。)
7. 其他说明
7.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定性评审法 。
7.3本次项目定标办法采用 直接票决法 。
7.4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服务指南。
7.5申领“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服务指南。
7.6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下载并认真阅读《投标人操作手册》、《宁波投标工具操作手册》。
7.7投标制作软件工具《宁波施工投标工具》(版本号:4.5.0.1)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下载。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慈溪市观海卫镇东山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慈溪市观海卫镇东山头村
联 系 人: 徐书记
电 话: 13968268237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慈溪永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慈溪市商务二路29号永利大厦8楼
联 系 人: 侯工
电 话: 0574-63837858
传 真: 0574-63837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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