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上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期)施工1标
发布时间:2020-07-08 15:1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高安市上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期)施工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安市上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期)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高安市上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安市上游水库工程管理局上游村境内。
2.2 招标规模:本项目水库为大型水库,工程等别为II等,施工1标招标金额约3209万元,施工2标招标金额约2153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约192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主要内容为挡水建筑物加固;溢洪道拆除重建;新建灌溉引水隧洞等。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2个施工标。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人需提供以下相关业绩:
施工1标: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指近10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土石坝及隧洞类施工项目业绩。土石坝及隧洞类业绩是指:a、土石坝施工合同工程内含隧洞工程;b、土石坝施工合同工程中无隧洞工程的,需另提供隧洞施工业绩。满足a、b任意一条即可算一个业绩,并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所需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且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提供截图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没有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业绩材料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施工2标: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指近10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土石坝类施工项目业绩,并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所需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且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提供截图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没有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业绩材料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29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的,由建造师担任委托代理人)、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 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 本次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10年(2010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土石坝工程。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
7.6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7 本项目施工标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省厅相关文件执行。
7.8 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各投标单位需完善文件中附件: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项目清单分解表(格式),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表格自行下载)
7.9 本项目施工1标工程量清单的施工期城乡供水中的建安工程控制价为160万,投标人需在控制价内进行报价,超出控制价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7.10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高安市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95-5289680)进行监督。
7.11 可投标段数与中标原则说明: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招标任意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招标控制价金额大的标段,且不再进入其他招标控制价较小标段中标候选排序,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范围)
7.12 由于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项目安全有序的进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的,由建造师担任委托代理人)、拟投入项目建造师不得进入交易中心,须按照高安市上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期)开标方案(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七)进行现场签到及接受身份查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公告将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9. 投标保证金缴纳
缴纳形式既可以现金转账,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
(1)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2)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的必须是银行保函,其他形式的保函不予认定。具体要求:
一是基本账户的,投标人(企业)必须在其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
二是非基本账户的,投标人(企业)必须在高安市辖区内的两家试点银行(即:江西银行高安支行-联系人:陈先生15397855153、建设银行高安支行-联系人黄先生:13507952785)开具。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安市上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地 址:高安市上游水库工程管理局上游村
联 系 人:熊先生
电 话:1387953157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545号红谷城投大厦11层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15170005173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市支行
2、户名: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高安瑞州路支行
3、户名: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市支行
4、户名: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瑞州支行
5、户名: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行
6、户名: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安支行
7、户名: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行
8、户名: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江西高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