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信息监测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 2022-10-20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乙方:福建后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CCZB[GK]2022011的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信息监测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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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806 广告服务 | 互联网信息监测服务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项)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999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玖仟玖佰元整(¥2999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6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8楼;
4.3交付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要求及投标响应(分项报价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商务条件响应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现场支持、远程支持、软件功能升级。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见附件1。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乙方根据服务情况适时提交验收报告。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需要检查各工作环节,确定问题并修正,甲方根据附件1考核协议进行扣罚。 (4)验收的地点:福州。。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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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合同签订后且收到中标人发票后支付合同款的30%。(中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合同总价开具对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将按照成交人开具的发票金额付款。) |
2 | 70 | 验收合格,收到中标人人发票后支付剩余合同款。(中标人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合同总价开具对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将按照成交人开具的发票金额付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后 (365) 天。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违反规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相应人员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3因乙方原因,致使服务及验收过程中导致第三方权益受损的,乙方除应赔偿第三方相应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 10.4除上述所列情形外,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应按照合同总金额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5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另行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福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互联网信息采集系统 系统采集范围涵盖平面媒体、网络媒体、新闻客户端、微博、微信公众号、论坛、博客、网络数字报等国内传统媒体和自媒体等,实现信息采集7*24的全天候无间断的采集服务(包括节假日)。 从互联网采集获得的数据,通常具有非结构化、不完整、含噪声、不一致、大型化等特点。基于后续市场监管网络信息分析的需求,需要先对搜集到的原始信息进行预处理。网络信息预处理主要包括数据清理、集成、转换和存储。 去除采集信息中的重复信息,进行相似度分析,自动过滤采集信息中广告、版权、乱码等垃圾信息。实现文章标题、关键词、敏感词、发布时间、作者、摘要等要素的识别、抽取。 2.信息采集范围及内容 2.1信息采集范围 7×24实时采集全网,包括新闻网站、论坛、博客、视频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网络数字报等媒体。电视台及广播媒体渠道需安排专人对重要频道及重点时间段进行采集。 (1)微博采集 支持新浪等主流微博的全数据采集、采集时效性在3分钟以内。支持指 定帐号、话题和关键词等进行定制采集。 (2)百度贴吧采集 支持对全贴吧进行采集,以及对福建吧、福州吧、食品安全吧、药品安全吧等贴吧进行重点采集,采集时效性在10分钟以内。 (3)新闻网站采集 对境内主流新闻网站和商业网站进行信息采集,包括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国际在线、中国网、中国日报网、中国经济网、中国青年网 、光明网、新京报等)和全国重点商业网站(网易、新浪、凤凰、搜狐、腾讯等)以及地方性新闻网站(东南网、福州新闻网、海峡网等)、商业网站和行业网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官网、食品伙伴网、食安通、中国食品药品网、中国消费网等),采集时效性在10分钟以内。 (4)新闻App采集 中央重点新闻媒体客户端和全国重点商业媒体(网易、新浪、凤凰、搜狐、腾讯)客户端,以及今日头条、天天快报、澎湃新闻、新福建、东南网、新京报、红星新闻等新闻客户端,采集时效性在10分钟以内。 (5)短视频及电视栏目采集 对抖音、快手、西瓜视频、火山视频、秒拍、美拍、哔哩哔哩等短视频平台的信息进行采集。采集信息包括视频标签、标题和评论及视频内容,重点帐号采集时效性在10分钟以内。 增加央视、福建省、福州市新闻类相关视频采集,如央视《焦点访谈》、《每周质量报告》、福建综合频道《第一帮帮团》、福建新闻频道《现场》、《律师在现场》和福州电视台《新闻110》等栏目。重要时间节点或采购人要求时需设置专人对指 定电视栏目或节目进行实时采集,包括实现对电视台播出节目中出现涉及相关文字的视频进行实时抓取,采集时效性在30分钟以内。 (6)图片采集 对微博、论坛、贴吧中包含的文字内容的图片、截屏图片、聊天记录图片等进行识别,采集时效性在10分钟以内。 (7)论坛采集 需对全国及地方性论坛进行实时采集,特别对福州本地论坛、天涯社区、猫扑、西祠胡同、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等论坛的快速采集,采集时效性在10分钟以内。 (8)博客 支持主流博客,尤其新浪博客的采集。 (9)电子报刊 必须包括本地报刊及市场监管相关的业务报刊等,如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消费者报、中国食品安全报、中国医药报、海峡都市报、海峡消费报等。 (10)广播 支持对重点广播频道(包括FM987、FM1007、FM1036、FM944等)的信息采集,重要时间节点或采购人要求时需结合人工采集的方式进行。系统采集广播频道的网络媒体发布渠道,人工采集具体内容,采集时效性在30分钟以内。 (11)微信采集 支持微信公众号的全数据采集、采集时效性在3分钟以内。支持指 定微信公众号、关键词等进行定制采集。 2.2信息采集内容 (1)采集内容涵盖食品(包括餐饮服务食品、特殊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产商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网络交易监管,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打击传销,计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知识产权保护、质量发展和认证工作,服务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消费维权等监管领域; (2)关系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人员、监管、纪律、廉政方面的信息; (3)福州市市场监管相关谣言的识别; (4)重要专项整治行动、新的政策法规、标准更新等发布及相关信息; (5)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以及各区县局的相关报道(包含正面信息); (6)其他省市关于市场监管的好的经验做法; (7)重要节日期间、重大活动期间、重要外事活动期间、重大法规政策出台期间的重点采集; (8)各大媒体的热点事件; (9)同时支持定制采集和分析:根据采购人需要,对特定新闻网站、新闻客户端、论坛、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和移动客户端等进行主动添加,进行定向采集和分析。实时采集所关注账号的全部更新信息,或按关键词提取重要信息。 3.信息采集预警 实时采集与市市场监管局相关的重要、敏感信息,了解网络舆论的动态、方向,并配备专职人员及时提取重要信息数据进行汇总,一旦发现相关敏感信息,需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向市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进行推送信息及相关预判信息。 重大事件及突发事件需在事件发生的15分钟内电话通知采购人。并在24小时内编写信息专题深入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包含信息概述、信息走势、媒体观点、网民观点、研判分析、处置对策和建议等。 4.互联网信息分析报告 收集有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的敏感信息,形成专门格式的报告供决策参 考。呈报形式包括互联网信息日报、月报、半年报、年报、快报、专报等。具体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定制,针对某项重大敏感事件或用户提出的主题撰写的专报一年不少于30份。 日报于次日早上9点前提供,周报于次周周一早上9:00前提供,月报于每月5日9:00前提供,专报在24小时内提供。 5.定制服务 要求对突发性、紧急事件或敏感性事件有着很强的分析、研判能力,拥有独立的专业信息分析队伍和重大信息处置服务。 应能根据市局要求,组织信息分析师对指 定敏感事件开展动态采集,即时提供相应的敏感信息和数据快报,梳理发展态势,媒体、网民关注度及立场,并作出发展趋势预判等。 对需要深入采集、分析、研判的指 定敏感事件或主题,需在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提供事件专报,梳理互联网信息传播源头、信息态势、媒体网民关注程度及立场、发展趋势预判等,剖析事件发生原因、经过、结果,对过程中之重点、难点、拐点、焦点、热点等进行全景总结,反应迅速、及时、全面,提出专业、合理的处置意见和有效建议。 6.协同信息采集 定期对采集到的互联网信息进行总结归纳,提出互联网信息发展趋势分析,协助我局更好地了解自身的互联网信息状况,并根据我局提出的要求适时调整采集重点及互联网信息报告样式。 7.数据对接服务 采用Web Service接口等方式将信息数据实时推送到福州市市场监管预警平台,实现与预警平台的对接工作。对接数据包括实时采集到的与福州市市场监管相关的敏感信息、各大媒体的热点事件、其他省市发生的与市场监管相关的热点敏感事件等。数据需实时、完整地推送至福州市市场监管预警平台。每条信息需提供标题、文章摘要、原文、媒体类型、发布人、发布时间、原文链接、标红关键词等。 8.信息采集与应对培训 提供信息采集系统使用培训和敏感事件应对培训,一年不少于两场,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采集、研判分析及应急处置能力。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乙方: | 福建后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东部办公区8号楼8,9层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28-1中旅城二期办公楼17楼02室 |
单位负责人: | 陈宗胜 | 单位负责人: | 方传柳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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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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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0591-22032762 |
联系方法: | 13023821266 |
开户银行: | 工行南门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
账号: | 1402025109008937065 | 账号: | 1402023609600051925 |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