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如皋市长江镇2023年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三标段)
金额
100.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jy1110002009390001
预算金额100.8万元
招标公司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洪霞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4
公告正文
01招标公告/资审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JSJY1110002009390001
相关标段(包)编号:
JSJY1110002009390001003
公告源URL:
https://www.etrading.cn/hxepointwebbuilder/WebbuilderMIS/RedirectPage/RedirectPage.jspx?locationurl=https://www.etrading.cn/&infoid=a7933b18-5395-4021-b145-7c11a75d1bf8
统一交易标识码:
政务信息公开
公告标题:
如皋市长江镇2023年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三标段)
公告内容:
如皋市长江镇2023年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长江镇2023年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长江镇
2.1.2建设规模:长江镇2023年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任务280户,均为新建三格式化粪池;分三个标段进行招标,分别为一标段义圩户100户,二标段顾桥村80户,三标段杨洲村(含二案)100户;具体情况详见技术要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投资额约100.8万元。
序号 | 标段 | 村名 | 工程量(户) | 单价限价 (元/户) | 总价限价 (元) |
1 | 一标段 | 义圩村 | 100 | 3600 | 360000 |
2 | 二标段 | 顾桥村 | 80 | 288000 | |
3 | 三标段 | 杨洲村 (含二案) | 100 | 360000 |
本工程共分3个标段,按照一标段至三标段的顺序开标,一个投标人原则上只能中一个标段。已经取得已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开标及评标,但任何情况下不得作为后续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特别提醒:
(1)本次施工内容为黑灰分离处理装置及施工,三格式填料化粪池、灰水处理单元为甲供。甲供材由施工单位到集中地点领取,运到各施工工地的运输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2)详细工程做法详见设计图及设计说明、《2023年如皋市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3)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招标主体为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由长江镇人民政府牵头统一进行招标。建设主体为各村(社区),由村(社区)负责组织签订施工合同、工程质量、安全和工程款结算等。合同签订时,由建设主体(各村、社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按要求缴纳至各村、社区账户。施工单位需按建设单位要求完成一户一档台账,竣工交付时统一移交给建设单位。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2023年7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7.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7.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7.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8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自筹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自筹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3月10 日至2023年03月24日1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4日10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如皋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长江镇地 址:如皋市惠政小区A区东大门北侧综合楼3楼
联 系 人:邹先生联 系 人:李洪霞
电 话:13861922591电 话:18921637230
2023年03月10日
公告发布时间:
2023-03-10 23:58:38
公告发布媒体: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3-03-10 00: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3-03-24 00: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系统内获取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3-24 10:00:00
开标时间:
2023-03-24 10:00:00
文件售价:
100.0
文件售价币种:
人民币元(CNY)
文件售价单位:
元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系统内提交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公告发布责任人:
政务信息公开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政务信息公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