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芜湖赭山春秋3#商业、3#8#住宅楼桩基及局部基坑支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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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21GC2020FJ8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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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芜湖赭山春秋3#商业、3#8#住宅楼桩基及局部基坑支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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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21GC2020FJ8626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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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芜湖地矿置业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银湖南路8号星隆国际城A座10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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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梅工 15905512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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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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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洪工 15056225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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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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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0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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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两淮地质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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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889975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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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唐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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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00364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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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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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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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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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项目名称:芜湖皖新春江明月项目三标段桩基、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竣工验收日期:2019年0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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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项目名称:芜湖皖新春江明月项目三标段桩基、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竣工验收日期:2019年0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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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伟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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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865307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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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谢昌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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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01154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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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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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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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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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项目名称:南湖春晓C地块旋挖钻孔灌注桩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日期:2020年08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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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项目名称:南湖春晓C地块旋挖钻孔灌注桩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日期:2020年08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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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鼎旭地基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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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914772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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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蒋炳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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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00862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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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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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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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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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项目名称:102省道周棚至李长营段改建工程等五个项目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日期:2020年0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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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项目名称:102省道周棚至李长营段改建工程等五个项目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日期:2020年0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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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安徽永群桩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见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1.4.1中要求; 2.冶金工业部华东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没有签字,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10.3中要求; 3.安徽周诚建设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3.4中要求; 4.安徽永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见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1.4.1中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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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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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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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4座六楼三号窗口),联系人:王工、金工,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