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丰置业新都区大丰60亩房地产开发项目(暂估价)-人防工程采购/标段(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香丰置业新都区大丰60亩房地产开发项目(暂估价)-人防工程采购/标段(第二次)已由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310-510114-04-01-879335】FGQB-04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香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香丰置业有限公司,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10-510114-04-01-879335】FGQB-040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文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香丰置业新都区大丰60亩房地产开发项目(暂估价)-人防工程
2.2项目地点:新都区大丰街道高家社区 6 组、太平社区 8 组
2.3建设规模:人防设计施工图及附件报价范围内所涉及人防专业验收必须安装的人防设备和防护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包括不限于人防封堵门、窗框的预留预埋,门窗扇供应及安装,混凝土战时封堵的预制,临战罩棚预埋铁件的制作与安装,人防通风的施工,防爆波地漏的供应、人防标示标牌的制作及安装,人防平战转换方案报告的编制及人防设备必要的检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人防设计施工图;
2.4计划供货期:6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提供的人防蓝图,对图纸内的人防防护设备进行生产、 运输、安装,如设计图纸发生重大变更涉及到数量有增减则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资质要求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4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2021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采购(供货)及安装业绩。(注:1、已完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货物进场验收证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货物进场验收证书中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2、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25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14日09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www.cdggzy.com),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s ://www.cdggzy.com、http://ggzy jy.sc.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香丰置业有限公司,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香城南路 180 号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028-60322327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文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友盛上都3幢24楼2401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28-89399925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