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24-2025年信息终端维护技术服务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清远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24-2025年信息终端维护技术服务采购(二次招标)(项目编号:CG-2024-063-2),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清远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人:清远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2 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3项目名称:清远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24-2025年信息终端维护技术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2.4项目编号:CG-2024-063-2
2.5 项目地点:清远市
2.6 项目类别:服务类
2.7 项目类型:框架
2.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范围
3.1 标包物清单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 (万元) | 入围家数 | 工作内容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标包一 | 清城、清新、佛冈终端运维技术服务采购 | 280.00 | 1家 | 设备日常巡视检查、系统故障诊断及检修、系统补丁通知及推荐、配件保修和更换、客户终端用户相关数据备份和迁移、配合资产清查等终端维护内容。 | 1.00 |
标包二 | 英德、阳山、连州、连南、连山终端运维技术服务采购 | 280.00 | 1家 | 1.00 | |
备注: 1.预算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标包,但只能中标一个标包。(若投标人投标多个标包的,须在《报价表》中明确中标的标包优先顺序。)已推荐为其中一个标包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推荐其为其余标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3.标包一已经完成招标,本次只针对标包二进行招标。 |
3.2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二个标包,每个标包入围一家。每个标包分配比例100%。
3.3招标范围:清远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24-2025年信息终端维护技术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3.4框架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因招标人未能及时招取新的中标人等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顺延,直到招标人招取新的中标人为止(原则上延期不超过 6 个月)。
3.5中标人出现放弃中标、拒签合同、不按要求提交约保证金、不按合同约等违约情况,按照供应商失信管理进行处理(扣分及不接受投标)。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该供应商当年履约评价为不及格,并取消其年内在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
2 | 在南方电网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完成注册。 |
3 |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记录中没有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4 |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邮箱发送版报告或网页截图)。 |
5 |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邮箱发送版报告或网页截图)。 |
6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7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有效期内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 |
2 | 自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个 IT 维护或维修或安装相关业绩(如计算机终端、打印机、交换机、网络安全设备等维护或维修或安装相关业绩)。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4日17时00分00秒至2024年09月20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在线按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5.2 招标文件工本费用及注意事项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套(按标包)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通过(公对公)电汇或转账方式缴交,售后不退。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款项汇到收款账户,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如下信息:CG-2024-063-2+标包号+招标文件工本费。
(2)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电汇凭证扫描件,并填写电子邮箱(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电子发票)。待采购代理机构审核确认后方可在文件发售结束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必须在文件获取结束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文件而影响投标)。
为不影响招标文件工本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提交。
(3)同一投标单位报名同一项目的多个标包,可一并缴交招标文件工本费。如报名多个项目的,则不能合并支付。
(4)投标人在平台中提交购买招标文件订单时请正确填写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招标文件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清远市建行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001760301053004129
5.3 供应商注册、审核及CA办理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网址:https://ecsg.com.cn),并购买供应商CA数字证书。注册审批通过后投标人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购买招标文件,详见“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投标指引”。
投标人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4(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注: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3天完成此项内容。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09月14日17时0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09时0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6.3 投标文件均以标包(如有)为单位递交。
6.4 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6.5 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6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见招标文件要求。
6.7 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讨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重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包)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介为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远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德宝东路4号2栋
联系人:冯美洪
联系电话:13500298974
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桥北一路163号内I楼首层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63-3300899(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九、异议
9.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非业务咨询电话):0763-3461785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9.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 (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 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 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9.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9.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9.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视情节处没收投标保证金,限制一定时期内不得参加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招标单位所组织招投标活动等的处罚。
十、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63-3461785
招标人:清远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