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5年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5/0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2-330521-07-02-92547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572-807247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00吨装配式钢结构项目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龙山路142号
浙江鸿腾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浙江鸿腾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德清县钟管镇龙山路142号,租用德清金川建材有限公司5000平方米厂房,拟购全自动切割机、全自动点焊组立机、移动式喷漆房等智能化等设备,实施“年产5000吨装配式钢结构项目”。该项目已由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了赋码备案,备案文号为:2402-330521-07-02-925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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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浙江德清泓晟水务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①切割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尾气排放在车间内,预计无组织排放可达标。②焊接废气:经配套的移动焊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尾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③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④涂装废气:采用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3)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收集后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部门;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仓库,集中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要求。一般工业固废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不适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
4)噪声:(1)设备摆放:设备合理布局,尽可能将各类设备布置在厂房中央,增加与厂房墙壁的距离,增加噪声在厂房内的衰减,减少对外影响。(2)技术防治:技术防治主要从声源和传播途径两方面采取相应措施。从声源上降低噪声的措施有:在设备采购时优先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必要的消声、隔震和减振措施;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改进操作工艺,尽可能降低设备操作噪声。从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的措施有:尽可能将设备布置在车间内运行;对某些高噪声设备进行隔音、吸音处理;对车间墙壁进行降噪设计;车间安装隔声门窗。(3)设备维护保养: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现象。(4)管理措施:日常尽量关闭门窗生产;加强宣传,做到文明生产,禁止工作人员喧哗;为减轻运输车辆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建议厂方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良好工况,运输车辆经过周围噪声敏感区时,应该限制车速,禁鸣喇叭。夜间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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