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环卫设备采购(项目编号:LCG17-051)的质疑答复函
金额
780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7/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cg17-051
预算金额780万元
招标联系人韦克新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陆丽芝0772-331152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环卫设备采购(项目编号:LCG17-051)的质疑答复函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环卫设备采购(项目编号:LCG17-051)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工程机械/工业车辆

采购单位 柳城县中天城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17年06月06日 17:58
开标时间 2017年06月13日 10:00
预算金额 ¥78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陆丽芝
项目联系电话 0772-3311523
采购单位 柳城县中天城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柳城县大埔镇白阳中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韦克新 联系电话:0772-7616995
代理机构名称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柳州市雅儒路470富康雅居5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陆丽芝 联系电话:0772-3311523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柳城县中天城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环卫设备采购(项目编号:LCG17-051)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环卫设备采购(项目编号:LCG17-051)

项目编号:LCG17-0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丽芝

项目联系电话:0772-331152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柳城县中天城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柳城县大埔镇白阳中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韦克新 联系电话:0772-76169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丽芝 联系电话:0772-3311523

代理机构地址: 柳州市雅儒路470富康雅居5栋

一、采购项目内容

质 疑 人: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柳州市新兴工业园乐业路12号

法定代表人:于有德

委托代理人:韦文彪 电话:18507723839

质疑人于2017年5月25日向本公司递交《质疑书》,对环卫设备采购(项目编号:LCG17-051)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招标项目采购需求”提出质疑。针对质疑人提出的问题,采购单位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你公司认为采购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9条带“★”技术参数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必须满足或优于该指标,否则投标无效;根据查询了工信部所有166个同类车型公告,发现能完全满足以上技术指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及排他性。

疑事项一答复:

经核查,采购人决定,拟对部分技术参数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本项目的更改公告(一)。

质疑事项

你公司认为采购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部分技术参数对实际使用不会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应作为重要技术指标进行限制;采购文件中使用了过多的限制条件,限制了绝大多数的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二答复:

经采购单位核查,修改后的采购文件技术参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条款,且符合重要技术指标的供应商满足三家;采购人认为,你公司的质疑事项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质疑事项三:

你公司认为采购文件中评分办法未采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千方百计做好稳增长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5]19号)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具有明显的限制本地企业投标的情况。

质疑事项三答复:

经采购单位核查,本次招标面向全国供应商,采购文件评分办法区内产品不设置加分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条款;采购人认为,你公司的质疑事项与事实不符。

综上所述,你公司的质疑事项一、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第九条(二)规定“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与事实不符;驳回质疑”,按驳回质疑处理;你公司的质疑事项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采购人拟修改采购文件,并按修改后的采购文件开展采购活动。

如你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特此答复。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六日

二、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3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8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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