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红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26
公告正文

宁波大市三季度废旧物资招标出售公示

根据《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为规范废旧物资出售管理,拓宽出售渠道,保证废旧物资出售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由象山海螺供应处牵头组织宁波、强蛟、象山海螺废旧物资招标出售,现将招标信息公示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概况

1.标的内容、数量:

标的1:宁波海螺包件(NBDS-FJWZ-2021003-01)

序号

物资类别

单位

预计数量

备注

1

废铁

52

边角料、废门机抓斗、废挤压辊、废减速机等

2

废电气柜

2

8只约2吨

3

废铁皮

10

废栏杆、彩钢瓦等

4

橡胶护旋

40

11套(11只托盘、14橡胶)

5

废旧皮带

1


6

废纸盒

15

10-12月预计产生废纸盒15吨,根据中标价单独签订季度合同,合同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标的2:强蛟海螺包件(NBDS-FJWZ-2021003-02)

序号

物资类别

单位

预计数量

备注

1

废铁

40


2

废铁皮

9

废铁皮、废彩钢瓦等

3

废旧帆布皮带

17


4

废纸盒

10

10-12月预计产生废纸盒10吨,根据中标价单独签订季度合同,合同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标的3:象山海螺包件(NBDS-FJWZ-2021003-03)

序号

物资类别

单位

预计数量

备注

1

废铁

40

循环斗提链条、边角料、旧料斗等

2

废铁皮

10

废彩钢瓦、废栏杆等

3

废聚酯带

3


4

废钢丝绳

3


5

废纸盒

20

10-12月预计产生废纸盒20吨,根据中标价单独签订季度合同,合同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注:1.以上为估算数量,具体以实际处理数量为准

2.以上表中废纸盒标的根据中标情况,签订季度合同,合同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废纸盒根据卖方通知及时处理。

3.装货地点:宁波海螺、强蛟海螺、象山海螺废旧物资堆场。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需具备的条件及资格材料

1.具备条件: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或者前期参与本公司废旧物资招标,经评审资质合格的单位。

2.资格材料:投标需提供最新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投标需注意的事项:

投标人必须组织对参与废旧物资回收的工作人员和车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工具损坏或丢失,人员伤亡等情况发生,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五、招标时间安排

1.公示及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8:00-9月19日8:00。

2.发售标书时间:2021年9月19日8:00-9月23日8:00。

3.现场看样时间:2021年9月19日-2021年9月25日(自行联系到宁波海螺、强蛟海螺、象山海螺废旧物资堆场查看)。

4.投标截止日期:2021年9月26日上午10:00。

5.开评标时间:2021年9月26日上午10:00。

六、报价原则:

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运输、人工费用等不确定因素,风险自负,本次中标价在合同期限内保持固定不变。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本次招标购买标书时需另外缴纳50元标书费购买标书(转账支付),投标书方能生效,任何情况下标书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前通过对公转账方式缴纳2000元投标保证金至象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账户。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取消投标资格。保证金、标书费按投标单位收取,不按包件收取。如未中标,则招标人发布《未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中标则在中标所有标段回收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并取消投标资格。

公司名称:象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县西周支行

银行帐号:39708001040005913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宁波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宁海强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象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海螺现场勘察:胡 红15168581634

强蛟海螺现场勘察:陈 颖18605538099

象山海螺现场勘察:张浩蓝13123871127

财 务 处:盛怀 0574-65835903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太河北路1号

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临港开发区

象山县西周镇机电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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