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隆子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软硬件设备配备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116.13万元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h-lzcs2301
预算金额116.13万元
招标公司隆子县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红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女士1788933333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5
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隆子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软硬件设备配备项目采购邀请西藏正和吉玛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今点软件有限公司、西藏燚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红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HH-LZCS2301
项目名称:隆子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软硬件设备配备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1161358.90元
最高限价:1161358.90元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万源建材市场E2栋三楼
方式:报名时提交下列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加盖鲜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21或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应年度、季度或月份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保缴费原始凭证和完税证明)
(7)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在报名期限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红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隆子县人民法院
地址:隆子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谢女士 17889333337
隆子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软硬件设备配备项目采购邀请西藏正和吉玛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今点软件有限公司、西藏燚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红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HH-LZCS2301
项目名称:隆子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软硬件设备配备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1161358.90元
最高限价:1161358.90元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万源建材市场E2栋三楼
方式:报名时提交下列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加盖鲜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21或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应年度、季度或月份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保缴费原始凭证和完税证明)
(7)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在报名期限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红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隆子县人民法院
地址:隆子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谢女士 1788933333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