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恒盛纺织分公司纺织品分拣中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1/09/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兰国华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纯0311-86958900
标书截止时间2021/09/09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24
公告正文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恒盛纺织分公司纺织品分拣中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恒盛纺织分公司纺织品分拣中心项目施工已由正定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以正科工技改变更〔202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恒盛纺织分公司纺织品分拣中心项目施工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纺织品分拣中心3座,总建筑面积约19931.04㎡。建筑高度9.86米,地上一层。建筑物主厂房为单层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项目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潜在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2)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特别提示: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未“关注项目”的自行承担责任。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可免费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17、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详见“招标范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03 09:00至2021-09-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9-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61号 地址: 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
邮编:

050051

邮编: 050051
联系人:

兰国华

联系人: 周纯、田旭
电话:

13731159989

电话: 0311-8695890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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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ongxin2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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