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舟山实验小学关于家长等候区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9/06/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zj2019-wz-c-004-a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鹰0512-6282652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07/21
公告正文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舟山实验小学关于家长等候区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舟山实验小学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家长等候区改造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家长等候区改造项目。

(2)采购编号:SZZJ2019-WZ-C-004-A

(3)标段数量:共1个标段。

(4)采购预算(人民币):600000.00元。

2、采购需求简要说明(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采购内容:家长等候区改造

(2)工期要求:50个日历日(具体起始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3)项目地点: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北塘路8号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1、具有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三级以上)。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投标资格的声明。

4、投标人代理人:如代理人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如代理人为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劳动合同。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明确说明外,合格投标人特殊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618日(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

1、申领CA。未在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吴中区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吴中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吴中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吴中区网上报名)”系统,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三)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

开标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四)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推送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五)联系方式

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软件客服);0512-69820846(业务咨询)。

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1、提交开始时间:201972日13:00时起。

2、提交截止时间:201972日13:30时止。

3、提交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1972日13:30时整。

2、评审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

六、本次采购活动联系事项:

1、采购人

名 称: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舟山实验小学

地 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北塘路8号

联 系 人:李超

联系方法:1370613922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号

联 系 人:沈鹰、徐杰

联系方法:电话0512-62826523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511938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3、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八、说明事项:

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必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并在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九、本次采购活动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

十、本项目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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