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坪隆基年产6GW单晶硅项目110KV用户输变电工程(二次)
金额
5058.67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19/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58.67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名1860888944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惠源0888-518650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06/21
公告正文
华坪隆基年产6GW单晶硅项目110KV用户输变电工程(二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华坪隆基年产6GW单晶硅项目110KV用户输变电工程(二次)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总投资5058.67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电力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9-05-31 09:00 |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9-06-06 23:59 |
备注: | 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注:由于本工程的特殊性,投标企业需了解现场的实地情况,特组织现场踏勘,所有潜在投标人都应按时参加现场踏勘,以便工程的顺利进行。招标人将于2019年6月7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过时将拒收踏勘资料)准时在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下大院内统一进行签到确认后带领各投标人出发踏勘现场。现场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和负责,另:参与现场踏勘的人员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3)、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请各投标人自行安排交通工具。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华坪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陈名 |
办公电话: | 18608889444 | 移动电话: | 18608889444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彭惠源 |
办公电话: | 0888-5186508 | 移动电话: | 13988867852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700201900080001001 |
标段名称: | 华坪隆基年产6GW单晶硅项目110KV用户输变电工程-(二次) |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9-06-06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9-06-21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二(三楼)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058.67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无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14至今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担任过110KV及以上的1000万元及以上电力施工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在申请单位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2014至今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担任过110KV及以上的1000万元及以上电力施工工程); 4财务要求:2015年至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投标单位应具备承担施工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资质的人员,且持有云南电网公司颁发的有效期内(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有效)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证书,工作负责人数量线路专业不少于3人、变电专业不少于3人、配网线路专业不少于3人、土建专业不少于1人。工作负责人资格证书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需附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机电工程专业 |
其他: | 无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19-06-21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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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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