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环境保护局土壤快速检测仪器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19-245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5日
四、评审日期:2019年12月17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1 |
便携式土壤重金属测试仪1台 |
河南赛恩斯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西太康路70号院A楼10层1006号 |
269000元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陈纪钢、郝菊兰、许亚洲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
依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捌仟元整,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巩义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巩义市紫荆路37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371-64580616
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上街区济源路70号三楼
联 系 人:谷先生 郑女士 邮 箱:hnszczb@126.com
电 话:0371-68922396、68922397
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地址: 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85号
联系电话:0371-64389803
十一、 其他
1.定标日期:2019年12月18日。
2.评审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