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澄迈县金安水厂向永发水厂配水干管及配套管网工程防洪评价报告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2.8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hs2023-f003
预算金额12.8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泰合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经理0898-326950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5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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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金安水厂向永发水厂配水干管及配套管网工程防洪评价报告项目竞争性 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HS2023-F003)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澄迈县
一、招标条件
本澄迈县金安水厂向永发水厂配水干管及配套管网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2.8 万元,招标人为澄迈县清澄水务环境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供水管道 DN400 管长约 8951m,DN250 管长约 849m, 新建 DN200 管长约 3590m,新建供水管道 DN150 管长约 6911m,新建供水管道 DN125 管长约 5401m,新建供水管道 DN100 管 长约 7501m,新建供水管道 DN80 管长约 13797m,新建供水管道 DN65 管长约⊥2165m,新建 DN50 管长约 28717m,新建 DN40 管长约 27788m,新建 DN20 管长约 94740m(入户管 ),新建供水管道总长度约 210.6km,及相关管道附属构筑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项目本身;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项目本身)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及《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 2023-2025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琼财采〔2022〕1296 号)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集中 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预算金额未达限额标准的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按照相 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部控制采购规程组织实施。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① 如供应商是法人、合伙企 业、专业合作社,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 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供应商是个体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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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 2022 年以来任意 1 个月(或季度或年度)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是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以 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 函,就不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②供应商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 2022 年以来 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是指:提供 2022 年以来任 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 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2020 年至今;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供应商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 者情况说明: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2020 年至今;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没有环保类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应当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成交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 的信用记录,以采购文件要求(确定)的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查询截止时点;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取必要方式(书证、电子数据等)做好信 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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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 相关供应商信用信息,不得用于政府采购以外事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4 月 14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4 月 2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到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路 11 号海侨花园 2 幢 1 单元 901 房 获取磋商文件,磋商 文件每份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4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路 11 号海侨花园 2 幢 1 单元 901 房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4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路 11 号海侨花园 2 幢 1 单元 901 房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澄迈县金安水厂向永发水厂配水干管及配套管网工程防洪评价报告 项目编号: THS2023-F003
采购项目数量:一批不分包
采购项目预算: 12.80 万元(超出或者等于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报金额按无效投标处理,投 报金额或财审金额(取两者中较小值)作为最终支付价格以财审金额为准,如财审金额高于 合同金额,则按合同金额计取;如财审金额低于合同金额,则按财审金额支付)
(二)服务内容:
1、服务范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河道管 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 808-2021)等防洪规范要求,对本项目涉 河工程进行防洪影响评价分析论证,编制本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协助业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 门批复文件。
2、防洪评估报告编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等规定进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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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本项目设计方案的经济、合理、安全,并尽可能减少工程对地区防洪的影响,满足流 域规划的要求,必须坚持科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本项目 防洪评估编制工作。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政策目标,支持本国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扶持监狱企业 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澄迈县清澄水务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南一环路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 8851 栋 4 层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387605885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泰合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路 11 号海侨花园 2 幢 1 单元 901 房 联 系 人: 刘经理
电 话: 0898-32695055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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