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4-1245962
预算金额5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老师0660-386310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45962
(三)预算金额:5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8
服务开始时间: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
协助我院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经济纠纷、医疗纠纷、人事劳资纠纷、合同管理、基建事务、招投标事务等事件的处理。具体包括:(一)为医院经营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对决策中法律方面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性等问题出具律师意见书,确保医院经营活动合法性和规范性。(二)为医院医教研管各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如医疗纠纷、劳动人事关系、专利转让、合同、采购、食品安全、学生管理等法律问题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三)为医院提供的日常法律文件(往来信函、报价单、备忘录、通告、声明等,不包括重大合同文件)的审查和修改,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协议、章程及其他法律文书,确保文件的合法性与规范性。(四)草拟、审查、修改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主动帮助医院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五)参与会谈、磋商、谈判,草拟、审查、修改相关合作文件,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供法律危机公关处理等。(六)应医院要求向有关方面发送律师函、建议函、催收函等。(七)根据医院要求,就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讨论,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必要时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八)传递最新的政策法规咨询,分析政策法规及法律环境对医院的利弊,使医院的活动沿着法治轨道合法有序地进行,并制定未来经营规划,尽量避免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九)根据医院的经营管理方式、行业特点和要求,对医院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专题讲座,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十)对医院组织管理系统进行法律梳理,列出企业的法律风险隐患。应医院的要求,可出具法律风险诊断报告,供医院参考。(十一)为医院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咨询,包括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保护等,协助医院维护和管理知识产权资产。(十二)为医院提供数据保护及隐私法律方面的咨询服务,协助医院制定和实施数据保护政策,确保数据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十三)协助起草和审查医院流程制度以及规范性文件等文书要求,按需参与重大事务相关会议与流程,并在会后提供相应的法律论证报告。(十四)经另行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十五)经另行委托,代理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涉及医院合作管理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十六)经另行委托,介入投资、合作等重大经济活动的商业谈判,以及重大合同(合作、合资、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份转让、公司分立等)的商议、起草、修改、制订和签署。 1 50,000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并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合同服务期限截止前3个月内,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剩余的70%合同金额。
2 专项法律服务收费及优惠:如医院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以外的专项服务的,律所将按广东省律师收费标准不高于八折另行收取服务费用,具体另行协商。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12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1.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2.具体服务内容:(一)按照积极、专业、诚信、全面、全程的原则提供法律服务。根据法律事务的需要,律师通过邮件、电话、信函、上门沟通等方式提供法律服务。遇有特殊情况,应能满足医院工作需要,派律师在采购人发出请求后4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现场提供法律等帮助,或及时作出书面回复,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方案和解决途径。律师顾问服务期间,律师产生的差旅费由律所承担。 (二)组建不少于3人的稳定律师团队为医院提供法律服务,保证足够的服务力量(其中主办律师1名,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其余专职律师人数不少于2人)。确保每月不少于1个工作日在指定的办公地点坐班提供法律服务。因故不能驻坐班的,律所需提前沟通。律所律师在坐班提供法律服务期间,应遵守的作息时间、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 (三)必须组织固定的法律服务团队提供法律服务。为本项目设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其中主办律师需负责本项目法律顾问工作协调及服务质量监控,同时设置一名与医院日常项目对接联系人,确保为医院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同时,须根据具体法律事务的情况,进一步充实、优化律师团队。 (四)律师因出差、生病等原因临时不能提供法律服务时,或医院所委托的法律事务涉及特定专业法律或特别需要,须安排其他专业律师处理,经医院同意,律所可指派本所其他律师临时替代,并保证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 (五)医院对律师工作不满意或认为律师在工作中存在过错或过失,可要求律所责令律师改正或更换律师人选。 (六)重要事项的咨询意见应提供签字或盖章的正式书面文书。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林老师 0660-3863101
采购单位: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
2024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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