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校内通勤自行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校内通勤自行车采购项目经校院相关领导批准,现决定以公开询价形式采购,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与询价。一、项目概况和预算
1.项目名称:校内通勤自行车采购项目
2.采购数量:200辆
3.项目参数:见附件3
4.项目预算控制价:140000元(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身份证明材料: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③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可不提供授权书。④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可不提供授权书。
3.特定条件:在福州市内拥有线下销售网点或者经销商(需提供线下门店照片和在官方网站上查询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材料报送要求
1.需提供本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述的资格材料,并注明联系方式。
2.需提供报价文件,并填写《询价响应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3.所有材料胶装,加盖公章封存在档案袋中,档案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并将档案袋背面两端封口处贴上封条并盖上公章。
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5. 未按要求报送材料视为无效投标。
四、注意事项
1.由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评标小组进行评审,采用经评审后符合资格要求的最低评标价法。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3.因中标人原因,中标后超过45天未履行采购项目交付或实施的,视同放弃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4.中标人提供的标的物经采购人验收不通过的,采购人有权退还标的物、解除合同、不支付款项,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下午17:30时前将询价文件密封投递至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候官大道1号中共福建省委党校新校区南门投标箱(位于保安室内),逾期投递的投标文件无效。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18705992546(请在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电话咨询)。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福建行政学院
后勤服务处(基建处)
2024年10月8日
附件1: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件2:
询价响应承诺书
我方经研究,决定参加本次 项目询价。
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完全响应技术、服务、商务要求等,报价见我方报价文件。
2、如果我方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协议,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服务事项。
3、我方应询价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及所作的承诺,均真实有效。
询价响应单位(盖章):
响应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3:
校内通勤自行车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更好地满足校院教职工及学员校内通勤需要,拟采购200辆脚踏自行车,按实际需要数量分批供货,据实结算。
二、项目预算:700元/辆*200辆=140000元。
三、采购方式:拟采用 公开询价 采购方式。
四、技术和服务要求:需是捷安特、喜德盛、美利达、永久、凤凰任一自行车品牌厂家整车出厂的原装车辆,且符合以下参数要求。
采购需求表
六、商务要求
(一)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50天内交货。
(二)交付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侯官大道1号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
(三)交付条件:产品应符合《自行车安全要求》(GB 3565.2-2022),并在车架上贴有符合国家执行标准的标识,经采购人对照采购技术要求验收合格后交付。
(四)付款方式:每批次到货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
(五)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1年质保期结束无未了事项后退还。
(六)包装和运输要求: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达到可使用状态。
(七)现场踏勘要求:无。
(八)验收方法:
1.采购人按照技术和服务要求验收;
2.中标方需提供车辆合格证书、说明书、保修卡和厂家盖章的车辆参数证明。
(九)售后服务:
1.自行车车架终身质保。
2.整车质保期1年,中标方负责:每个月一次上门保养和检修服务,对自行车脚踏、前叉、飞轮、牙盘、手把、花鼓、车圈等一般零件及车架烤漆进行免费维修(含配件)。
3.质保期结束后,中标方免费维护3年。每个月一次上门保养和检修服务,除车架外其他零配件费用由采购方负责。
(十)违约情形:
1.采购人违约责任
(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中标人交付的合格产品的,采购人向中标人偿付拒收货款总值 20% 的违约金。
(2)采购人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采购人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 1% 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
2.中标人违约责任
(1)中标人逾期履行服务的,中标人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按照总价款百分之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由采购人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中标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3日 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当向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2)中标人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规定及《采购文件》约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中标人逾期交货处理。中标人拒绝更换产品的,视为“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当向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3)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采购人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中标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中标人还须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十一)知识产权:
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乙方与第三方交涉超出10个工作日,且影响甲方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移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惩处。
(十二)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提供一辆样车送达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经采购人核验确定符合要求后,再进行批量生产和供货,采购方对照样车进行验收。
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附上自行车日常维修零配件价格清单表,作为采购人维修自行车零配件的参考价格,报价应不高于市场价格。
自行车日常维修零配件价格清单表
1.项目名称:校内通勤自行车采购项目
2.采购数量:200辆
3.项目参数:见附件3
4.项目预算控制价:140000元(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身份证明材料: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③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可不提供授权书。④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可不提供授权书。
3.特定条件:在福州市内拥有线下销售网点或者经销商(需提供线下门店照片和在官方网站上查询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材料报送要求
1.需提供本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述的资格材料,并注明联系方式。
2.需提供报价文件,并填写《询价响应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3.所有材料胶装,加盖公章封存在档案袋中,档案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并将档案袋背面两端封口处贴上封条并盖上公章。
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5. 未按要求报送材料视为无效投标。
四、注意事项
1.由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评标小组进行评审,采用经评审后符合资格要求的最低评标价法。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3.因中标人原因,中标后超过45天未履行采购项目交付或实施的,视同放弃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4.中标人提供的标的物经采购人验收不通过的,采购人有权退还标的物、解除合同、不支付款项,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下午17:30时前将询价文件密封投递至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候官大道1号中共福建省委党校新校区南门投标箱(位于保安室内),逾期投递的投标文件无效。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18705992546(请在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电话咨询)。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福建行政学院
后勤服务处(基建处)
2024年10月8日
附件1: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件2:
询价响应承诺书
我方经研究,决定参加本次 项目询价。
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完全响应技术、服务、商务要求等,报价见我方报价文件。
2、如果我方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协议,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服务事项。
3、我方应询价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及所作的承诺,均真实有效。
询价响应单位(盖章):
响应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3:
校内通勤自行车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更好地满足校院教职工及学员校内通勤需要,拟采购200辆脚踏自行车,按实际需要数量分批供货,据实结算。
二、项目预算:700元/辆*200辆=140000元。
三、采购方式:拟采用 公开询价 采购方式。
四、技术和服务要求:需是捷安特、喜德盛、美利达、永久、凤凰任一自行车品牌厂家整车出厂的原装车辆,且符合以下参数要求。
采购需求表
序号 | 名称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小计(元) |
1 | 自行车 | 1.颜色:棕红色+哈白色,其中车架为哈白色,前后挡泥板和链条防护罩为棕红色,车架上喷“中共福建省委党校”棕红色字样 2.速别:单速 3.车架:高碳钢 4.尺寸:24”*15” 5.前叉:硬叉 6.牙盘曲柄:32T铝合金 7.飞轮: 14T-SHIMANO联体飞 8.前后刹车:前/钳型闸,后/抱闸 9.坐垫:具有减震功能,耐用 10.前车筐:钢材质 11.停车架:钢车架 12.车圈:铝合金 13.外胎:正新24*1.5 14.后座:无 | 辆 | 700 | 200 | 140000 |
六、商务要求
(一)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50天内交货。
(二)交付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侯官大道1号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
(三)交付条件:产品应符合《自行车安全要求》(GB 3565.2-2022),并在车架上贴有符合国家执行标准的标识,经采购人对照采购技术要求验收合格后交付。
(四)付款方式:每批次到货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
(五)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1年质保期结束无未了事项后退还。
(六)包装和运输要求: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达到可使用状态。
(七)现场踏勘要求:无。
(八)验收方法:
1.采购人按照技术和服务要求验收;
2.中标方需提供车辆合格证书、说明书、保修卡和厂家盖章的车辆参数证明。
(九)售后服务:
1.自行车车架终身质保。
2.整车质保期1年,中标方负责:每个月一次上门保养和检修服务,对自行车脚踏、前叉、飞轮、牙盘、手把、花鼓、车圈等一般零件及车架烤漆进行免费维修(含配件)。
3.质保期结束后,中标方免费维护3年。每个月一次上门保养和检修服务,除车架外其他零配件费用由采购方负责。
(十)违约情形:
1.采购人违约责任
(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中标人交付的合格产品的,采购人向中标人偿付拒收货款总值 20% 的违约金。
(2)采购人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采购人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 1% 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
2.中标人违约责任
(1)中标人逾期履行服务的,中标人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按照总价款百分之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由采购人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中标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3日 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当向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2)中标人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规定及《采购文件》约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中标人逾期交货处理。中标人拒绝更换产品的,视为“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当向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3)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采购人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中标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中标人还须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十一)知识产权:
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乙方与第三方交涉超出10个工作日,且影响甲方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移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惩处。
(十二)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提供一辆样车送达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经采购人核验确定符合要求后,再进行批量生产和供货,采购方对照样车进行验收。
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附上自行车日常维修零配件价格清单表,作为采购人维修自行车零配件的参考价格,报价应不高于市场价格。
自行车日常维修零配件价格清单表
序号 | 配件名称 | 数量单位 | 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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