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关于兰州市分公司低速电动车充电桩一体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ZTT2024357),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中维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兰州市分公司低速电动车充电桩一体化运营服务集中招标项目。
1.1.1招标内容:拟采购低速电动车充电桩一体化运营服务单位2家,负责兰州市分公司共9个区域的低速电动车充电桩建设及维护工作,主设备由采购人提供,具体如下:
(1)施工部分:能源充电桩(包含7KW充电桩)协助谈点选址、采购(配件及辅材)、设备安装、低压外市电引电、设备基础施工、试运行服务等相关工作。
(2)维护部分:能源充电桩(包含7KW充电桩)设备维护、故障处理、隐患整治、拆除挪移、更新改造、电费抄表、投诉响应、客户维系等相关服务。
1.1.2实施地域:兰州市。
1.1.3采购预算金额:462万元(含税),其中,施工费用430万元(含税),维护费用32万元(含税)。
1.1.4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技术规范书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同类服务(或产品)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1.1.5工期:收到采购人订单后,15天之内完成施工任务。
1.1.6保修期:安装终验后24个月。
1.1.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2本次集中招标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2家,具体划分如下:
中标人 |
施工部分 |
维护部分 |
实施区域 |
|
金额(万元) |
||||
中标份额 |
金额(万元) |
|||
第一名 |
60% |
258 |
19 |
七里河区、安宁区、皋兰县、兰州新区、红古区 |
第二名 |
40% |
172 |
13 |
城关区、西固区、榆中县、永登县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有效资质之一: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换发的相应等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电监会或能源监管办颁发);
注:
(1)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但实行有效期延续的,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由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资质延续有关政策发文,否则不予认可。
(2)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号),省外建筑业企业应通过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法人登录注册”--“省住建厅”--选择“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甘登记”在线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提供《省外入甘建筑业(监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
2.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类别代码A);
(2)有效的《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类别代码B);
(3)有效的《建筑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类别代码C)。
(4)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之一)。
其中项目负责人(B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须为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和2023年7月1日起任意连续三个月能体现人员姓名的由社会保障部门(或社保征收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电子件或扫描件。
2.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自2021年7月1日起)同类项目业绩两个。
业绩时间:单项采购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项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同类项目定义:充电桩或电力设施安装类业绩。
(2)证明材料要求: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任意一张合同结算时的发票扫描件、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单、每笔订单或结算单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
(3)业绩时间:单项合同(或补充协议)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一方未签署日期的,以另一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双方均签署日期的,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合同各方均未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均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
(4)若提供的同一份业绩中包含非同类项目业绩且金额无法明确区分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同类项目业绩金额经合同甲方认定的证明材料,该业绩金额认定以合同甲方书面证明的金额为准;金额无法区分且未提供经合同甲方认定证明材料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5)所有业绩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业绩,即合同主体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母公司、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可。
2.7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承诺书。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wenshu.court.gov.cn);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wenshu.court.gov.cn);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服务)“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之内、在全国或甘肃省范围内禁止参加同类产品(服务)采购活动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有违法转包、分包情形的。
2.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下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日00时00分至2024年8月6日00时00分。
4.2.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2.1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ebid.chinatowercom.cn),已在平台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获取招标文件;未在平台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补充内容”。
4.2.2.2完成注册后,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点击页面上“支付并下载文件-线上支付”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
4.2.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ebid.chinatowercom.cn),在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操作手册。
4.2.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ebid.chinatowercom.cn)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9时00分。请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投标文件递交”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1)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递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点击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删除,投标人可重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联系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支撑人员协调处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开启和公开唱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确认。投标人未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确认的,视为默认投标文件解密过程和开标结果。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
5.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1224号
联系人:冯琳雅
电话:0931-8778118
电子邮件:fengly@chinatowercom.cn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维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
邮编:730030
联系人:张伟军 罗维友 冯玉平 陈敏 路小康 杨本军 曹立斌
电话:0931-8121108
电子邮件:zhongweizhaobiao@vip.163.com
账户名称:甘肃中维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通支行
账号:101182000137958
行号:313821007040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维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