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庆元县垃圾分类智能监管预警系统(二期)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非政府采购)[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金额
2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浙大采招e2023303号
预算金额2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波军0578-2151491
公告正文


庆元县垃圾分类智能监管预警系统(二期)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浙大采招E2023303

二、项目名称庆元县垃圾分类智能监管预警系统(二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庆元县垃圾分类智能监管预警系统(二期)项目

/

1

/

290000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2号

913300007176124855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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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庆元县垃圾分类智能监管预警系统(二期)项目

庆元县垃圾分类智能监管预警系统(二期)项目

具体详见竞谈文件

具体详见竞谈文件

具体详见竞谈文件

体详见竞谈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向农、田川周伟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濛洲街道石龙街70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毛其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6382399

质疑联系人:姚铮颖

质疑联系方式:0578-6019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141号

真:0578-2151491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波军、陈龙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151491

质疑联系人:杜益龙

质疑联系方式:0578-2172379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日期:20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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