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2024年沈抚示范区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
金额
23.1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sgs2024110
预算金额23.19万元
招标联系人纪女士024-5660881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鄢海冰024-5861980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2024年沈抚示范区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

2024年08月01日 16:5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沈抚示范区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采购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行政区域沈抚新区公告时间2024年08月01日 16:5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2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预算金额¥23.19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鄢海冰
项目联系电话024-58619807
采购单位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抚新区金枫街7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纪女士、024-56608818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鄢海冰、024-58619807

项目概况

2024年沈抚示范区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三楼305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GS2024110

项目名称:2024年沈抚示范区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1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1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4年沈抚示范区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采购。1.越冬蚊虫消杀2.春季灭鼠3.夏季蚊虫4.蜱虫消杀5.秋季灭鼠等(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1日  至 2024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三楼305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8  1 日至20248  8 日,每天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三楼305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1.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请携带(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有意报名者需先携带相关资料现场报名,经查验合格后,方可缴纳文件费。文件费缴纳需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时,须在电汇或转账凭证的摘要栏、用途栏或附加信息栏填写投标项目名称,缴纳标书款名称要与投标人一致,否则标书款将予以拒收,视为未领取招标文件。

电汇账号如下:

(1)账户名: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2)账号:292180399504

(3)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抚新区顺大支行

邮箱地址:sczyysgs@163.com

二、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地址:辽宁省沈抚新区金枫街75-1号        

联系方式:纪女士、024-56608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联系方式:鄢海冰、024-58619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鄢海冰

电 话:  024-5861980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