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13813448623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1848092726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新弄里山芋腔日立电梯拆旧换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弄里山芋腔日立电梯拆旧换新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新弄里山芋腔日立电梯拆旧换新采购项目。
2、建设单位:盐城市盐南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境内
4、工程规模:造价约22万元。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7、质保期:五年
8、工期要求:30日历天。中标单位须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立即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并且做好与其它专业承包单位的多工种配合和协调工作,确保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9、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新弄里山芋腔日立电梯拆旧换新采购项目,全套设备供货(含包装、运输及其保险)、安装、调试(含电梯的运行调试费用)、监督检验(包括海关、商检、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电梯检测、验收费用、电梯的工厂验货费和工厂验收费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内的年检费用和电梯进行垂直运输时所需的维护费用、电梯验收交付前货物运行时发生的维护等费用,均要求由中标人承担)和取得电梯使用登记标志、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设备运行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伴随服务和维修保养,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维修保养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参数及约定。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本项目所投电梯制造厂商如为产销分离模式或国外制造厂商,可以由电梯制造商的专业销售厂商授权其销售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与之相关的盖章、资质、承诺等文件可由电梯销售厂商负责提供(销售厂商视同为制造厂商),但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关于其产销分离模式的证明材料或国外制造厂商的授权。
a.投标人为投标设备制造商的
①制造厂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②制造厂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制造厂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④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中标后提供);
⑤制造厂商(含分公司)或此授权的安装单位出具的安装、调试、维修及保养等售后服务承诺书。
b.投标人为投标设备销售代理商的
①制造厂商(含分公司)或此授权的安装单位出具的安装、调试、维修及保养等售后服务承诺书;
②制造厂商必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③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质量联保证明书(中标后提供);
④制造厂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专项授权书)原件;
⑤制造厂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⑥制造厂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安装单位资格
本项目安装单位必须是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含分公司)或其授权的安装单位,且必须具有(符合现行相关规定)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安装、修理);如投标设备由非制造商负责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则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电梯的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作出明确委托,并承担连带责任。
3.3本项目安装单位的工程负责人必须为电梯安装单位的正式职工,且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证书类型:电梯作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4设备品质要求:
⑴招标人所选电梯推荐品牌为:“奥的斯OTIS(天津)、上海三菱SHANGHAIMITSUBISHIELEVATOR(上海)、日立HITACHI(广州)、蒂升TKE(广东)”。
注:本项目招标人推荐品牌的设备或材料,投标时无需具体选择品牌投标,但投标人中标后须在招标人推荐品牌范围内选择品牌进行采购(不论招标人推荐品牌的产品是否存在价差,中标人均须无条件按照招标人推荐的品牌进行采购,结算时产品价格不予调整),产品合格证须随货提供,对质量、安全、外观等有要求的材料须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样品,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如招标人推荐品牌的产品无法采购或无法达到相关要求,中标人须向招标人说明原因并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按招标人意见调整。如招标人书面同意使用推荐品牌范围外的产品,则所更换品牌的产品的性能、质量须相当于或高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结算时产品价格不予调整。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自行采购所发生的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新采购电梯参数不低于原旧电梯参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7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①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南高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②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1.1.1以及11.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③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⑤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注: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其他要求:
3.8.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1.3.8.2投标申请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从 2024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除项目负责人的其他项目部人员及授权委托人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注:因系统格式无法调整,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部分投标函养老保险要求按本招标公告及文件约定的要求执行。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8月1日15:00前登录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1.231.11.22:8099//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价格:0元。
3、特别说明:
3.1城南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0515-69935991或4009980000。
3.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3.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城南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1.231.11.22:8099/),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1日15:00时。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有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贰仟元整。投标人须在本工程开标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
2.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电子保函(保单)形式,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缴纳方式为:
2.1.1现金缴纳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账号:登录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1.231.11.22:8099/),在业务查询>>查看保证金;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名称后操作按钮进入页面,点击查询按钮手动同步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自行操作,否则因投标人原因在开标时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异常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单据,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1.2电子保函(保单)保证金缴纳方式:平台地址(http://js.etrading.cn:90/)或者访问会员系统询>>业务查询>>查看保证金内的跳转链接。保函开具详见保函平台登录页面操作手册。如遇保函开具问题的,请咨询现场技术支持电话:0515-69935991;电子保函购买、发票、理赔、咨询等保函售前售后问题,请咨询专业客服电话:13851096525(请在法定工作时间拨打) 。
注:(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取电子保证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电子保证保险保单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
(2)投标人采取电子保证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使用本单位基本户在电子保函系统完成电子保函的购买。
(3)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保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相关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并确保生效起始时间在本次招标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电子保函以系统生成时间为准。
(4)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 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牵头单位提供 AA及以上第三方信用报告,方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5)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接受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有效期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终止前)不得撤销撤回(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参照附件)。
采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信用良好,其中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并采用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出具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履约不良行为,并在被记录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自动丧失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资格,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均可拒绝接受其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义务。
特别提醒: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且账号必须与诚信库中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账号完全一致。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单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投诉(异议)相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4、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
备注:以现金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同时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保函(保单)形式缴纳的保证金按相关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六、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盐南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813448623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480927261
招标办:盐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0515-8666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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