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清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用物资采购与播撒(05包、06包)招标公告
金额
149.1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423-00176
预算金额149.17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3
公告正文

2023年清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用物资采购与播撒(05包、06包)招标公告

2023-12-29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清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用物资采购与播撒(05包、06包)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12-29 至 2024-01-08
撰写单位: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董馨凝
  
(2023年清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用物资采购与播撒(05包、06包))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清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用物资采购与播撒(05包、06包)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423-00176
项目名称:2023年清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用物资采购与播撒(05包、06包)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1,491,781.00
最高限价(元):1,491,781
采购需求:查看

、有机肥(颗粒)+播撒

包号

包组名称

地点

种类

数量(亩)

产品规格

采购数量(吨)

播撒数量(吨)

单价(元)

005

2023年清原县草市镇泡子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

泡子沿村

颗粒商品
有机肥(200kg/亩)

7100

颗粒

1420.00

1420.00

1050.55 

、有机肥(颗粒)技术要求:

1)、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本项目选用的有机肥料,产品剂型为颗粒状,无明显机械杂质、大小均匀、无腐败味。施用的商品有机肥各项指标须达到国家农业行业标准《有机肥料》(NY/T 525-2021)的要求,购买的有机肥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

2)、有机肥料(颗粒)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1

项目

技术指标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30

总养分(N+PO+KO)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4.0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30

酸碱度(PH)

5.5-8.5

种子发芽指数(GI),%

≥70

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

≤0.5

3)、有机肥(颗粒)产品中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2                                                              单位为mg/kg

项目

指标

总砷(As)(以烘干基计),mg/kg

≤15

总汞(Hg)(以烘干基计),mg/kg

≤2

总铅(Pb)(以烘干基计),mg/kg

≤50

总镉(Cd)(以烘干基计),mg/kg

≤3

总铬(Cr)(以烘干基计),mg/kg

≤150

粪大肠菌群数,个/g

≤100

蛔虫卵死亡率,%

≥95

氯离子含量,%

--

杂草种子活性,株/kg

--

4)、产品包装、标识要求:

  1)有机肥料用覆膜编织袋或塑料编织袋衬聚乙烯内袋包装。每袋净含量50kg、40kg、25kg、10kg,平均每袋净含量不得低于50.0kg、40.0kg、25.0kg、10.0kg。产品包装规格也可由供需双方协商,按双方合同规定执行。

2)有机肥料包装袋上应注明:产品通用名称、商标、包装规格、净含量、主要原料名称(质量分数≥5%,以鲜基计)、有机质含量、总养分含量及单一养分含量、企业名称、生产地址、联系方式、批号或生产日期、肥料登记证号、执行标准号等。

5)、特殊说明:

    1).售后服务优良:能够及时有效进行跟踪服务,与采购人搞好相关技术培训。

2).送货到家服务:货物送到使用乡镇及村庄,运费及装卸费包含在资金总量内。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4年3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1,258,558.90
最高限价(元):1,258,558.9
采购需求:查看

、有机肥(颗粒)+播撒

 

包号

包组名称

地点

种类

数量(亩)

产品规格

采购数量(吨)

播撒数量(吨)

单价(元)

006

2023年清原县草市镇草市村、大板河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

大板河村

颗粒商品
有机肥(200kg/亩)

4220

颗粒

844.00

844.00

1050.55

 

 

草市村

颗粒商品
有机肥(200kg/亩)

1770

颗粒

354.00

354.00

1050.55

、有机肥(颗粒)技术要求:

1)、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本项目选用的有机肥料,产品剂型为颗粒状,无明显机械杂质、大小均匀、无腐败味。施用的商品有机肥各项指标须达到国家农业行业标准《有机肥料》(NY/T 525-2021)的要求,购买的有机肥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

2)、有机肥料(颗粒)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1

项目

技术指标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30

总养分(N+PO+KO)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4.0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30

酸碱度(PH)

5.5-8.5

种子发芽指数(GI),%

≥70

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

≤0.5

3)、有机肥(颗粒)产品中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2                                                              单位为mg/kg

项目

指标

总砷(As)(以烘干基计),mg/kg

≤15

总汞(Hg)(以烘干基计),mg/kg

≤2

总铅(Pb)(以烘干基计),mg/kg

≤50

总镉(Cd)(以烘干基计),mg/kg

≤3

总铬(Cr)(以烘干基计),mg/kg

≤150

粪大肠菌群数,个/g

≤100

蛔虫卵死亡率,%

≥95

氯离子含量,%

--

杂草种子活性,株/kg

--

4)、产品包装、标识要求:

  1)有机肥料用覆膜编织袋或塑料编织袋衬聚乙烯内袋包装。每袋净含量50kg、40kg、25kg、10kg,平均每袋净含量不得低于50.0kg、40.0kg、25.0kg、10.0kg。产品包装规格也可由供需双方协商,按双方合同规定执行。

2)有机肥料包装袋上应注明:产品通用名称、商标、包装规格、净含量、主要原料名称(质量分数≥5%,以鲜基计)、有机质含量、总养分含量及单一养分含量、企业名称、生产地址、联系方式、批号或生产日期、肥料登记证号、执行标准号等。

5)、特殊说明:

    1).售后服务优良:能够及时有效进行跟踪服务,与采购人搞好相关技术培训。

2).送货到家服务:货物送到使用乡镇及村庄,运费及装卸费包含在资金总量内。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4年3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颗粒有机肥料肥料登记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1月0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开标现场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解密,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4、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止时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 清原县清原镇清河路7号
联系方式: 024-530238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江路5-3号成功家园东门
联系方式: 024-57556188
邮箱地址: 421551571@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望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塔峪分公司
账号: 1717060102000003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玲
电  话: 024-5755618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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