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安宁产业园区320战略新兴产业园3号道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10-19-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郭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沐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工158779469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1
公告正文
云南安宁产业园区 320 战略新兴产业园 3 号道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采 购函
(招标编号:2023-10-19-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安宁产业园区 320 战略新兴产业园 3 号道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4.67 万元,招标人为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建道路长 543.605 米(具体以实际为准),规划红线宽 20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 支路,造价车速为 30km/h,双向四车道,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绿化、照明、交通、排水、给水、电力电信、燃气等工程。项目总投资暂估 3126.3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暂估 1846.28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安宁产业园区 320 战略新兴产业园 3 号道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安宁产业园区 320 战略新兴产业园 3 号道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6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声明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①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派往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供应商为其 购买的社保证明。
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标时提供给评审委员会。信用信息使用规则: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 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③供应商诚信承诺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
2.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竞争性磋商者,请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 9:00 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云南沐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范工(联系电话:15877946916;邮箱:723693221@qq.com)办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事宜。获取竞争 性磋商文件的方式:通过网络方式获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发送企业营业执照及获取人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至邮箱 723693221@qq.com。待开标时递交纸质的企业营 业执照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售后 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01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地点为安宁市金康路水逸居小区 3-2-101 云南沐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分 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01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地点为安宁市金康路水逸居小区 3-2-101 云南沐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分 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本竞争性磋商项目云南安宁产业园区 320 战略新兴产业园 3 号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 的造价咨询服务单位进行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云南安宁产业园区 320 战略新兴产业园 3 号道路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1.2 建设地点:云南安宁产业园区。
1.3 项目概况:拟建道路长 543.605 米(具体以实际为准),规划红线宽 20 米,道路等级为 城市支路,造价车速为 30km/h,双向四车道,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有 道路、绿化、照明、交通、排水、给水、电力电信、燃气等工程。项目总投资暂估 3126.3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暂估 1846.28 万元。
1.4 服务范围:须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的 要求,负责安宁工业园区生活供水管网联通保障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具体造价咨询服务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依据工程技术文件及相关招标工作要求,计算招标范围 内项目清单工程量,按规范编制或审核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2)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编制或审核:依据技术规范、计价依据、市场信息及相关规定,针对已有的工程量清单内容,计算建造该工程招标范围内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编制或审核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和成果报告。
(3)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阶段:工程合同咨询、参与合同谈判及造价条款的拟定,工程数 量台账的审核、设计增减变更的造价审查和施工方案优化及经济比选,新增工程的组价计价、单价控制价的审核,工程计量、工程签证及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控制、参与工程主要材料的市 场调查、提供参考信息,本工程全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审核控制及工程索赔的处理。(4)竣工阶段:工程结算审核,并配合本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5)其他:与项目造价控制相关的其它服务,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未涉及的 服务内容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 执行,具体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注:具体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以采购人下达的委托书为准,采购人保留调整服务范围的权利。
1.5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审计止,提交成果时间满足采 购人要求。
1.6 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昆明市建设 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 152 号)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云南 省、昆明市的其他相关规定,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满足采购人要求。1.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1.8 招标规模(控制价):(1)参考《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 标准的通知》(云价综合【2012】66 号)文件中“附件 1.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 业务类别及服务内容;2.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基准费率表;3.云南省建设工程 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专业类别调整系数表”,结合自身实力自报浮动比例,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下浮 20%(-20%),不允许上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招标阶段暂按经评审的建安工程费用 约 1846.28 万元为计费基数。(2)成效附加费:本项目审核差异超过核定造价 5%之外的金 额将计取成效附加费,最高按核减额的 5%计取。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自报成效附加费费率,该费率最高限价为 5%,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6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声明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①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派往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供应商为其 购买的社保证明。
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标时提供给评审委员会。信用信息使用规则: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 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③供应商诚信承诺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
2.2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本竞争性磋商者,请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 9:00 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云南沐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范工(联系电话:15877946916;邮箱:723693221@qq.com)办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事宜。
3.2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通过网络方式获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发送企业营业 执照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至邮箱 723693221@qq.com。待开标时递交 纸质的企业营业执照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01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安宁市金康路水逸居小区 3-2-101 云南沐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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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安宁工业园区麒麟片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 基地 4 号厂房办公区二楼会议室)
联 系 人:郭老师
电 话:0871-686995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沐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宁市金康路水逸居小区 3 幢 2 单元 101 号 联 系 人: 饶老师
电 话: 0871-6872720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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