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建成区、经济开发区给水管网设置消火栓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津市宁河区建成区、经济开发区给水管网设置消火栓项目已经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18]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区政府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兴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在已敷设给水管网的道路上,补充设置市政消火栓;在未敷设给水管网的道路上,新增敷设给水管网并设置市政消火栓,新敷设的给水管网专门为消火栓服务。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宁河区建成区、经济开发区给水管网设置消火栓项目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建成区、经济开发区给水管网设置消火栓项目施工,合同编号:NHQGSGWSZXHSSG/HT-2018-01,主要内容包括为新铺给水管道28364米,管道埋深1.5米,管顶50厘米内回填中粗砂;新装消火栓454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3~2017)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15年~2018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按照《关于开展天津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更新工作的通知》(登录http://www.tsjj.com.cn,在“通知公告”栏中查询)要求完成平台注册、登记与现场审核后,请于2018年8月2 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天津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能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识别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与投标资质相对应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按《关于加强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材料。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天津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能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识别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8月3日~2018年8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11时30分,13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开标一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招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区兴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
联系人:李杰
电话:691559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408室
邮政编码:300204
电子信箱:FY28220812@126.com
联系人:杭斌
电话:022-28220820
发布日期:2018年7月27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投标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