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其他垃圾清运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其他垃圾清运服务
1.采购内容及要求:其他垃圾清运
2.采购预算:¥99,000.00元二、申请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其他垃圾清运,根据《沈阳市政府采购合同》“皇姑区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及《皇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沈皇政发【2019】9号《皇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皇姑区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我院垃圾清运服务交由辽宁交投皇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不适宜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74号令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应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即“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故我院申请的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三、邀请服务商名称:辽宁交投皇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柳条湖街21-3号
现予公示 5 个工作日,如有其他潜在供应商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院监察科(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单位地址: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管理科
联系人:郭亚宏电话:024-86203666-2335
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监察科
联系人: 贾莹洁 电话:024-86203666-7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