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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福绵区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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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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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玉林市福绵区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配合开展广西中小水电开发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水水电〔2020〕16号)和《关于印发玉林市福绵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福水报〔2022〕46号)等文件要求,经委托第三方开展玉林市福绵区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现将报告分类结果与分析以下:
一、评估分类结果
二、(一)评估分类结果
福绵区本次评估电站14座,总装机容量7705kW,其中退出类电站6座,数量占比42.86%,装机容量1628 kw,容量占比21.13%;整改类3座,数量占比21.43%,装机容量4832 kw,容量占比62.71%;保留类电站5座。
1.退出类电站
福绵区小水电整改类评估结果:本次评估退出类电站6座,为详见表4.1-1。
表4.1-1 退出类电站汇总
2.整改类电站
本次评估整改类电站3座,为罗田电站、甘冲电站和宁康第二电站。电站清单如下表4.1-2:
表4.1-2 整改类电站汇总
注:罗田电站2014年进行增效扩容改造,只对2台1600kw机组进行更换,装机容量无改变;甘冲电站2014年进行增效扩容改造,由3×320kW机组改造为2×400kW+1×200kW机组,总扩容40kW,扩容4.2%<20%,但单机扩容80kW,扩容25%>20%,且总装机容量达1000kW。
3.保留类电站
福绵区小水电保留类评估结果:本次评估保留类电站5座,详见表4.1-3。
表4.1-3 保留类电站汇总
注:江口电站2014年进行增效扩容改造,只对3台200kw机组进行更换,装机容量无改变,电站位于江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生态保护红线内,但水库大坝有防洪、供水、灌溉等综合利用任务,而且调度运行方式和综合利用功能目前难以替代。
(二)评估分析
1、涉及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情况
根据广西自然保护区名录显示,福绵区评估的14座电站均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但江口电站位于江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内。
2、审批手续情况
本次福绵区评估小水电14座,合法合规评估内容为立项、环评、取水许可、土地预审、林地征占用等手续是否齐全。根据统计,福绵区14座电站中,7座电站办理了取水许可证,7座未办理;在立项审批、环评批复、用地审批和林地审批方面,石井电站为2005年建设,均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罗田电站的320kw试验机组无设计报批手续,勾足塘电站1987年建设,无用地审批和林地审批,其余11座电站均属合理缺项。在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罗田电站的320kw试验机组和甘冲电站2014年增效圹容改造总装机容量达1000kW无环境影响评价手续,14座电站中,均有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根据《玉林市水利局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修正玉林市辖区内小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的报告》玉水报[2022]101号,除大溯陂电站核定有生态下泄流量并安装有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外,其余13座电站均无核定生态下泄流量,无需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施。
3、生态流量泄放情况
根据调查,14座电站中,均有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根据《玉林市水利局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修正玉林市辖区内小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的报告》玉水报[2022]101号,除大溯陂电站核定有生态下泄流量并安装有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外,其余13座电站均无核定生态下泄流量,无需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施。
4、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情况
宁康第二电站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电站生产,监管责任主体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建议更新老旧的机电设备,维修加固管理设施,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
宁康第二电站、石大门电站和良宁电站的机电设备均为七十、八十年代产品,设备陈旧、落后,运行不安全。石大门电站厂房为砖瓦结构,崩塌漏水,已为危房;良宁电站引水渠道长,现已淤积严重;宁康第一电站引水渠道长,现已淤积严重,不能通水,压力管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3座已停止发电多年,气设备已被供电部门查封,无法上网,电现状电站未安排人值守,安全运行责任机制及监管机制未建立,防汛责任人不明确。
5、风险评估情况
(1)供水供电中断风险
本次评估电站中,仅有2座电站有供水任务,分别是罗田电站和江口电站,本次评估为江口电站为保留类电站,罗田电站为整改类电站,罗田电站的整改任务中主要为320kw试验机组无设计报批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供水影响几乎无影响,因此清理整改无供水中断风险。
本次评估电站中,共有3座为整改类电站,5座为退出类电站。罗田电站的整改任务中主要为320kw试验机组无设计报批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甘冲电站2014年增效圹容改造总装机容量达1000kW无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供电几乎无影响。宁康第二电站为整改类电站,已停止发电多年,主要是更新老旧的机电设备,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勾足塘电站、跌水电站、反虹电站、宁康第一电站、良宁电站和石大门电站为退出类电站,已停止发电多年;6座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628kw,占总装机的21.13%,年发电量对福绵区的供电量占比较小,对供电稳定影响很小,无供电中断风险。
(2)电站职工就业安置风险
本次评估电站中,有11座为国有企业电站,有3座为私营企业电站。14座电站中退出类电站6座,为广西国有六万林场和玉林市福东水务有限公司管理,为国有企业电站,已停止发电多年,管理单位已对电站职工进行了分流安置,因此电站的退出,无电站职工就业安置风险。
(3)整改安全风险
整改安全风险主要是为退出类电站的拆除和整改类电站的工程措施施工过程的风险。本次整改主要是罗田电站的320kw机组无设计报批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需要完善审批手续。宁康第二电站为主要是更新老旧的机电设备,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甘冲电站2014年增效圹容改造总装机容量达1000kW无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因此整改安全风险较小。退出类电站主要是对陂坝、前池、危房等消除安全隐患。整改过程中,整改责任人需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要求,做好安全保护预案,保证安全施工。考虑到整改工程措施均相对简单,施工风险较小,整体来说整改安全风险较小,但需加强安全施工监管和相应措施,杜绝施工安全问题。
(4)生态安全风险
本次评估电站中,有6座退出类电站,主要是对陂坝、前池、危房和输电线路拆除等消除安全隐患,但电站占地面积不大,拆除后采取生态修复措施,对生态影响较小。整改类电站的工程措施主要对机电设备的更新、危房加固和渠道清淤。整体来说,电站的清理整改工作对生态安全风险很小。
二、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福绵区本次评估电站14座,总装机容量7705kW,其中退出类电站6座,整改类电站3座,其余5座均为保留类电站。
(二)建议
(1)对限期退出类电站可参照市场价格,结合项目建设时成本和发电效益,综合考虑合法性、运营时间、使用年限、环境影响程度等综合因素,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综合核算后确定补偿价格,并签订补偿协议。
(2)整改类电站按要求做好整改措施,补办相应合法合规建设手续。引水式电站要加强引水渠道管护,特别是对压力管的巡查管护,大溯陂电站要做好电站的安全护栏设施,确保落实安全运行的保障措施。
福绵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专班(代)
2023年12月11日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配合开展广西中小水电开发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水水电〔2020〕16号)和《关于印发玉林市福绵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福水报〔2022〕46号)等文件要求,经委托第三方开展玉林市福绵区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现将报告分类结果与分析以下:
一、评估分类结果
二、(一)评估分类结果
福绵区本次评估电站14座,总装机容量7705kW,其中退出类电站6座,数量占比42.86%,装机容量1628 kw,容量占比21.13%;整改类3座,数量占比21.43%,装机容量4832 kw,容量占比62.71%;保留类电站5座。
1.退出类电站
福绵区小水电整改类评估结果:本次评估退出类电站6座,为详见表4.1-1。
表4.1-1 退出类电站汇总
序号 | 电站名称 | 建站 时间 | 立项 审批 | 环评 批复 | 取水 许可 | 用地 审批 | 林地 审批 | 竣工 验收 | 生态流量监测设施 | 生态流量泄放设施 |
1 | 勾足塘电站 | 1987.01 | 合理缺项 | 合理缺项 | 无 | 无 | 无 | 有 | 无需 | 有 |
2 | 跌水电站 | 1978.01 | 合理缺项 | 合理缺项 | 无 | 合理缺项 | 合理缺项 | 有 | 无需 | 有 |
3 | 反虹电站 | 1980.01 | 合理缺项 | 合理缺项 | 无 | 合理缺项 | 合理缺项 | 有 | 无需 | 有 |
4 | 宁康第一 电站 | 1971.01 | 合理缺项 | 合理缺项 | 无 | 合理缺项 | 合理缺项 | 有 | 无需 | 有 |
5 | 石大门电站 | 1971.01 | 合理缺项 | 合理缺项 | 无 | 合理缺项 | 合理缺项 | 有 | 无需 | 有 |
6 | 良宁电站 | 1971.01 | 合理缺项 | 合理缺项 | 无 | 合理缺项 | 合理缺项 | 有 | 无需 | 有 |
2.整改类电站
本次评估整改类电站3座,为罗田电站、甘冲电站和宁康第二电站。电站清单如下表4.1-2:
表4.1-2 整改类电站汇总
序号 | 电站名称 | 建站 时间 | 立项 审批 | 环评 批复 | 取水 许可 | 用地 审批 | 林地 审批 | 竣工 验收 | 生态流量监测设施 | 生态流量泄放设施 |
1 | 罗田电站 | 1968.09 | 320kw机组无设计报批手续 | 320kw机组无环评报告表 | 有 | 合理 缺项 | 320kw机组无竣工 验收 | 无需 | 有 | |
2 | 宁康第二电站 | 1971.01 | 合理 缺项 | 合理 缺项 | 无 | 合理 缺项 | 合理 缺项 | 有 | 无需 | 有 |
3 | 甘冲电站 | 1978.10 | 合理缺项 | 未出具 | 有 | 合理 缺项 | 合理 缺项 | 有 | 无需 | 有 |
注:罗田电站2014年进行增效扩容改造,只对2台1600kw机组进行更换,装机容量无改变;甘冲电站2014年进行增效扩容改造,由3×320kW机组改造为2×400kW+1×200kW机组,总扩容40kW,扩容4.2%<20%,但单机扩容80kW,扩容25%>20%,且总装机容量达1000kW。
3.保留类电站
福绵区小水电保留类评估结果:本次评估保留类电站5座,详见表4.1-3。
表4.1-3 保留类电站汇总
序号 | 电站名称 | 建站 时间 | 立项 审批 | 环评 批复 | 取水 许可 | 用地 审批 | 林地 审批 | 竣工 验收 | 生态流量监测设施 | 生态流量泄放设施 |
1 | 江口电站 | 1977.10 | 合理缺项 | 合理缺项 | 有 | 合理缺项 | 合理缺项 | 有 | 无需 | 有 |
2 | 大溯陂电站 | 1999.01 | 合理缺项 | 合理缺项 | 有 | 有 | 不涉及 | 有 | 有 | 有 |
3 | 石井电站 | 2005.12 | 有 | 有 | 有 | 有 | 有 | 有 | 无需 | 有 |
4 | 长兴发电站 | 1972.01 | 合理缺项 | 合理缺项 | 有 | 合理缺项 | 合理缺项 | 有 | 无需 | 有 |
5 | 长龙电站 | 1977.01 | 合理缺项 | 合理缺项 | 有 | 合理缺项 | 合理缺项 | 有 | 无需 | 有 |
注:江口电站2014年进行增效扩容改造,只对3台200kw机组进行更换,装机容量无改变,电站位于江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生态保护红线内,但水库大坝有防洪、供水、灌溉等综合利用任务,而且调度运行方式和综合利用功能目前难以替代。
(二)评估分析
1、涉及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情况
根据广西自然保护区名录显示,福绵区评估的14座电站均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但江口电站位于江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内。
2、审批手续情况
本次福绵区评估小水电14座,合法合规评估内容为立项、环评、取水许可、土地预审、林地征占用等手续是否齐全。根据统计,福绵区14座电站中,7座电站办理了取水许可证,7座未办理;在立项审批、环评批复、用地审批和林地审批方面,石井电站为2005年建设,均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罗田电站的320kw试验机组无设计报批手续,勾足塘电站1987年建设,无用地审批和林地审批,其余11座电站均属合理缺项。在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罗田电站的320kw试验机组和甘冲电站2014年增效圹容改造总装机容量达1000kW无环境影响评价手续,14座电站中,均有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根据《玉林市水利局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修正玉林市辖区内小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的报告》玉水报[2022]101号,除大溯陂电站核定有生态下泄流量并安装有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外,其余13座电站均无核定生态下泄流量,无需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施。
3、生态流量泄放情况
根据调查,14座电站中,均有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根据《玉林市水利局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修正玉林市辖区内小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的报告》玉水报[2022]101号,除大溯陂电站核定有生态下泄流量并安装有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外,其余13座电站均无核定生态下泄流量,无需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施。
4、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情况
宁康第二电站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电站生产,监管责任主体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建议更新老旧的机电设备,维修加固管理设施,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
宁康第二电站、石大门电站和良宁电站的机电设备均为七十、八十年代产品,设备陈旧、落后,运行不安全。石大门电站厂房为砖瓦结构,崩塌漏水,已为危房;良宁电站引水渠道长,现已淤积严重;宁康第一电站引水渠道长,现已淤积严重,不能通水,压力管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3座已停止发电多年,气设备已被供电部门查封,无法上网,电现状电站未安排人值守,安全运行责任机制及监管机制未建立,防汛责任人不明确。
5、风险评估情况
(1)供水供电中断风险
本次评估电站中,仅有2座电站有供水任务,分别是罗田电站和江口电站,本次评估为江口电站为保留类电站,罗田电站为整改类电站,罗田电站的整改任务中主要为320kw试验机组无设计报批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供水影响几乎无影响,因此清理整改无供水中断风险。
本次评估电站中,共有3座为整改类电站,5座为退出类电站。罗田电站的整改任务中主要为320kw试验机组无设计报批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甘冲电站2014年增效圹容改造总装机容量达1000kW无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供电几乎无影响。宁康第二电站为整改类电站,已停止发电多年,主要是更新老旧的机电设备,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勾足塘电站、跌水电站、反虹电站、宁康第一电站、良宁电站和石大门电站为退出类电站,已停止发电多年;6座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628kw,占总装机的21.13%,年发电量对福绵区的供电量占比较小,对供电稳定影响很小,无供电中断风险。
(2)电站职工就业安置风险
本次评估电站中,有11座为国有企业电站,有3座为私营企业电站。14座电站中退出类电站6座,为广西国有六万林场和玉林市福东水务有限公司管理,为国有企业电站,已停止发电多年,管理单位已对电站职工进行了分流安置,因此电站的退出,无电站职工就业安置风险。
(3)整改安全风险
整改安全风险主要是为退出类电站的拆除和整改类电站的工程措施施工过程的风险。本次整改主要是罗田电站的320kw机组无设计报批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需要完善审批手续。宁康第二电站为主要是更新老旧的机电设备,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甘冲电站2014年增效圹容改造总装机容量达1000kW无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因此整改安全风险较小。退出类电站主要是对陂坝、前池、危房等消除安全隐患。整改过程中,整改责任人需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要求,做好安全保护预案,保证安全施工。考虑到整改工程措施均相对简单,施工风险较小,整体来说整改安全风险较小,但需加强安全施工监管和相应措施,杜绝施工安全问题。
(4)生态安全风险
本次评估电站中,有6座退出类电站,主要是对陂坝、前池、危房和输电线路拆除等消除安全隐患,但电站占地面积不大,拆除后采取生态修复措施,对生态影响较小。整改类电站的工程措施主要对机电设备的更新、危房加固和渠道清淤。整体来说,电站的清理整改工作对生态安全风险很小。
二、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福绵区本次评估电站14座,总装机容量7705kW,其中退出类电站6座,整改类电站3座,其余5座均为保留类电站。
(二)建议
(1)对限期退出类电站可参照市场价格,结合项目建设时成本和发电效益,综合考虑合法性、运营时间、使用年限、环境影响程度等综合因素,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综合核算后确定补偿价格,并签订补偿协议。
(2)整改类电站按要求做好整改措施,补办相应合法合规建设手续。引水式电站要加强引水渠道管护,特别是对压力管的巡查管护,大溯陂电站要做好电站的安全护栏设施,确保落实安全运行的保障措施。
福绵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专班(代)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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