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锦州市公安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警犬基地燃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sy202403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马先生0416-349022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硕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0416-32387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锦州市公安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警犬基地燃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硕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4037
项目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警犬基地燃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9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9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取暖用块煤,数量:120吨(具体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一个月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7日  至 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硕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在线领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硕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汽配城3-5-25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硕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汽配城3-5-2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③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发布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注:请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公安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华山路20号        
联系方式:马先生 0416-3490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硕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5-25号            
联系方式:吴女士 0416-3238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  0416-323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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