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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东方市感恩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及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临港产业园基础教育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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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效 性: 有效 |
东方市感恩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及洋浦经济开发区
东方临港产业园基础教育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琪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方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东方市感恩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及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临港产业园基础教育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1.1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东方市感恩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及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临港产业园基础教育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A包:东方市感恩实验学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B包: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临港产业园基础教育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二、项目编号:QSZB-2021-09。
三、项目预算金额:74.55万元,其中:
A包:东方市感恩实验学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34.38万元。
B包: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临港产业园基础教育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40.17万元
注: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否则其报价无效,所有有效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供应商可以选择任一包或多个包进行响应,允许成交多个包;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
五、受东方市教育局的委托,东方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代管单位,负责东方市感恩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及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临港产业园基础教育配套工程代管工作。
1.2 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1.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1年任意三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20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本公司2021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的完税证明材料(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提供本公司2021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息,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需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并将《信用信息报告》附响应文件内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则投标无效);
②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需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未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黑名单。
1.2.6在本公司报名、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时缴纳保证金(提供银行转账回单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能证明磋商保证金是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相关证明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1.3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3.1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提供本单位公章的合法证明(刻章许可证或印章备案证明或公章为企业注册地公安机关备案的合法有效印章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法人前来报名,需提供法人证明文件(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查。
1.3.2 发售标书时间
2021年11月08日09时00分—2021年11月12日17时30分。
1.3.3 发售标书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学院路书香苑C栋1408房(发售标书地点如有改变将另行通知)。
1.3.4 标书售价金额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
1.4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北京时间)
一、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09:00(北京时间)。
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7。
三、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9日09:00(北京时间)。
四、开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7。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改变将另行通知)
1.5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
A包:东方市感恩实验学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1000.00元;
B包: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临港产业园基础教育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1000.00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9日09:00(北京时间);
保证金用途:东方市感恩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及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临港产业园基础教育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A包:东方市感恩实验学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QSZB-2021-09(A包)
B包: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临港产业园基础教育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QSZB-2021-09(B包)
(如无法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需填写完整)磋商保证金。
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形式:基本户转账,不接受现金,支付到指定账户:
户 名:海南琪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甸五东路支行
账 户:46050100743600000362
1.6 公告发布媒介
发布媒介为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东方市人民政府网。
1.7采购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规定,并结合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拟按中标额1.5%收取,代理费由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1.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
名称 | 东方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名称 | 海南琪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东方市八所镇滨海北路市城投公司 | 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学院路书香苑C栋1408房 |
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人 | 陈工 |
电话 | 0898-25513870 | 电话 | 18789198732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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