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资源与材料学院人才培养建设专项-力学性能教学平台设备采购三次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zb2024-c1-03116-001
预算金额23万元
招标联系人欧木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龙0335-3608511
中标联系人左瑕13929876389
公告正文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资源与材料学院人才培养建设专项-力学性能教学平台设备 采购三次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HXZB2024-C1-03116-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秦皇岛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资源与材料学资源与材料学院人才培养建设专项-力学性能教学 平台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3万元,招标 人为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资源与材料学资源与材料学院人才培养建设专项-力学性能 教学平台设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资源与材料学资源与材料学院人才培养建设专项-力学性能 教学平台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资源与材料学资源与材料学院人才培养建设专项-力学性能 教学平台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9日08时30分到2024年06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报名时间:请于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1日 1.3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且甲方收齐乙方送印单(出版物类印刷品)和验收单、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100% 合同款项。 1.4 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提出的印刷品名称、规格、印刷要求、数量、送货要求等其他需求向甲方提 供印刷服务。 1.5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的质量不能低于采购需求及本合同的要求。 第二条 印刷成品的交接手续 2.1 在本合同规定的印刷时间内,乙方在对印刷成品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合格后,应提前通知甲方做好交货准备,并在约定的时间 内免费将印刷成品交到甲方指定地点。 2.2 甲方应仔细检查印刷成品,如果印刷成品的质量(包括纸张质量和印刷质量)、内容、数量都符合印刷要求、印刷费用计算准 确,甲方应立即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如果印刷成品的质量(包括纸张质量和印刷质量)、内容、数量不符合印刷要求或印刷费用计算 不准确,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拒绝在“验收单”上签字,并可报请法定机构对印刷 成品质量进行鉴定。 第三条 基本服务要求 3.1 乙方应保证用户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按甲方的交货期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后按合同要求统一由甲方验收。 3.2 乙方的印刷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产品质量,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在甲方使用过程中如有质量问题包调换或退 货,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除合同价外的费用。 3.3 因质量和售后服务原因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处理,承担相应的责任,情况特别严重的可取消其以后的定点印刷服务资格。 3.4 验收要求: (1)由乙方进行印刷品的供货,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其费用应包括在货物价格之内。 (2)在甲方现场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技术资料:乙方应提供货物的货物相关技术资料。 3.5 售后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政策规定的售后服务要求。 第四条 费用结算 4.1 甲方应按本合同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 填写正式、全面、清楚的印刷服务发票;每次印刷的验收单(必须有甲方验收人签字)。 4.2 甲方应对有关单据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以转帐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五条 质量保证 5.1 乙方提供印刷服务时,制版、印刷、装订要求应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执行。 5.2 乙方对承印的物品,必须严格按报价时所承诺的内容进行服务,纸张品质应符合甲方的要求;所有印刷成品要字迹清楚、墨迹饱 满、颜色无偏差、规格尺寸准确。 5.3 乙方应保证印刷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合同承诺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对由于印刷技术、 工艺或印刷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机构的鉴定结果,如果证明印刷是有缺 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印刷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4 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 乙方承担。 5.5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印刷项目或不能按时送货的情况,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完成印刷项目 或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印刷项目、酌情延长印刷时 -第2页- 间或终止印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 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6.2 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 6.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 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 保密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 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 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解决 。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一式 3 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 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肇庆市高要区金利中学 甲方联系人:欧木旺 联系电话:0758-8571104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06-19 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4-07-19 乙方(盖章):高要区南岸文校印刷厂 开户银行: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要支行 银行账号:80020000015010184 乙方联系人: 左瑕 联系电话:13929876389 合同签订日期: -第3页-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日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地 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43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335-8051756 电子邮件:zichanchu@neuq.edu.cn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35-1号宜安大厦7楼 联系人: 金龙 电 话: 0335-3608511 电子邮件: hxzb0335@163.com 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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