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化北方锦江石化有限公司35万吨/年C8、C9综合利用项目
金额
110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sh-2024-wz-0056
预算金额110万元
招标公司吉林市吉化北方锦江石化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赵子龙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力卓0432-6398327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2
公告正文
吉化北方锦江石化有限公司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
招标编号:JLSH-2024-WZ-005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吉化北方锦江石化有限公司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招标人为吉林市吉化北方锦江石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市吉化北方锦江石化有限公司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条件
2.1项目概况:吉化北方锦江石化有限公司35万吨/年C8、C9综合利用项目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
2.2招标范围:本次实施范围主要包含35万吨/年C8、C9综合利用项目20万吨/年C9转化装置2套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 ,详见仪表规格数据表及MR文件及补充说明。
2.3最高投标限价:110万元;
2.4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2.5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20天;
2.6交货地点:吉林市吉化北方锦江石化有限公司;
2.7报价方式及组成:吉林市吉化北方锦江石化有限公司35万吨/年C8、C9综合利用项目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费用包含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分析仪、分析小屋、分析仪控制柜及附件,报价以固定总价方式报价。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将被否决。
2.8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货到最终验收合格(依依据验收报告)后支付合同价款90%,合同价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烟气分析仪的制造商或系统集成商,须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1年度(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技术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附件技术规格书中的关键条款。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5.6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5.7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5.8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若提供的虚假资料,除取消中标资格,须按中国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罚;
3.5.10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评标当日以“天眼查”等查询网站的信息为准。
3.6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7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年03月22日18:00:00至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咨询电话:400880011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4月12日 08:3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6《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说明:该准入申请资料不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仅限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若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提供。
5.6 开标时间:2024-04-12 08:30:00;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智能语音助手,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吉化北方锦江石化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10号
联系人:赵子龙
联系方式:13089185905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项目联系人: 王力卓
电 话:0432-63983278
传 真: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 jh_wanglz@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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