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宁乡经开区美妆谷项目垃圾站设备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宁乡经开区美妆谷项目垃圾站设备采购

2、项目采购金额:

本项目采购金额上限为250000元。

3、交货时间:

20日历天。

二、采购说明: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包括货物及材料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采购货物内容、主要技术规格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供货要求”

2、本项目货物质保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五证合一”仍须按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

②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具体是指:202211月至202301月。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

五、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1.评审工作完成后,采购组织人自行完成采购结果审批确认。采购组织人原则上应确定排名第一名的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供应商,并自确定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双方合同签订工作。

2.排名第一名的成交候选人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采购组织人应报公司批准后,按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1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

2.2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

2.3被查实存在影响采购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预期差距较大,或对采购需求人明显不利的,采购组织人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结算资料经区投资评审定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至结算金额100%。付款时乙方须提供税务部门开出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递交报价文件

请于2023年2月16日13:00,将报价文件密封递交双创孵化中心D5栋202会议室,联系方式:13617311563

报价文件包括以下材料:

1、报价表

2、资格证明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附件

附件一:供货要求

附件二:报价表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长沙蓝月谷智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2月3日

附件一:供货要求.docx 附件一:供货要求.docx
附件二:报价表.docx 附件二:报价表.docx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docx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docx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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