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关于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司法会计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同华大道99号斯迈特国际广场1101、111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2021020601
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关于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司法会计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技术、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本项目涉案金额约5000万元;
2、统计涉案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
3、统计涉案公司支付利息数额;
4、确定资金去向;
5、统计中介公司收取佣金数额;
6、确定涉案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
7、出具司法会计鉴定结论,发表审核意见。
(二)服务要求:
1、涉及该案件的其他刑事案件也纳入此次会计鉴定范围。
2、司法会计鉴定的结论符合法定要求,达到审判要求。如会计鉴定结论达不到审判要求的,需按检察院、法院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出具补充鉴定报告,补充鉴定报告不再收取相关费用。
3、司法会计鉴定结论须在进场鉴定30个工作日内提交,并提供后续支持服务。
4、参与鉴定的工作人员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承担保密责任,严禁泄密。
5、严格遵守公安机关案件侦查工作要求。
6、参与鉴定的司法会计鉴定工作人员须具备司法会计鉴定资格,在法院审判阶段能参加出庭工作。
7、对涉嫌经济犯罪的企业及关联公司鉴定的技术依据主要是《企业单位会计制度》、《企业单位财务制度》、《民间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国家有关金融管理法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管理法规和财务规定等。
8、鉴定过程和会计鉴定报告应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
9、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二、商务要求
1.采购项目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
2.采购项目实施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3.付款方式:验收会计鉴定结论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70%,剩余合同金额的30%待法院判决生效后再支付。
4.验收标准:采购人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应答等内容进行验收。
5.验收方式:按照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制定验收方案。
6.其他商务要求:供应商的报价是满足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即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9日 至 2021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同华大道99号斯迈特国际广场1101、1114号
方式:现场购买:在四川汇青禾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同华大道99号斯迈特国际广场1101、1114号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报名时,请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代理机构将留存相关材料备案。 网络购买:本项目购买方式支持网络购买,获取采购文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图片或者扫描件至我司邮箱: ①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报名表(详见附件);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报名表(详见附件)。(照片或者扫描件必须清晰准确) ③邮箱地址:768252426@qq.com ④咨询电话:028-68433993 ⑤收款方式:银行转账; ⑥户名:李沁耘; ⑦账号:6228450468089785575; ⑧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大面支行; ⑨转账注意事项:转账时请备注清楚公司名称和项目名称,可简写。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同华大道99号斯迈特国际广场1101、1114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同华大道99号斯迈特国际广场1101、111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
联系方式:蒋老师、028-83665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汇青禾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同华大道99号斯迈特国际广场1101、1114号
联系方式:丁经理、028-684339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经理
电 话: 028-68433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