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浦南镇龙浦村八里庄中心路沥青及路两边砌花墙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7.8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zq-wjj-2023521
预算金额17.8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文工1896139582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3102300017
项目名称: 浦南镇龙浦村八里庄中心路沥青及路两边砌花墙工程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龙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条件
浦南镇龙浦村八里庄中心路沥青及路两边砌花墙工程(招标项目编号:HZQ-WJJ-202352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龙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范围 浦南镇龙浦村八里庄中心路沥青及路两边砌花墙工程;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11-03 15:00
开标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506会议室

其他
第一章项目概况 浦南镇龙浦村八里庄中心路沥青及路两边砌花墙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现场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1月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ZQ-WJJ-2023521 项目名称:浦南镇龙浦村八里庄中心路沥青及路两边砌花墙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78819.51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浦南镇龙浦村八里庄中心路沥青及路两边砌花墙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浦南镇龙浦村八里庄质量标准:合格工期:15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格式。2.其他资格要求:(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4)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连建发【2021】338号文、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文等执行,项目负责人须承诺成交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在确定成交人前不接受关于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的质疑、投诉)。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供应商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供应商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时间从发布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之日起开始倒推)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供应商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磋商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供应商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由供应商采用信用承诺方式自行承诺。供应商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以评审时评审委员会现场实时查询为准。(5)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供应商(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申请人需携带报名资料至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505(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相关资料。报名时,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5)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有效期内)(6)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7)项目负责人的至少包含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明细及劳动合同(有效期内)3、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家,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递交开标时间:2023年11月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506会议室 五、发布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2.本磋商文件成交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采购人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前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公告发布平台。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 购 人: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龙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 系 人:赵主任电 话:139613239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代 理 机 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金海财富中心A座505室联 系 人:文工电 话:1896139582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龙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
联系人:
赵主任
电话:
13961323926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金海财富中心A座505室
联系人:
文工
电话:
18961395820
电子邮件:
1064019633@qq.com详情请下载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