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ygs-gkjt-2023-05
预算金额1.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批
公开竞争性谈判
推荐的成交(入围)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TYGS-GKJT-2023-05)
各相关应答人:
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批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入围)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入围)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提出。
分标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推荐的成交 (入围)候选人排序应答 报价质量 (售后服务承诺)交货/服务期资格 能力评审 情况
FW包1仓储服务中心1号库房货架检测服务深圳市安普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1.6万元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一
FW包2财务专业知识培训服务北京正保远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2.6万元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一
FW包3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外部协议酒店采购宁夏宝塔宾馆有限公司198%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一
FW包4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评标会议专家临时应急住宿场所采购银川市兴庆区贵客居酒店199.42%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一
FW包5“绿色数智评标基地(场所)试点建设”项目5G网络服务宁夏思极科技有限公司1单价:0.298万元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一
FW包6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服务江苏中正同仁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48%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一
FW包7天鹰公司办公场所物业服务宁夏电力集体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98%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一
FW包8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监理服务采购宁夏电力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98%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一
FW包9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搬运服务银川市易丰搬家服务有限公司193%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一
FW包10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印刷品制作服务银川先科电力广告传媒有限公司180%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一
FW包11企业文化建设、咨询、宣传服务项目宁夏一马当先文化策划有限公司180%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一
WZ包12天鹰公司办公类电商化采购(办公耗材)宁夏睿翔宇科技有限公司192%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一
WZ银川联新盛世商贸有限公司292%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二
WZ包13天鹰公司办公类电商化采购(办公用品)银川鑫智华文化用品有限公司192%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一
WZ宁夏瑞宇昇科技商贸有限公司292%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二
WZ包14天鹰公司综合招标中心会议保障用品采购项目银川鑫智华文化用品有限公司192%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一
WZ包15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厨房用品类采购宁夏盛旺鑫亨通工贸有限公司182%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一
WZ包16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职工食堂调料类采购宁夏铭顺通海鲜配送有限公司190%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一
WZ宁夏银宁旺顺商贸有限公司29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二
WZ包17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职工食堂牛羊肉类采购宁夏金元顺农牧有限公司188%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一
WZ宁夏大润牧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290%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二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0951-4935250
异议电话:0951-4935250
电子邮箱:nxtygjzbzz@126.com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