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中欣晶圆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富乐德)电源接入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753.5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zcls009号
预算金额753.52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志杰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方政0578-2157987
中标公司丽水正阳电力建设有限公司753.52万元
中标联系人林伟
公告正文
浙江中欣晶圆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富乐德)电源接入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ZJZCLS<2024>009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6月03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浙江中欣晶圆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富乐德)电源接入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丽水正阳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53.520900万元,质量: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电力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贯彻国家、行业和电力主管部门现行技术规范,保证项目服务满足国家 和行业相关验收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5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丽水正阳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林伟浙2332023202301 476;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丽水正阳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资质等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丽水正阳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丽水正阳电力建设有限 公司 总得分86.74 排名1;
温州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总得分85.59 排名2;
衢州光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总得分84.95 排名3;
台州宏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总得分83.98 排名4;;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三、其他
中标候选人: 丽水正阳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林伟 证书编号:浙2332023202301476
预中标价:人民币柒佰伍拾叁万伍仟贰佰零玖元整(¥:7535209.00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送电),同时满足现 场消防等验收要求。
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电力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贯彻国家、行业和电力主管部门现行技术规范,保证项目服务满足 国家和行业相关验收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丽水供电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联 系 人:王志杰
电 话:0578-2600818
电子邮件:5785670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丽水市城北街893号
联 系 人: 方政
电 话: 0578-2157987
电子邮件: 5805824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浙江中欣晶圆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富乐德)电源接入工程 招标序号:ZJZCLS<2024>009号
招 标 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代建单位: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年5月31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方政、刘蕊 0578-2157987
中标候选人: 丽水正阳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林伟 证书编号:浙2332023202301476
预中标价:人民币柒佰伍拾叁万伍仟贰佰零玖元整(¥:7535209.00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送电),同时满足现场消防等 验收要求。
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电力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行业和电力主管部门现行技术规范,保证项目服务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验 收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 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 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3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