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度装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409.8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b1e207351686652991120
预算金额409.88万元
招标公司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招标联系人杨超18974857306
中标公司湖南星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409.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博尼祥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18974857306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
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SYXFCG-2023-01
甲方(全称):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甲方)
乙方(全称):湖南博尼祥安防设备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度装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MB1E207351686652991120;
(3)项目内容:包一多功能森林救援拖挂模块;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联系人:杨超;
(6)联系电话:18974857306。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098,800.00
大写:人民币肆佰零玖万捌仟捌佰元整
(2)合同标的、数量及价格: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t全额付款:(产品交付使用且验收合格,在结算审计后付合同金额的100%,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预付款:应明确按照预付款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分期付款:(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
(2)地点: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3)方式:包一 90日历天(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供货要求为准)全部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
(4)履约担保: / 。
(5)质量保证金:留取合同款的5%作为质保金,采用保函形式。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
(2)验收方式:甲方组织有关科室负责人和专家现场验收;
(3)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有关国家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作为质量技术标准和验收标准。
5.质量标准和保证
5.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5.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整体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乙方,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7日内进行更换维修服务。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违约
(1)双方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应协调双方人员严格按照合同进度要求完成合同内容,双方共同解决问题;一方变更项目负责人时,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如因乙方过错未能按约定计划交货和提供服务,则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起,每迟延一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应向甲方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每周0.5%的违约金,总额不能超过合同金额的5%。如果延期1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如乙方因非己方过错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的,可于约定时间到期前五个工作日内将原因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说明,征得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约定具体交货和提供服务时间。
(3)甲方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延期付款的计息标准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甲方因非己方过错不能按约定时间付款,可于约定时间到期前三个工作日内将原因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说明,双方另行约定付款时间。
(4)双方应当对于项目开展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突发情况有足够的理解,针对非对方过错造成的时间延误等状况给予充分的理解,且不视为对方违约。
8.解决争议的方法
(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调解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9.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采购采购机构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11. 合同签定申明:
不因本合同签订时间超过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而要求招标方承担任何责任。
甲 方:(公章)
乙方:(公章)湖南博尼祥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18974857306
传 真:
传 真:0731-85583255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火星支行
账 号:4305017546360000033
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SYXFCG-2023-01
甲方(全称):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甲方)
乙方(全称):湖南博尼祥安防设备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度装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MB1E207351686652991120;
(3)项目内容:包一多功能森林救援拖挂模块;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联系人:杨超;
(6)联系电话:18974857306。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098,800.00
大写:人民币肆佰零玖万捌仟捌佰元整
(2)合同标的、数量及价格:
包号 | 序号 | 装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生产厂商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包1 | 1 | 多功能森林救援拖挂模块 | XTP9020X | 湖南星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16 | 256175 | 4098800 | / |
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肆佰零玖万捌仟捌佰元整(税费由乙方承担) 小写: 4,098,800.00元 |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t全额付款:(产品交付使用且验收合格,在结算审计后付合同金额的100%,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预付款:应明确按照预付款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分期付款:(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
(2)地点: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3)方式:包一 90日历天(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供货要求为准)全部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
(4)履约担保: / 。
(5)质量保证金:留取合同款的5%作为质保金,采用保函形式。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
(2)验收方式:甲方组织有关科室负责人和专家现场验收;
(3)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有关国家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作为质量技术标准和验收标准。
5.质量标准和保证
5.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5.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整体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乙方,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7日内进行更换维修服务。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违约
(1)双方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应协调双方人员严格按照合同进度要求完成合同内容,双方共同解决问题;一方变更项目负责人时,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如因乙方过错未能按约定计划交货和提供服务,则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起,每迟延一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应向甲方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每周0.5%的违约金,总额不能超过合同金额的5%。如果延期1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如乙方因非己方过错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的,可于约定时间到期前五个工作日内将原因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说明,征得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约定具体交货和提供服务时间。
(3)甲方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延期付款的计息标准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甲方因非己方过错不能按约定时间付款,可于约定时间到期前三个工作日内将原因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说明,双方另行约定付款时间。
(4)双方应当对于项目开展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突发情况有足够的理解,针对非对方过错造成的时间延误等状况给予充分的理解,且不视为对方违约。
8.解决争议的方法
(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调解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9.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采购采购机构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11. 合同签定申明:
不因本合同签订时间超过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而要求招标方承担任何责任。
甲 方:(公章)
乙方:(公章)湖南博尼祥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18974857306
传 真:
传 真:0731-85583255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火星支行
账 号:43050175463600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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