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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做好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 清退工作的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关于继续做好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 清退工作的通知 有效期: 2023-09-04 至 2024-08-29
撰写单位: 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沈阳市大东区国有资产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关于继续做好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

清退工作的通知

相关投标供应商:

为持续落实好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相关文件精神,本年度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继续开展往年未退还保证金的清退工作,请未办理退还的投标人、供应商及时与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取得联系办理退款事宜。

投标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退还需提供如下手续:

1.交款时收款单位开具的收款收据。

2.退款单位开具的收款收据。

3.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因企业注销、企业名称变更,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情況说明等材料。

咨询电话:024-88523416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沈阳市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416室)

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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